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北京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1018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明确如下:一、对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009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
2、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等文件及我市有关规定执行。二、对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应税所得率表: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饮食业、服务业:7%娱乐业 20%律师、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以及其他中介机构 25%其他行业 1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