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区内税务机关调整(区内迁入)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同一县(市)内发生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在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区内税务机关调整(迁出)后,必须向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区内迁入手续。
二、服务对象
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同一县(市)内发生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已向原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区内税务机关调整(迁出)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在原税务机关办理区内税务机关调整(迁出)之日起30日内。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三)附送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2.《税务登记(跨区、区内)迁移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1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4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甬国税发[2006]136号)。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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