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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T 708-2023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河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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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65.020.30 CCS B 41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7082023 代替DB41/T 708-2011,DB41/T 709-2011,DB41/T 710-2011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2023-03-07 发布 2023-06-06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7082023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牛场建设.2 5 生物安全管理.3 6 监测与净化.6 7 环境质量监测.7 8 无害化处理.9 9 风险评估.10 10 记录和档案管理.11 附录 A(规范性)

2、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12 附录 B(规范性)0.01 mol L-1(pH 7.2)的磷酸盐缓冲液(PBS)配制.14 附录 C(资料性)规模牛场预防口蹄疫环境质量控制各项污染物和生态环境分析方法.15 DB41/T 708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以DB41/T 7102011 规模牲畜场口蹄疫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为主,整合了DB41/T 7082011规模牛场口蹄疫监测技术规范、DB41/T 7092011规模牛场预防口蹄疫环境控制技术规范的内容。与DB41/T 7102011规模牲畜场口蹄疫

3、风险评估技术规范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2011 版的第 1 章);b)更改了“选址与布局”的有关要求(见第 3 章,2011 版的第 1 章);c)增加了“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见第 5 章);d)增加了“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见第 8 章);e)增加了“记录和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见第 10 章)。本文件由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焦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门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安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内乡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顶山

4、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省农业科技发展中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河南农业大学、修武县云台山镇综合执法大队、襄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若潜、班付国、赵雪丽、杨海波、李全成、刘梅芬、王建科、王东方、柴茂、王翠、王华俊、宋丹、田中、王群亮、姚巧珍、李方方、曹伟伟、钱勇、房大学、苑述友、刘石、雷从从、冯桂丹、杜艳玲、曹俊伟。本文件于 2011 年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41/T 7082023 1 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牛场选址与布局、生物安全管理、监测与净化、环境质量监测、无害化处理、风险评估、记录和档案管理

5、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规模牛场口蹄疫生物安全控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 GB/T 5832.1 气体分析 微量水分的测定 第1部分:电解法 GB/T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1060.1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1部分: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31

6、95 水质 水温的测定 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 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5432 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568 奶牛场卫生规范 GB/T 18204.1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 GB/T 18204.3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3部分:空气微生物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35 口蹄疫诊断技术 GB/T 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2362 生乳贮运技术规范

7、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67号令.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规模牛场 DB41/T 7082023 2 具有法人资格的奶牛、肉牛等养殖场: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牛年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3.2 生物安全 通过优化规模牛场选址布局、建立物理屏障、完善防疫设施设备、健全规章制度等硬件和软件条件,采取一系列防疫措施,严格控制人员、动物及其产品、车辆、物品、投入品、媒介和野生动物、空气、水等传播疫情疫病的风险,从而降低病原微生

8、物的传入、传播和扩散的风险。3.3 投入品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其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品、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3.4 净道 健康牛及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及牛奶等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道路。3.5 污道 粪便等废弃物、淘汰牛等非洁净物品、病死牛及其排泄物转运的专用道路。3.6 风险评估 对各种风险因子进行测试和分析,以估计事物朝着非期望方向发展的可能性和程度有多大。4 牛场建设 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GB/T 16568规定,建立在电力供应稳定、交通方便、水质和通风良好、地势高燥、排水方便、环境幽静、无

9、有害气体、无烟雾、无灰沙及其他污染的地区。4.2 场址要求 4.2.1 场区布局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防护要求;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完全分开且有物理隔离、洗消设施及措施,各区应设有实体围墙或能够与外界进行有效隔离的其他物理屏障,且有明显防疫标识。4.2.2 各区有专用人员、车辆、指定运输路线、消毒场所和防疫设施设备,应有明确的净、污分区及自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进入到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单向移动标识,标明人、车、物、投入品等单向流动方向,净、污不交叉;从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进入到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应严格清洗消毒。4.2.3 水源充足,水质应符合 NY 5027 规定。

