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外商投资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期不超过1年或者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下,使用时不作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各种一般工具、专用工具、替换设备、管理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等。由于低值易耗品的价值较低或者价值虽高但易于损坏,更新比较频繁,为简化核算,加强管理,在会计上将之视同流动资产,作为存货的一种。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价进行,也可以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 企业要建立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报废、以旧换新和损失赔偿制度,并及时按制度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是通过“低值易耗品”帐户进行核算的,为了加强管理,可在“低值易耗品”总分类帐
2、户下设置“库存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帐户。分别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库存、使用和价值摊销等情况。“库存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明细分类帐应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金额核算,并按使用车间、部门进行核算,便于与各使用车间、部门核对。 (一)低值易耗品收入的核算 企业外购、自制或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低值易耗品,在验收入库时,可比照原材料的核算。其会计分录为: 借: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贷:材料采购(生产成本、委托加工材料、银行存款) (二)低值易耗品发出(领用)和摊销的核算 由于低值易耗品可以多次参加生产过程而不改变其形态,其价值可以一次转移到成本、费
3、用中去,也可以逐渐转移。因此,低值易耗品发出(领用)和摊销的核算又有其自身的特点。 1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有三种: (1)一次摊销法。凡价值较小的低值易耗品,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但易碎物品,如玻璃器皿等,不论其价值大小,均可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2)分次摊销法。凡价值较大的低值易耗品,可以根据耐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3)五成摊销法。这种方法就是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50,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 2低值易耗品领用、摊销、废弃的帐务处理。 (1)一次摊销计入成本、费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 贷:低
4、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2)分期摊销的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摊销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领用金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借:制造费用(或其他成本费用)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应摊销金额) (3)五成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摊销、废弃的帐务处理。 例如,某企业3月份车间领用一般工具一批,计划成本共计1 000元,用于产品生产。该批工具于10月份报废,报废时残值收入现金20元。报废时采用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采用五成摊销法,其会计分录如下: 首先,3月份领用时,将其计划成本从“库存”转入“在用”,同时摊销其价值的50。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1 00
5、0 贷:低值易耗品库存低值易耗品 1 000 借:制造费用 5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500 其次,10月份报废时,摊销其余的50价值,并将其帐面成本与已投摊销额转销: 借:制造费用 500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500 借: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1 000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1 000 同时将残值收入冲减成本、费用并结转成本差异。 借:现金 20 贷:制造费用 20 借:制造费用 20 (红字) 贷:材料成本差异 20 (红字)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