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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规章制度: 3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
2安全培训教诲制度 6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8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10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3
6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5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6
8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0
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1
10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24
1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9
12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33
13隐患整治管理制度 36
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37
1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0
16承包商违背安全惩罚规定 42
17生产部门交接班制度 45
18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47
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9
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步”安全管理制度 51
21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54
2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57
23安全会议制度 61
2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62
28化学品安全技术阐明书和安全标签管理制度 63
29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64
30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65
31暂时电气线路审批制度 66
32工业气瓶出入库验收制度 68
33应急救援保障办法 70
规章制度:
目
为了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原则等,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公司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保证在生产过程中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不安全行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引用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1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5.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四号1998.09.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主席令第八号.05.01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06.01实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03.15实行)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1997.01.01实行)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11.01施行)
——要点阐明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条二款“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载明下例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设备、设施、工艺等状况,为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规章规定,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而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原则在本单位详细体现,具备很强针对性。
规章制度涉及: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奖惩、事故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现场安全管理、电气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危险作业审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有关方安全管理、其她保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目
1、为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证生产过程中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必要有筹划、有环节地发动群众,依托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相成果原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和实行有关整治工作。
二、管理职能
1、单位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单位领导、工会和有关部门参加。
2、部门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主管、车间主管、组织工会、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工区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
3、工区级安全生产检查,由工区负责人组织调度、主管、安全员、工艺、资产员、工段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4、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由工段长、班组长负责人组织并实行。
三、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法》其她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贯彻状况。
2、查安全生产“三同步”及安全管理体系与否健全。
3、查生产设备设施与否完好。
4、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状况和安全工作贯彻状况。
5、查员工安全生产作业行为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与否符合安全规范规定。
6、查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贯彻和消防设施与否在良好状态。
四、检查形式
1、安全生产日查
(1)管理人员,对所管辖区域按安全(办法)规定进行检查。
(2)工段长、班组长负责人,对布置工程任务时进行安全办法交底贯彻状况及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3)操作人员上岗作业前,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工具、设备性能完好及有关工程安全办法贯彻。
(4)各部门安全检查人员,对本部门安全、消防全面控制检查。
(5)中午、晚上下班后应检查电源、气源与否切断,火种与否熄灭,安全办法与否恢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岗位。
2、安全生产周查
每周各部门(工区)要组织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生产设备、设施与否完好,施工人员与否存在“三违”现象,安全文明生产和现场安全工作到位状况。
3、安全生产月查
(1)每月底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全厂生产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每月安全主管部门要依照现场存在问题和隐患状况,组织安全专项检查。
4、季节性安全检查
(1)每年夏令之前,对防暑降温设施、设备准备工作贯彻状况进行安全检查。
(2)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3)台风季节安全检查。
(4)冬令季节,对防寒防冻设施安全检查。
5、专业性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设备等人员参加,依照单位生产特点,特种作业和设备设施详细状况进行检查。
详细有:电气安全、起重机械、吊索具、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化学危险物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安全检查、防火安全检查。
6、国定节假日前安全检查
(1)每年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假日。
(2)对生产现场各安全办法贯彻,设备性能。
(3)厂区内防火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变电所、储存库等。
(4)对加班人员行为检查。
7、安全活动期间安全检查
(1)每周四全单位安全活动日。
(2)安全月安全系列活动。
(3)对全厂各部门进行安全活动状况检查。
8、隐患整治
所有安全检查必要有书面记录,对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有关责任部门必要贯彻整治,做到“三定”:即定详细整治负责人、定详细整治办法、定详细整治时间。实行“二不推”:班组能解决不推工区、工区能解决不推单位,对一时难以解决问题,必要采用暂时防范办法,并向关于部门提出申请,由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2安全培训教诲制度
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在生产中遵章守纪、安全操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厂各级部门重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教诲工作负责。
2、安全教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诲培训年度筹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3、公司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必要由本厂人事部或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到具有关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班组长和安全员上岗前安全教诲由本厂组织实行,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诲内容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急救与应急解决办法等内容。
6、新任命、晋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教诲培训重要内容是:本厂关于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原则;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关于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7、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专门培训,关于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8、必要对所有新进本厂职工、初次使用劳务工进行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诲,即:本厂级教诲、车间级教诲、班组级教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诲总时间不少于12学时。
9、职工在本厂范畴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离岗(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半年以上者,应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10、对进入本厂生产区域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诲并建档,每级教诲时间不少于2学时,禁止文盲入厂。一级教诲由业主(即合同甲方)单位安全环保科负责教诲,未设安全环保科,由安环部负责教诲。
