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一般企业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业务招待费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在所得税前扣除是有限额的,不是发生的支出都可以扣除。一、税前扣除额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条规定表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有两个条件:1、实际发生额的60%2、不超过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否则就会计算错误,导致所得税的计算缴纳不正确。二、账务处理企业发生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招待费支出,应及时、足额入账,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2、不能因为税前扣除的额度限制而减少入帐金额。比如有的财务人员认为,既然是税前扣除60%,那就按照发生额的60%入账。这是不对的,既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也不符合税法的要求。对于按照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计算调增的业务招待费金额,有些财务人员不知道如何做账,这个账务处理其实是不存在的。会计制度和税法的差异,导致了业务招待费的账面金额和税前扣除额的不同,这个调增的金额是不需要账务处理的,只需要调整所得税报表,不用调账,即调表不调账。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