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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鑫聚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文件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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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湖北鑫聚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管 理 文 件 汇 编 二0一四年十二月 目 录 1、制度汇编 1.1、企业战略 1.2、财务制度 1.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4、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1.5、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6、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7、安全生产责任制 1.8、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1.9、器材、物资管理制度 1.10、文档管理制度 1.11、合同管理制度 1.12、用户联系制度 2、部门职能 2.1、营销部职能 2.2、预算部职能 2.3、生技部职能 2.4、财务部职能 2.5、办公室职能 2.6、采购部职能 2.7、工程项目部职能 2.8、安全质量管理部职能 3、岗位职责 3.1、董事长 3.2、总经理岗位职责 3.3、营销副总经理 3.4、生产副总经理 3.5、管理者代表 3.6、营销经理 3.7、营销员 3.8、预算部经理 3.9、预算员 3.10、生技部经理 3.11、生技部专工 3.12、财务经理 3.13、会计 3.14、出纳 3.15、办公室主任 3.16、办公室文员 3.17、采购部经理 3.18、采购员 3.19、工程部经理 3.20、施工员 3.21、安全质量管理部经理 3.22、安全员 4、程序流程 4.1、组织机构图 4.2、工作流程图 1、制度汇编 1.1 企业战略 1.2 财务制度 1.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与录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人为本是事业成功的首要因素,为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事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及录用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二章 招聘和录用原则 第三条 精心组织策划,全面科学考评,严格选拔人才,坚持宁缺勿滥。 第四条 公司招聘员工严格根据岗位需求择优录取,不搞被动接受,不因人设岗。除由公司委托寻求并经考核合格录用人员外,公司不接受关系户亲属或关系户介绍人员。 第五条 公司实行计划招聘录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人员需求计划,采取不定期招聘、录用。 第三章 招聘录用计划 第六条 人事部在编制招聘计划时,须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拔调配人才。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提出员工招聘要求,并填写《招聘申请单》,主管副总签字后,报人事部汇总。对岗位编制内的人员离职,可直接实施补充招聘。 第八条 人事部于每月底,将公司员工人事考核结果和拟定调整名单及招聘录用计划报总经理。由总经理主持召开人事调整办公会,议定岗位编制及岗位人员调整方案,审定公司季度人员招聘计划,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 人事部接到批准后的招聘计划,尽快组织落实,对于未能按计划补充到位的岗位,须向用人单位说明原因并在次组织招聘,直至满足部门需求。 第四章 招聘与面试 第十条 人事部须建立公司人员招聘网络,以保证人员补充的及时性,有效性。 第十一条 公司招聘方式: 1、 通过新闻媒介(报纸、电视台、电台)发布招聘信息; 2、 通过各种人才市场设摊招聘; 3、 从各类人才信息库系统中检索; 4、 大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推荐; 5、 顾问公司介绍; 6、 行业知名人士介绍; 7、 通过人才中介公司(猎头公司)寻找; 8、 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 9、 其他。 第十二条 员工的挑选 公司成立由人事主管、用人部门、公司领导组成招聘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应聘部门经理、技术、财会、采购岗位时,总经理参加首次面试,或由总经理对初次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复试,其余应聘对象由分管副总主持面试。 1、初审。人事部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者人事部统一寄发《面试通知单》或电话通知。 2、面试。招聘小组对面试人员进行考察后,填写《面试考核表》;必要时可对面试者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测定、个案研究以及文字表达、外语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3、录用。招聘小组对所有面试者做出评价,提出是否录用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发送《录用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对不录用者发函通知并致谢意。 第十三条 招聘小组须了解应聘人员的一般期望因素,并在谈话中传达公司满足其一般期望的信息。 1、 合理的待遇与福利; 2、 优雅的工作环境; 3、 公司的声望; 4、 行业的发展前景; 5、 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雇佣关系; 6、 开明的领导; 7、 具挑战性和喜爱的工作; 8、快捷的晋升机会; 9、面试已给面试者良好的印象; 10、培训进修的机会; 11、公司正规,管理制度科学、完善。 第十四条 面试注意事项 1、 安排好适当的时间; 2、 安排安静、雅致、舒适的场所; 3、 主持者事先熟悉招聘要求; 4、 与应聘者的对话主题明确; 5、 要安排充分的面试时间; 6、 培养坦诚、轻松、融洽的气氛; 7、 随时记录面试重要事项; 8、 注意控制时间及场面; 9、 列举发问的重要范围; 10、核实应聘人填写事项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 面试提问的要点: 1、 应聘者的家庭背景; 2、 应聘者的过去经历; 3、 应聘本职位的动机; 4、 在校喜欢的科目; 5、 应聘者的优、缺点; 6、 应聘者喜欢向别人谈及的往事; 7、 所投入行业的现状与未来展望; 8、 有机会重新选择行业的设想; 9、 加盟公司将做出什么贡献; 10、对成功与失败涵义的理解; 11、喜欢哪类领导; 12、业余爱好,休闲活动,喜欢的书籍; 13、待遇要求; 14、人生目标及安排。 第十六条 涉及录用,面试时须澄清的事项: 1、 待遇和福利; 2、 录用条件; 3、 是否愿意调换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4、 出差和旅行问题; 5、 报到日期; 6、 能接受录用答复的期限; 第五章 录 用 第十七条 发出《录用通知书》时附注报到须知,也可电话通知。 第十八条 应聘人员被录用,如在发生录用通知5日内不能正常报到,可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第十九条 新进员工携带《录用通知书》和其它材料到人事部报到注册。 报到事项有: 1、递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上岗操作证书及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等人事档案资料及1寸红底彩色相片两张; 2、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试用期协议》; 3、申领培训资料及其他用品; 第二十条 经本公司录用人员,应于报到七日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须具有下列资格: 1、 本市户口; 2、 经本公司认定有正当职业者; 3、 非本公司在职员工; 第二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的责任,此责任明定于连带保证书; 1、 侵占或亏欠公款(物)者; 2、 不法毁损公物者; 3、 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4、 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利益受损害者; 5、 离职未办理完毕离职移交手续者。 