11、对暂时进入本厂生产区域参观、访问、办事外来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陪伴入厂。
12、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发言,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状况。
13、各单位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安全教诲活动。安全教诲活动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教诲活动时间每月不少于三次; 厂部、部门安全教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14、班组安全教诲活动可采用学习文献、讨论交流、收看录像片、上课辅导、抽考提问、模仿演习等各种形式。
15、作业区主管(车间、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应对下属活动组每月安全教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主管部门每季对各部门安全教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16、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17、对未按本规定规定进行安全教诲培训单位进行惩罚,安全教诲培训不到位导致事故,应追究关于领导责任。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一、目
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防止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搞好我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把事故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合用于全厂各装置(部门)。
二、奖励
凡具备下列状况之一者,分别予以表扬或奖励:
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好,安全生产有明显成绩部门、班级及个人;
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用有效办法、积极参加抢险救灾,避免重大事故、人身伤亡、重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明显成绩者;
3.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关于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办法项目,实行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对改进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对环保贡献较大技术改进项目重要成员;
5.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险、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办法得力,成绩突出者;
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中成绩明显单位和个人。
三、惩罚
违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部门和个人,厂部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导致事故责任。
1.各种违章违纪惩罚:
1.1凡不按厂部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罚进行作业部门或个人30—100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1.2违背用火、用电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规定视情节罚:20—50元/人、次;
1.3凡违背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200元/人,在禁烟区内各单位辖区内,发现烟头、烟灰等迹象罚责任单位200元/个;
1.4违背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10/人;
1.5凡由于工作时需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等,竣工后未修复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部门50—300元/处;
1.6各种车辆无安全办法入厂罚款50/元/次,罚所经门卫负责人10元/次;
1.7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20元/人、次;
1.8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火、灭火器材、安全标志,补偿经济损失50—100%;
1.9不按规定期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诲,扣罚责任单位100/人、次;
1.10各类事故隐患不按《限期整治告知书》按期完毕,扣罚20—50元/项;
1.11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延不报,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1.12各种作业票、证未经监护人、安全负责人签字视为无效,扣罚责任单位20元/次;
1.13发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解决,扣罚责任单位100元/起;
1.14其他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20—30元/人、次;
1.15进入高危工作场合,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者,经说服教诲屡教不改者扣罚50元/人。
2.凡下列状况之一者,必要严肃解决:
2.1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故意扰乱操作,导致经济损失和违背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
2.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办法项目,不按期实行又不采用应急办法而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
2.3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
2.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施、设备而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
2.5对限期整治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治而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
2.6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用紧急办法而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
2.7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
2.8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重要责任者;
2.9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用办法致使事故重复发生重要责任者;
2.10在上级组织开展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重要责任者。
四、其他未尽事宜,将按有在规定办理。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目
1.1为了及时报告、记录、调查和解决事故,积极采用防止办法,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制定根据为国务院《公司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解决规定》,合用于我司所属各部门。
1.3事故报告、记录、调查和解决工作必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原则。
一、事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背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导致原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导致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规定,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规定,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导致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导致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导致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背交通运送规则,导致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及时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导致恶果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级别
(一)特重大事故:
是指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导致10人以上30人如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如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如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导致3人以上10人如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如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如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四)普通事故:
是指导致3人如下死亡,或者10人如下重伤,或者1000万如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三、事故报告、调查和解决
(一)各类事故管理,由公司分管领导主管并做出解决意见上报,而各职能部
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畴内事故报告、调查分析。
生产、技术、设备事故,由生产部负责;
火灾、交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负责;
产品质量事故由质检部负责;
事故补偿罚款工作,由财务部负责;
事故责任者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
(二)凡发生事故,应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报告,采用安全办法,重大事故就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于部门报告。
(三)发生事故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期间上报关于部室和分管领导。报告上交时间:普通事故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五天。
(四)发生重大事故,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
(五)无论事故大小,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因素,分清责任进行教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办法,对事故责任者,提出解决意见。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于部门报告。普通事故逐级上报至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于部门报告。微小事故由我司解决,报安监部备案。
(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负责人时,由事故单位专责人肩负一半责任。无专责人时,由单位领导承担一半责任。
(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负责人对错误结识态度及体现予以不同解决。对能积极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解决,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
(八)对事故责任者予以制裁,对防止或急救事故有功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
(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十)发生事故,各生产车间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十一)单位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关于人员将对后果负责。