10、4.3 场区布局及设施 4.3.1 场区布局 4.3.1.1 场区周围应设实体围墙,在围墙外宜增设防风林、灌木、防疫沟或其他物理屏障等隔离设施或措施。DB41/T 7082023 3 4.3.1.2 办公区应独立设置,与生产区适当保持 500 m 以上直线距离;生活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应严格分开,界限分明;生产区距离其他功能区 50 m 以上且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开。4.3.1.3 按照生物安全级别由高到低原则,分别设置生产区、病牛隔离舍、粪污处理区和无害化处理区;按照常年或者夏季主导风向,办公区、生活区应位于生产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病牛隔离舍、粪污处理区、无害化处理区等应位于生

11、产区的下风向,地势相对较低处。4.3.1.4 场区内的道路应坚硬、平坦,净污道不交叉;牛舍、运动场、道路以外地带应绿化。4.3.2 设施设备 4.3.2.1 场区牛舍宜建设为开放式或半开放式,配备卷帘、喷淋和接力风机等保温、降温设备;坐北朝南,坚固耐用,宽敞明亮,排水通畅,通风良好,能有效地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夏季应增设电风扇或排风扇等通风降温设施。4.3.2.2 场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消毒池,车辆消毒池两侧应设置长度可覆盖全车的棚式或立柱式喷雾消毒设施;消毒池长度应大于进入的最大车辆轮胎周长的 1.5 倍以上,宽度与入口等宽,消毒池底长度不低于 4 m、深度不低于 0.3 m,池内消毒液深

12、度应淹没轮毂外缘,消毒池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场区入口处应设置人员喷雾消毒通道及物品消毒设施设备或措施。4.3.2.3 场区内应有固定的牛粪贮存、堆放设施设备和场所,存放地点有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4.3.2.4 场区禁养其他动物,应有防蝇、防蚊、防鼠、防鸟及防止周围其它动物进入场区的设施设备及措施。4.3.2.5 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动物疫病检测实验室和产品质量检测实验室等,并配备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4.3.2.6 奶牛场应设独立的挤奶厅或自动化的挤奶设施设备,有独立的设施设备,挤奶厅卫生操作卫生应符合 GB/T 16568 规定,贮运应符合

13、NY/T 2362 规定。4.4 栏舍设置 4.4.1 牛舍应配备通风、换气、保温、湿度、防晒、降温等设施设备。4.4.2 奶牛场生产区设犊牛舍、育成(青年)牛舍、泌乳牛舍、干奶牛舍,各栋舍之间距离 5 m 以上或有隔离设施。4.4.3 犊牛舍与其他牛舍分区隔离,采用半开放式舍内单栏饲养,配套 5 m2左右的独立运动场。4.4.4 围产和待产牛应设立独立牛舍;产房位于独立区域,宜设单体产房,配置产圈和产栏,面积 16平方米每头以上,并配套污物(羊水、胎衣等)消毒处理设施和排污处理系统,接产产生的污物经过消毒处理后再进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系统。4.4.5 应有独立并具有有效物理隔断的、用于选种或

14、引种过程中牛只隔离的后备牛专用舍或隔离栏舍。4.4.6 应有与生产区间隔 300 m 以上或通过物理屏障有效隔离的病牛专用隔离治疗舍。4.4.7 种牛场应设装牛台和预售牛观察设施,位于生产区下风向;种公牛站应设种牛舍、运动场,应采用钢管围栏等将种公牛隔开,运动场应设置遮阳棚。4.5 场区的供、排水系统 4.5.1 场区内应有足够的生产用水,水压和水温均应满足生产需要,水质应符合 GB 5749 规定。如需配备贮水设施,应有防污染措施,并定期清洗、消毒。4.5.2 场区内应具有能承受足够大负荷的排水系统,并不得污染供水系统。5 生物安全管理 DB41/T 7082023 4 5.1 人员管理 5

15、.1.1 场内应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本场专职执业兽医。5.1.2 场内工作人员不应饲养易感口蹄疫动物,不应在其它养殖场兼职或从事技术服务。5.1.3 对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项目包括个人健康状况及人兽共患病。5.1.4 制定员工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所有人员上岗前应进行生物安全及口蹄疫净化、防控等相关知识培训,培训、考核记录保存 3 年以上。5.1.5 人员进入办公/生活区前应更换干净、消毒过的衣服及鞋靴,经洗手及喷雾消毒通道充分消毒后入场;携带的物品经消毒后方可入场。5.1.6 人员进入生产区前应经洗浴后更换干净、消毒过的衣物及鞋靴,洗手消毒后方可进入;进入生产区后按照规定路线进入

