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证明开具与核销办理地点:办税服务厅申请条件:本涉税指南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县(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提交资料清单: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时提供)1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开具时提供);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1份(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打印此表)。办理时限:提交的资料证件齐全的即时办理。注意事项:1.到外县(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应当在外出经营管理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