第二十二条 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后即予以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两次换保均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中途换保,应对新保证书经人事部对保合格,并经六个月之后查无本规则第二十一条情形者,始得取回原保证书。 第七章 上 岗 第二十四条 录用人员由人事部安排指定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合格者由人事部开出《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录用人员持《上岗通知书》到公司办公室领取工作服、办公用品后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总经理审批,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二、员工岗位聘用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形成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奖惩分明、合理流动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使用范围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定编及岗位设定 第三条 公司人事部每年元月15日前,收集各部门岗位设置及定编意见,提出当年组织机构图及岗位图方案,报总经理召开公司办公会予以审定。 第四条 部门提出的新增加或合并产生的新岗位必须编制岗位职责。明确每个职位的工作性质、任务、难以程度、权限、责任大小以及任职条件。人事部对岗位职责汇总修订后报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 人事部根据批准的岗位职责及岗位编制制定年度人员补充计划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岗位聘用原则 第六条 任人唯贤,优化组合。 第七条 公司调配方案与个人业务专长和意愿相结合。 第八条 实行自上而下的逐级聘用制,并由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第九条 岗位聘用期限须短于或等于劳动合同期限。 第五章 管理人员任免 第十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任免; 1、 总经理由董事长任免; 2、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批准。 第十一条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免: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报董事长批准决定任免。 第十二条 公司一般管理人员任免:由部门经理提名,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董事长批准后任免。 第十三条 公司所有人事任免事项,均须正式行文通告。 第六章 晋升和降职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正常的职务升迁机制。 第十五条 对工作成绩出色或贡献卓著者,根据《员工考核办法》及《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符合晋升条件者可以晋升职位,特殊情况可破格晋升。 第十六条 对业绩不良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根据《员工考核办法》及《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的规定可以降职使用,特殊情况可连续几级。 第十七条 职位升迁由部门主管或公司领导提出,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人事部行文通告。 第十八条 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及公司原因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书面晋升或降职要求,报公司审批。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可因自身工作原因向公司人事部提出书面晋升或降职要求,人事部受理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 员工职位升降后,其工资待遇和福利应进行相应调整,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保留。 第七章 试用及正式聘用 第二十一条 公司新近员工均实行试用制,须签订试用协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确定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二十三条 用人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考核,提出提前结束,按原定期限延期、解聘等意见,填写《试用考核单》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由试用转入正式聘用,须签订《劳务合同》。 第二十五条 根据员工岗位、职务等原因,可协商决定员工的聘用年限,一般分为1年到5年。 第八章 解聘及续聘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可对有关员工解聘: 1、 受聘人因本人业务、技术水平等原因,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2、 受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完成岗位任务; 3、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4、 因部门工作发生变化,部门提出撤岗; 5、 公司因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调整、变化; 6、 受聘人因脱产进修、长病假等原因长期不到岗难以履行岗位职责; 7、 矿工情形达到辞退、解聘自动离职等条件; 8、 因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岗位要求; 9、 受聘人劳动合同趋于届满。 第二十八条 因公司原因提出解聘的,按双方劳动合同相关条例进行补偿。因个人违反公司规定被公司解聘的,公司将不对其进行任何补偿。 第二十九条 被解聘员工须按规定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第三十条 聘用期届满,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续签合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1.4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1.5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技术的改进 生产经理向总经理提出改进生产技术的方案,由总经理对此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二条 生产技术的引进 当本公司从外面引进技术时,生产部经理要研究引进合同的原文,并要求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说明引进技术后成本与成果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技术转让 本公司想外部转让技术时,生产部经理要研究检查转让的内容,并与承担这项工作的部门讨论这一转让的结果。 第四条 生产技术的发表 1、 当要向社会发表公司的生产技术的时候,要把发表原稿交生产部经理审阅,经其批准后方可对外公开。 2、 外来人员到本公司参加学习时,须征得生产部经理或总经理的同意。 