16、各自工作区域,严格遵循从生物安全级别高的区域进入到生物安全级别低的区域方向移动原则;应专人、专舍、专岗,禁止串区串舍。5.2 车辆管理 5.2.1 外部车辆不宜进入场内,场内应设专门转运车辆;饲草运输车、运奶车等进场前应经全覆盖洗消后方可进场。5.2.2 饲料运输车辆应停在场区外,饲料由场内车辆运入场内;种牛场应在场外设置牲畜中转站,由场内专用车辆运至中转站进行交接,交接完成后经全面洗消后方可进入场区指定区域停放。5.2.3 场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车辆清洗消毒场所进行内部车辆洗消和停放,车辆使用完毕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和干燥。5.3 生产管理 5.3.1 应制定饲养管理、卫生保健技术规程;奶牛场应

17、制定挤奶操作制度、完整的生鲜乳卫生检测规程并记录完整;种牛场应有精液生产技术规程,精液质量检测规程和种公牛管理技术规程,有完整执行记录。5.3.2 应有生长记录、发病治疗淘汰记录、日饲料消耗记录和饲料添加剂使用记录。5.3.3 应有健康巡查制度及记录。5.3.4 应制定投入品(含饲料、兽药、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投入品使用记录;将投入品分类分开储藏,标识清晰。5.3.5 物品在场内应按照由低风险向高风险的方向流动。5.3.6 场内不得饲养其他偶蹄动物,制定控制外来偶蹄动物进入场区的措施并严格执行。5.3.7 饲草、饲料和各种添加剂卫生应符合 GB 13078 规定;禁止使用反刍动物源性和口

18、蹄疫感染动物源性肉骨粉,严禁从口蹄疫疫区调运饲草、饲料。5.3.8 饮水卫生应符合 GB 5749 规定。饮水池应定期清洗、换水。5.3.9 场区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清除杂草,除虫灭鼠,但应防止药物直接触及牛体和盛奶用具。5.4 防疫管理 5.4.1 建立适合本场的卫生防疫制度和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5.4.2 场内兽医室应具备正常开展临床诊疗和采样设施,有兽医诊疗与用药记录。5.4.3 应有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疫病的防控技术规程,及其他普通常见多发病的治疗和处理方案。5.4.4 应有免疫、监测制度、计划、方案、操作规程和记录;有引种管理制度、记录及隔离观察记录。DB41/T 708202

19、3 5 5.4.5 免疫后应详细填写免疫记录,记录免疫时间、疫苗信息(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有效期、批号等)、免疫日期、免疫计量、畜禽标识以及免疫人员等信息。建立免疫档案。5.4.6 应有动物发病记录、阶段性疫病流行记录或定期牛群健康状态分析总结。5.4.7 应制定本场职工、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消毒及管理制度、出入登记制度、日常清洁、处理和消毒工作制度和标准化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及记录。5.5 洗浴及消毒 5.5.1 洗消设施设备 5.5.1.1 淋浴更衣室 在生产区、隔离区入口设置洗浴更衣室,配备仅供场内使用清洁消毒后的工作服、鞋和帽子等。淋浴间分3个独立区域(脱衣区,淋浴区,更换清洁消毒后的工

20、作服、鞋和帽子),淋浴间3个区域气流无交叉。5.5.1.2 喷雾消毒通道 场区入口、生活区入口设人员喷雾消毒通道,消毒通道应同时设地面消毒、喷雾消毒或紫外线消毒设施,地面消毒池内消毒液液面深度应大于15 cm,消毒效果应保证体表全覆盖。5.5.1.3 物品消毒间 设置在生产区门口,采用紫外线、臭氧、熏蒸、擦拭等消毒方法对进入生产区的所有物品进行消毒。5.5.1.4 消毒车及高压水枪 生活区、生产区内及具有有效物理隔断的各区域均应配备专门用于道路、环境和设施设备消毒车和高压水枪,各功能区宜专用。5.5.2 消毒剂的选择 选择对口蹄疫病毒敏感的酸碱类、醛类、氧化剂类、氯制剂类等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