5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
1.1本制度规定了厂部、车间、工区、库房等作业场合设立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设施增添、使用、报费、检修维护、运营管理、设备事故解决等作出详细规定。
1.2制度合用于我司所属各个部门。
二、范畴
2.1公司各种设备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2.2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除设备设施缺陷和隐患。
2.3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检修完毕后应及时复原。
2.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操作资格证书。
2.5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要做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2.6起重设备:
2.6.1起重设备必要建立齐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6.2作业前和作业时,必要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⑴检查行车、葫芦刹车可靠性。
⑵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与否牢固。
⑶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与否紧固。
⑷检查起重物件绑挂与否牢固。
作业“二不准”即:
⑴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⑵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设备吨位。
2.7电机设备
2.7.1各种电机设备必要装有完整防雷、接地设施,并敏捷可靠。
2.7.2电气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要定期检查、调节。
2.7.3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营,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2.8建立设备台帐,定期进行维护,并保存维护活动记录。
2.9建立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和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台帐”、“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浮现故障和检维修状况及时记录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中。
2.10做好其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查工作。
3 设备设施新增、使用、报费、检修维护、运营管理、设备事故解决等作出详细规定。
3.1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3.1.1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安全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3.1.2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技术征询,方可拟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3.1.3 设备项目拟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质量。
3.1.4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3.2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3.2.1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装维修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解说。
3.2.2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晰寻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限度,特种设备应持证上岗操作。
3.2.3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精确填写规定各项运营记录。
3.2.4 维修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状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3.3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3.3.1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处进行技术鉴定与征询。
3.3.4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3.4设备事故分析解决办法
3.4.1发生设备事故,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解决,及时组织抢修。
3.4.2发生设备事故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因素、设备损坏限度、影响限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3.4.3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及关于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解决意见,报主管负责人。并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3.4.6人为事故应依照状况按“奖惩条例”条款及解决权限,对责任者予以行政、经济处分。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解决,采用防护办法。
3.5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3.5.1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建立“设备设施台帐”,“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浮现故障和检维修状况及时记录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中”。
3.6设备寻常维修管理办法
3.6.1本公司使用部门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告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维修部门。维修工作完毕,应在“维修告知单”中填写关于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3.7设备运营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运营状况,根据设备运营状况制定相应办法。
3.7.2建立健全设备巡检办法,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根据设备详细运营特点,对设备拟定出明确检查周期。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巡检任务。
3.8设备故障解决办法
3.8.1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应及时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3.8.3未能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必要及时上报关于部门研究决定如何解决。
3.8.4在安排解决每项故障前,必要有相应办法,明确专人负责,防止事故扩大影响。
6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 全厂员工必要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背
二. 工作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车间内打闹.追逐 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她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车间现场
三. 必要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禁止吸烟
四. 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 加强对易燃品管理,除在用以外,存储在指定位置
六. 各工位应配备充分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所有员工应学会对的使用灭火器材
七. 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如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与否良好
八. 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 保险丝应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丝代替
九. 下班前,必要切断所有电器设备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 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洁安放在指定位置,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现依照机械行业生产中,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多工种平等交叉作业多,使用电气作业频繁等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气运营安全
1、电气作业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必要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明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疾病,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电工作业操作证,才干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要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要熟悉触电急救办法。在易爆场合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营,必要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原则》执行。
(4)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特别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示,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起事故。
(6)做好经常性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7)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8)电气设备必要有可靠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要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2、接地装置规定:
(1)接地电流大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接地装置(500A如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某些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合、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不不大于4欧姆。
3、静电接地:
(1)静电接地接地电阻,每处不适当超过10欧姆。
(2)露天放设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适当超过10欧姆。
贮罐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用防雷办法。
(2)避雷装置普通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某些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多少,应视接地电阻与否满足规定,每极接地极之间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不不大于3米。
(7)电气设备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保护范畴,应依照建筑物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接地电阻不适当超过10欧姆。
