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当前,我国出口商品的税收扶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先征税后退税,另一种是免税形式。这两种措施对出口货物的影响各不相同。采取免税方法时,出口货物最终生产环节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所包含的税款无法扣除,从而不能使出口货物真正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采用先征后退的方式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对出口公司而言,应准确掌握出口货物退税税额的计算。 1.单独设立账户核算的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应以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也可以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
2、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不能单独设账户核算的 对于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账户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1)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2)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销项金额税率 结转下期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一应退税额 这里的“销项金额”,是指出口货物离岸价和外汇牌价计算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计算该项货物退税的税率。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