21、药定期更换,轮换使用。5.5.3 日常预防性消毒 5.5.3.1 对舍外围环境可采用碱类或醛类消毒剂,每周应至少消毒 1 次。5.5.3.2 舍内应采用氧化剂类或氯制剂类消毒剂;走廊、过道等每周应至少消毒 2 次,产房、保育舍等每周带牛消毒 3 次,空栏后应彻底消毒。5.5.3.3 每天应清洗牛舍槽道、地面、墙壁,除去褥草、污物,粪便。清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粪便及污物运送到贮粪场。5.5.3.4 运动场牛粪派专人每天清扫,集中到贮粪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5.5.3.5 对进出场区的所有车辆、人员和物品应采用氧化剂类或氯制剂类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5.5.4 紧急消毒 5.5.4.1 当牛场发生口

22、蹄疫疫情时,应按照 口蹄疫防治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消毒。DB41/T 7082023 6 5.5.4.2 对病死牛、扑杀牛及其产品、排泄物,以及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其它物品和清洗所产生的污水、污物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对场舍、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场所、用具等进行彻底消毒。5.6 种源管理 5.6.1 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引种制度,引种管理制度应执行良好并记录完整。国内引种应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牛场;外购精液应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国外引进种牛、精液、胚胎应有国务院农业农村或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审批意见及海关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销售种牛或精液应具有有资质实验室出具的重大

23、动物疫病病原学阴性和血清学检测合格报告。5.6.2 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引种隔离制度,引种隔离制度应执行良好并记录完整。5.6.3 引种种牛应具有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牛系谱证。5.6.4 引入种牛入场前、外购供体/精液使用前、本场供体/精液使用前应有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病原或感染抗体检测报告且结果为阴性。5.6.5 种源管理记录应保存 3 年以上。5.7 可追溯体系 5.7.1 动物标识 按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施可追溯的唯一性标识,一畜一标,做好记录并保存3年以上。5.7.2 档案 档案应至少包括人员登记记录、生产记录、免疫接种记录、疫病监测记录、用药记录

24、、病死牛死因记录、消毒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运输车辆及其洗消烘干记录等,且保存3年以上。6 监测与净化 6.1 监测方案制定 制定符合本场实际的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监测净化方案,根据监测净化方案切实开展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疫病免疫保护水平、流行现状及相关风险因素,适时调整疫病控制策略。6.2 抽样比例和监测频率 抽样数量应按照设定的置信水平和假定流行率,参照附录A中的推荐方法,计算每个流行病学单元内易感动物的抽样数量。抽样场点应覆盖所有的流行病学单元和可能的风险场点,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定期对人员、饲料、物品、车辆、道路、环境等采样监测。6.3 样品的采集和处理 水泡液、水泡皮、组织、O-P液和血清

25、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按照GB/T 18935规定执行。6.4 血清学监测 DB41/T 7082023 7 O型口蹄疫抗体检测用固相竞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或液相阻断ELISA,O型合成肽疫苗免疫后抗体检测用相应的液相阻断ELISA;A型口蹄疫抗体检测用液相阻断ELISA。具体试验方法按照 GB/T 18935规定执行。6.5 病原学监测 采用RT-PCR或荧光定量RT-PCR方法直接检测病原。按照GB/T 18935规定执行。6.6 监测结果判定 6.6.1 液相阻断 ELISA 试验中被检血清抗体滴度大于等于 1:128 判为阳性。被检血清抗体滴度小于1:64 判为阴性。被检血清抗体

26、大于或等于 1:64 并小于 1:128 判为可疑,可疑样品经再次测定后,如果有一个滴度为 1:64 或更高可判为阳性。6.6.2 固相竞争 ELISA 试验中被检血清抗体滴度大于等于1:64 判为阳性。被检血清抗体滴度小于 1:32判为阴性。被检血清抗体大于或等于 1:32 并小于 1:64 判为可疑,可疑样品经再次测定后,如果有一个滴度为 1:64 或更高可判为阳性。6.6.3 存栏牛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合格。6.7 监测结果处理 6.7.1 存栏牛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牛群应立即加强免疫一次。6.7.2 病原学监测有疑似阳性样品存在,应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隔离疑似阳

