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取得的预收账款如何填年度申报表【问题】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收账款,按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应确认为销售收入,如何填制年度申报表? 【解答】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款,如果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者房地产预售合同,属于未完工开发产品销售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等三费的基数。 填表方法: 第一步取得预售款时: 当年度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规定的计税毛利率计算得到的预计利润填入附表三第52行第3列。会计确认的预售款作为计算基础计算出的当年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填列在附表三第40行第4列并特别注明预售款项计算扣除金额。 第二
2、步预售款结转销售收入时: 完工年度会计处理将预售款结转为销售收入,按照本期结转的已按税收规定征税的预售收入乘以适用的计税毛利率填到附表三第52行第4列。同时,应当将已结转的预售收入作为计算基础对应计算出的不得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填列到附表三第40行第3列并特别注明预售收入结转前期已经扣除金额,避免将预售收入重复纳入基数造成重复扣除。 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