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经常组织中心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中心院民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中心院民的团结互助精神。二、入住的中心院民有年龄之差、身体状况之别,必须开展互助活动。年龄相对轻一点、身体条件相对好一点的要帮助关照年龄高、身体差的五保对象。三、身体较差、行走不便的中心院民若需购物时,必须有人帮助代购,确需上街的必须有人陪同。四、身体较弱的中心院民走亲戚时,必须有亲戚接送。五、中心院民看病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到医院或医务室诊治,并帮助拿药。对于病倒卧床不起的要安排专人护理照顾生活起居。六、中心院民管理制度1、全体中心院民必须服从本中心领导,自觉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要以主人翁姿态爱护公共财
2、务,从讲文明、讲团结、讲卫生的高度,互遵互助、自强、自爱、自立。2、所有中心院民都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严禁私自翻墙爬栏,造成的伤害本中心概不负责。3、中心院民离院外出必须向管区工作人员请假,不准私自外出。4、本中心内除自带物品外,所有财产包括一草一木,均属集体所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5、不准偷盗他人财物,污骂殴打他人,挑拨他人是非,骗取他人钱财等。6、所有中心院民未经允许,严禁到电源区、高空区、食堂,仓库内和有危险隐患的地方活动。七、门卫管理制度1、门卫管理人员应尽心尽职,不得随便离岗。有事要离岗时应得到院领导同意后方可。2、所有进入本中心人员必须服从其管理。3、凡非本中心车辆不得随便进出大院,
3、有要事者须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入内。4、非本中心人员不准自由进出。外来人员必须说明由来(除上级领导和进院帮助工作的人员例外),办好登记手续。对入院收旧、买卖者一律不准入内。5、对个别精神病患者,离院出走不能自理人员,门卫有责任,不予放行,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6、严格按照大门开启的作息时间,具体大门开启时间根据季节变化,并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决定。八、房间安全管理制度1、本中心给供寄养人员提供了舒适的居住、生活环境,爱护和管理好自己的房间是院民的职责。2、房间内必须整洁,非主要物品、非日常用品要存放整齐,每月清理一次。3、各自房间所有实物各自保管,本人临时走出须加锁,本中心财产,发现缺少,按价赔偿,私
4、人物资发生缺少,本中心概不负责。4、房间内严禁烟火,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和存放在房间内。不准私自使用电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院安全小组每月检查一次,如有发生,没收工具,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劝其回去。九、值班制度1、为了使全体中心院民有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本中心每天晚上3-5人值班。设值班长1人,在值班长带领下每晚巡查2-3次,巡查内容:包括大门、围墙内四周。2、每个房间的人员进行核对,供寄养人员的身体状况等,并有详细记录。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汇报。3、值班人员必须住在院内值班室。4、值班人员无故离岗,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门卫人员必须把好大门关,人员进出要有记录。十、仓库管理制度1、本中心仓
5、库专人负责,不允许私人物资同放库内。2、本中心仓库内,所有物资必须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账、物相符。每季度盘库一次。3、仓库内应做到清洁整齐,无鼠虫害、无霉变现象发生。4、所有进出物资都必须开具进、出库单,写明物品、数量、用途、价值、经手人、仓库保管员、院长签字后有效,一切工具、低值易耗品都须根据入库单给予报销。5、对一些旧物资,应洗涤清洁,完整堆放,以备后用,对已故人员的遗物应会同家属,进行清点,属本中心的物资应放回仓库,并开具入库单,入账。十一、评比奖励制度1、为鼓励先进,促进养老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开展一次文明中心院民、文明寝室的先进评比活动。2、对被评为文明院民的个人和文明寝室的集体,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3、文明院民评比条件:(1)不迷信、不赌博、不打架、不骂人、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积极参加集体文化活动和农副业生产劳动。(2)遵守纪律,自觉执行各项制度,协助护理人员做好养老中心管理工作。(3)寝室整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4)能为养老中心的发展和管理献计献策。4、文明寝室评比条件:(1)遵守纪律、执行制度好。(2)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好。(3)室内整洁、卫生工作好。(4)爱护公物、文明风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