27、性动物,并送样至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确诊。6.7.3 免疫效果监测和病原学监测结果每月应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一次,规模牛场对监测结果应存档或备案。6.8 净化 规模牛场主动开展口蹄疫免疫和非免疫净化工作,制定口蹄疫净化监测净化方案和监测报告,定期开展口蹄疫净化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净化标准并维持净化效果。7 环境质量监测 7.1 环境因素中口蹄疫病毒病原学监测 7.1.1 检测方法 对饮用水源、牛舍区环境中空气、粪便、野鸟等环境因素,按照GB/T 18935规定的RT-PCR或荧光定量RT-PCR方法,定期进行口蹄疫病毒病原学检测。7.1.2 水源 采集家畜饮用水样品进行口蹄疫病毒病原

28、学检测,检测频率为每2周1次。7.1.3 空气 采用空气微生物采样器以0.01 mol L-1(pH 7.2)磷酸盐缓冲液(PBS)(见附录B)为收集液采集牛舍内、外环境中气溶胶样品,进行口蹄疫病毒病原学检测,检测频率为每2周1次。DB41/T 7082023 8 7.1.4 粪便 取0.3 g0.5 g新鲜粪便混悬于1 mL无菌0.01 mol L-1 PBS(pH 7.2)液中,进行口蹄疫病毒病原学检测,检测频率为每2周1次。7.1.5 野鸟 采集牛场内野鸟新鲜粪便,取0.3 g0.5 g粪便混悬于1 mL无菌0.01 mol L-1 PBS(pH 7.2)液中,进行口蹄疫病毒病原学检测,

29、检测频率为每2周1次。7.2 环境质量各项污染物和生态环境分析方法 牛场环境质量各项污染物参数的监测及采样点、采样办法、采样高度、采样频率等的确定NY/T 388规定,各项污染物和生态环境的分析方法按照附录C。7.3 环境质量要求 7.3.1 环境因素中口蹄疫病毒病原学检测结果要求 牛舍区环境因素中各项因素口蹄疫病毒病原学检测结果均应为阴性。7.3.2 空气中各项污染物检测结果要求 牛场区空气环境质量要求应符合NY/T 388规定;各项目具体监测数据应小于等于表1中规定的数值;表中数据均为日均值。表1 牛场空气环境质量 项目 缓冲区 场区 牛舍 氨气/(mg/m3)2 5 20 硫化氢/(mg

30、/m3)1 2 8 二氧化碳/(mg/m3)380 750 1500 PM10/(mg/m3)0.5 1 2 TSP/(mg/m3)1 2 4 恶臭(稀释倍数)40 50 70 7.3.3 牛舍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 牛舍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见表2,各项目监测数值应符合表2规定。DB41/T 7082023 9 表2 牛舍区生态环境质量 项目 牛舍 口蹄疫病毒/(ng/mL)0 温度/1015 湿度(相对)/%80 风速/(m/s)1.0 照度/lx 50 细菌/(个/m3)20000 噪声/dB 75 粪便日清理/次 2 或 3 7.3.4 饮用水质量要求 牛饮用水质量要求见表3,各项目监测数值应

31、符合表3规定。表3 牛饮用水质量 项目 自备井水 地面水 自来水 口蹄疫病毒(ng/mL)0 0 0 大肠菌群(个/L)3 3 0 细菌总数(个/L)100 200 0 pH 5.58.5 5.58.5 6.58.5 总硬度(mg/L)600 600 550 溶解性总固体(mg/L)2000 2000 1500 8 无害化处理 8.1 无害化处理制度及设施 8.1.1 场区内应制定符合本场的无害化处理制度,设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牛群排泄的粪尿、饲养场排放的污水和患病牛的排泄物、垫料、污水和病死牛尸体应经无害化处理后方可排出饲养DB41/T 7082023 10 场外,粪尿处理后应符

32、合 GB/T 36195 规定,排放出场的污水应符合 GB 18596 规定。8.1.2 规模牛场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配套建设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污水分级沉淀池等),处理能力能够满足自身需要。8.1.3 处理设施设备,宜采用堆肥发酵方式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结果应符合 NY/T 1168 规定。8.1.4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或措施运转应有效并符合生物安全要求。8.2 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 对病死或不明原因死亡牛只、流产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具体操作方式按农业农村部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应随意处置。8.3 污染物和废弃物处理 按照NY/T 1168要求进行操

