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用品增值税优惠备案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销售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享受税收优惠。 二、服务对象 销售残疾人专用物品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首次发生免税业务办理纳税申报前。相关证件证书或文件有明确截止期限的,按此期限作为备案期限;未明确期限的,两个年度备案一次,到期次年一月底前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税收优惠备案报告表 (一式一份)。 (三)附送资料 有关部门批准从事相关货物生产销售的批准文件或证书证
2、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460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纳税人准予登记备案后,应分别核算应税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并按期进行应税和减免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或取消税收优惠备案。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