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包括哪些【问题】目前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都包括哪些,如何收费?【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448号)第一条规定: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生成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有:(一)出口企业退税申报时间、退税所属期、申报退税额;(二)出口企业退税审核通过时间、退税所属期、审核退税额;(三)出口企业退库时间、退库所属期、退库税额(如本地退库业务不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内办理,且数据尚未与税收征管系统数据同步,则不能生成此项提醒信息,可在今后数据同步后生成提醒信息);(四)出口企业已出口但尚未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且已接近超过相关文件规定申报期限的出
2、口情况;(五)出口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纸质单证尚未收齐的出口情况;(六)出口企业已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但核销单尚未收齐的出口情况。同时,通知第三条规定:各地税务机关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向企业提供提醒信息,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因此,税务机关提供上述提醒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办理事宜请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