33、作,应对病牛污染的垫料、饲料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生活垃圾、普通垫料、医疗废弃物、残留饲料等废弃物分类存放在指定位置,采用煮沸、焚烧、消毒后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9 风险评估 9.1 风险评估频率 规模牛场应结合生产实际,每年至少开展2次风险评估。9.2 影响口蹄疫发生的风险因子 9.2.1 关键因子 9.2.1.1 本场家畜健康带毒即口蹄疫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9.2.1.2 本场家畜野毒感染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9.2.1.3 本场家畜未免疫口蹄疫,但抗体检测结果为阳性。9.2.1.4 本场所在地及周边当前存在口蹄疫疫情。9.2.2 普通因子 9.2.2.1 场址、布局与设施设备 场址、布

34、局与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生物安全控制要求。9.2.2.2 饲养管理 是否坚持自繁自养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引种是否规范、饲料是否符合营养要求;牲畜的营养状况是否良好;饲养密度是否合适;与其他畜禽是否混养;垫草、垫料是否符合要求等。9.2.2.3 消毒 是否制定了规范的环境、人员隔离消毒制定并严格执行;是否选用敏感的消毒药物消毒;动物入场运输所使用的车辆、饲料、垫料、排泄物及其它被污染物料等在动物运抵饲养场后,是否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疑似口蹄疫感染动物,是否及时隔离;是否遵守口蹄疫疫情报告制度;是否遵守口蹄疫应急处置原则及疫情扑灭制度等。DB41/T 7082023 11 9.2.2.4 免疫 是

35、否制定适合本场科学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执行;是否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预防接种;疫苗的储存是否符合要求;疫苗的接种方法、剂量是否按说明书要求操作;口蹄疫疫苗免疫抗体水平是否合格等。9.2.2.5 监测与净化 是否制定适合本场的科学监测与净化方案并严格执行;是否有专业技术人员对口蹄疫及其他主要动物疫病进行净化。9.2.2.6 无害化处理 是否建立污染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病死牲畜、扑杀牲畜及其产品、排泄物以及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垫料、饲料和其它物品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清洗所产生的污水、污物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9.2.2.7 疫病流行状况 牛场3年内是否发生过口蹄疫和其他动

36、物疫病流行;周边地区3年内是否发生过口蹄疫和有其他动物疫病流行;是否处于口蹄疫发生的季节和周期内。9.2.2.8 传播媒介(途径)是否存在野生动物迁徙的影响和存在风媒传播的风险;养殖场周围1 km范围内是否有易感动物及其产品的运输、交易发生;是否存在养殖场间相互联系的影响;是否使用含有口蹄疫易感动物源性饲料添加成份的饲料。9.3 风险评估预警 所列关键因子不计权重值,为优先评估因子,存在任一项,在综合评定风险级别上就定为高度风险。10 记录和档案管理 10.1 记录 记录应至少包括人员管理、生产、销售、用药、免疫、消毒、隔离、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监测、疫情报告及检疫监管等,应及时记录、填写规范

37、、真实完整。10.2 档案 所有记录应及时存档、分类存储、标识清晰、保存于专用档案柜内,便于查阅。动物疫病监测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5年,其他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A A DB41/T 7082023 12 B B 附录A (规范性)抽样数量的计算方法 A.1 公式法计算抽样数量 A.1.1 清楚掌握区域内流行病学单元或易感动物的数量,采用公式(1)计算区域内证明无疫的抽样数量。N=1 (1 )1/(/2)+1/2 (1)式中:CL置信水平,一般情况下,设定置信水平为95%;d 感染规定动物疫病的流行病学单元或易感动物的数量(假定流行率*总体数量),单位为头;N 总体数量(流行病学单元总量或

38、易感动物总量),单位为头。A.1.2 区域内流行病学单元或易感动物的数量不清或数量太大,难以计算时,可采用公式(2)计算区域内证明无疫的抽样数量:=()/(1 )(2)式中:显著性水平,一般情况下,设定为 0.05,置信水平为 1-;P 假定流行率,%;Se检测方法的敏感度。A.2 表格法计算抽样数量 在95%置信水平,不同假定流行率下,可参见表A.1计算区域内证明无疫的抽样数量。A.3 抽样软件法计算抽样数量 使用Survey toolbox和Win Episcope等软件,计算区域内证明无疫的抽样数量。A.4 检出动物疫病所需样本数量 检出动物疫病所需样本数量见表A.1。表 A.1 检出动

