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固定资产缴增值税吗【问题】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多少?是否适用起征点政策?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
2、099号)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因此,根据您的描述及上述文件规定,非增值税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为2%,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