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外出经营证明开具与核销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申请条件:
本涉税指南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县(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提交资料清单: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时提供)1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开具时提供);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1份(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此表)。
办理时限:
提交的资料证件齐全的即时办理。
注意事项:
1.到外县(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应当在《外出经营管理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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