39、物疫病所需样本数量 群体大小(头)假定流行率(群间假定流行率或群内假定流行率/%)50 40 30 25 20 15 10 5 2 1 0.50 0.10 10 4 5 6 7 8 10 10 10 10 10 10 10 20 4 6 7 9 10 12 16 19 20 20 20 20 30 4 6 8 9 11 14 19 26 30 30 30 30 DB41/T 7082023 13 表 A.1 检出动物疫病所需样本数量(续)群体大小(头)假定流行率(群间假定流行率或群内假定流行率/%)50 40 30 25 20 15 10 5 2 1 0.50 0.10 40 5 6 8 10

40、 12 15 21 31 40 40 40 40 50 5 6 8 10 12 16 22 35 48 50 50 50 60 5 6 8 10 12 16 23 38 52 60 60 60 70 5 6 8 10 13 17 24 40 62 70 70 70 80 5 6 8 10 13 17 24 42 68 79 80 80 90 5 6 8 10 13 17 25 43 73 87 90 90 100 5 6 9 10 13 17 25 45 78 96 100 100 120 5 6 9 10 13 18 26 47 86 111 120 120 140 5 6 9 11 13

41、18 26 48 92 124 139 140 160 5 6 9 11 13 18 27 49 97 136 157 160 180 5 6 9 11 13 18 27 50 101 146 174 180 200 5 6 9 11 13 18 27 51 105 155 190 200 250 5 6 9 11 14 18 27 53 112 175 228 250 300 5 6 9 11 14 18 28 54 117 189 260 300 350 5 6 9 11 14 18 28 54 121 201 287 350 400 5 6 9 11 14 19 28 55 124 21

42、1 311 400 450 5 6 9 11 14 19 28 55 127 218 331 450 500 5 6 9 11 14 19 28 56 129 225 349 500 600 5 6 9 11 14 19 28 56 132 235 379 597 700 5 6 9 11 14 19 28 57 134 243 402 691 800 5 6 9 11 14 19 28 57 136 249 421 782 900 5 6 9 11 14 19 28 57 137 254 437 868 1000 5 6 9 11 14 19 29 57 138 258 450 950 5

43、6 9 11 14 19 29 59 149 299 598 2995 DB41/T 7082023 14 附录B (规范性)0.01 molL-1(pH 7.2)的磷酸盐缓冲液(PBS)配制 0.01molL-1(pH 7.2)的磷酸盐缓冲液(PBS)的配制方法如下:氯化钠(NaCl)8 g;氯化钾(KCl)0.2 g;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1.42 g;磷酸二氢钾(KH2PO4)0.27 g;加蒸馏水800 mL,充分溶解后,用盐酸将pH值调节至7.2,用蒸馏水定容至1000 mL。121 高压灭菌15 min,4 保存备用。DB41/T 7082023 15 附录C (资

44、料性)规模牛场预防口蹄疫环境质量控制各项污染物和生态环境分析方法 规模牛场预防口蹄疫环境质量控制各项污染物和生态环境的分析方法参见表C.1。表 C.1 规模牛场预防口蹄疫环境质量控制各项污染物和生态环境分析方法 项 目 方 法 标准编号 氨气 纳氏试剂比色法 HJ 533 硫化氢 碘量法 GB/T 11060.1 PM10 重量法 GB/T 6920 TSP 重量法 GB/T 15432 恶臭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GB/T 14675 温度 温度计测定法 GB/T 13195 湿度(相对)电解法 GB/T 5832.1 风速 风速表测定法 GB/T 18204.1 照度 照度计测定法 GB/T 18204.1 空气细菌总数 营养琼脂培养基培养法 GB/T 18204.3 环境口蹄疫病毒 RT-PCR 法 GB/T 18935 噪声 噪声自动监测仪法 GB 3096 水质细菌总数 菌落总数测定 GB/T 5750.1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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