(10)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应采用可靠安全办法。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接近避雷装置。
(11)变电所必要制定现场运营规程,值班人员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要移开遮栏时,必要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断电距离。
(13)运营人员必要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允许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4)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要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纯熟人员担任监护。
(15)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禁止以手随便触摸。
(16)未经实验合格一切电气安全用品禁止使用。
(17)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安全办法。
(18)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如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5、架设暂时电气线路规定:
(1)各部门需要架设暂时电气线路,必要先填写“暂时线申请单”。
(2)“暂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3)“暂时线申请单”由安所有门批准,有效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4)有效期限超过两个月固定暂时线,要通过安所有门批准。
(5)使用暂时线路一定要在“暂时线申请单”规定期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6)经审批批准架设暂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关于规定。
(7)暂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暂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回绝架设。
(8)暂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干使用,在有效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她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有效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9)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电具接线,应具备相应级别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10)经审批批准架设暂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11)暂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禁止使用保管人擅自拆除。
6、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具涉及:电电扇、排电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他类似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电器用品。
(2)移动电具规定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自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与否符合规定,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与否适当,插头、插座与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接法与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与否可靠。
(3)移动电具引线及插头都必要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使用220V或380V电压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要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5)工作行灯电压不容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合使用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应,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6)在易燃易爆场合使用移动电具必要采用防爆型。
(7)移动电具电源线必要架设在牢固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8)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二、电气检修安全
1、电气检修必要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允许人允许,并办理允许手续后方可作业。
2、普通状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允许,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3、必要带电检修时,(限500V如下设备),必要遵守下列规定:
(1)必要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2)运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3)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4)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金属物必要隔开,以免触到。
(5)应由一定经验电工担任,并遵守关于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距离,近来不得不大于2-3米。
4、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要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也许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测电、验电检修作业,必要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线路检修时,应采用切实可靠办法,防止误送电。
7、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某些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8、变电室运营及检修现场规定:
(1)凡参加变电检修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2)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办法、施工规定理解清晰。
(3)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理解设备状况。
(4)检修中严格执行关于安全规程,恰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毕任务。
(5)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营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6)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7)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
(8)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9)凡检修后设备,不容许带缺陷状况投入运营。
(10)变电设备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检修500V如下线路各种电动机时,应采用下列办法:
a.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b.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相应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保险丝。
(2)在接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a.带电体只容许在工作人员任何一面,如两面均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b.带电体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不大于0.7米。
c.在转动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d.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均有不可不大于0.7米。
e.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各类设备。但若必要接近时需采用防护办法。
10、电气安全用品关于规定:
(1)绝缘手套每6个月实验一次。
a.高压绝缘手套实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b.低压绝缘手套实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2)绝缘靴每6个月实验一次。
(3)绝缘靴定期实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4)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实验一次。6-10KV实验电压为40KV;20-35KV实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11、行车检修规定:
(1)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梯口上车。禁止走轨道、钢梁等,如必要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步办理允许证手续,采用必要安全办法。
(2)携带检修工具,必要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3)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4)在行车上工作时,必要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a.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b.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地方)。
c.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d.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e.试运营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地方),手必要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某些。
f.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晰,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8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送事故发生
2、范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职工必要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职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要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禁止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禁止吸烟。
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3.5厂内行车速度不不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合不不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禁止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禁止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鸣笛,注意观测。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禁止与汽车及其他车辆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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