第五条 生产技术研究会规章 1、 职责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工作职责对下列工作进行研究、协调: (1) 提高、改进生产技术; (2) 研究新产品的生产技术; (3) 工程、质量、试验、管理上的各种问题; (4) 生产技术的引进、技术研究成果的对外发表。 2、 构成 生产技术研究会的成员有生产部经理、副经理、生产主任、总经理、有关部门的经理。 研究所所长、研究室主任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人员根据需要出席会议。 3、 运行 凡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由生产部经理担任;临时的技术研究会,由提出议题的部门负责人担任;事务性检查,由生产主任担任负责人。 4、 开会时间 凡定期的技术研究会议,每月一次;凡临时性的会议,随时召见。由生产部经理为会议召集人。 5、议题决定 (1)每月开会10日前,生产部经理要把会议的议题和开会的目的具体记录下来,向总经理汇报。 (2)生产部经理要在开会前三天决定议题,并通知各委员,并附有关资料。 6、会议记录 本研究会的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制订、修改和废止 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须经公司经营常务会议讨论,并由主管生产技术的公司副总经理决定。 第七条 实施 本制度自颁布自日起实施。 公文处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包括公文处理的管理职责与权限、管理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检查与考核。 2、 职责与权限 2.1职责 2.1.1公文处理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分管,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 2.1.2工作部设置文秘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公文的全过程处理工作。 2.1.3公司各部室是公文处理的具体负责部门,设兼职文秘人员,负责协调本部室的公文处理工作。 2.1.4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各部室、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协调、检查。 2.1.5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组织各部室文秘人员的业务培训。 2.2权限 2.2.1总经理工作部有权拆封署名公司收启的信件。 2.2.2总经理工作部有权根据收文内容,按部室职责范围进行分办。 2.2.3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办的重要文电,总经理工作部有权实施催办、查办。 2.2.4总经理工作部有权对发文文稿进行核稿,并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师签发。 2.2.5总经理工作部有权对公文处理承办部门及相关传阅部门进行考核。 2.2.6主办部室有权召集协办部室共同研究办理需要协助办理的文件。 2.2.7公司各部室有权对公文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行文关系 公司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3.2行文规则 3.2.1公司在职权范围内,可以对所属部室布置工作;可向国家电力公司及各部局、上级公司、省政府及有关部委请示、报告工作。 3.2.2公司各部室在主观业务职能范围内,可对公司所属部室行文,安排一般性业务工作,答复向部室请示的问题;可以对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局报告、请示、商洽一般性业务工作。专业会议纪要、经验介绍等一般用部室文件印发。 3.2.3不得越级行文。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送越过单位。 3.2.4向上级机关的请示,须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但对下级部室一般不抄送;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 3.2.5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3.2.6公司可以与同级单位、合作伙伴联合行文。 3.2.7确须两个及以上部室共同处理的公文,可采用部室联合行文。 3.2.8凡部室之间尚未协调一致的问题,不得各自向上或向下行文。 3.2.9机关各部室之间一般不行文。 3.2.10凡能当面请示、报告、商洽的事项一般不行文,凡可电话、现场办公直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行文;专业会议通知不行文。 3.3公文种类 3.3.1决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3.3.2规定、办法: 规定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 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作法和要求。 3.3.3通知:通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3.5报告:报告使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咨询。 3.3.6请求: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请示、批准。 3.3.7批复: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 3.3.8函: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想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 3.3.9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仪定事项。 3.3.10意见:意见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对某项工作的意见。 3.4公文格式 3.4.1发文单位:每个公文应有发文单位。发文单位应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 3.4.2秘密登记:需要保密的公文,应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3.4.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 3.4.4发问字号:公文应标明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一般包括:代字、年号、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公司部门的发文代字不得与公司发文代字相混同(公司发文及部门代字祥见附录A)。公文的发字号一般标注在发文单位之下,横线上方居中;函件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横线下方偏右。上报的公文,应在横线上方左侧标注字号,右侧注明签发人,如有会签单位,应注明会签人姓名。 3.4.5公文标题:公文应有标题,标题应正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转发文件的标题,除转发的文种为“通知”时省略外,其他文种可保留一级。如“转发XX报告的通知”;转发的文种是通知时,为“转发XX的通知”。 3.4.6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的顺序和名称。 3.4.7缮印:公文除会议纪要(以会议纪要名称为文头的)外,一律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单位都应当加盖印章。联合发问的盖章顺序,应与文头单位排列顺序相同。 3.4.8成文日期:公文应在正文之后、附件名称之下标注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并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 3.4.9主题词:文件应标注主题词;上报的文件,应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下发的文件,应标注主题词表中规定的词,一般不超过五个词汇。标注位置一般在文件末下端、抄送单位上方,词汇之间空一格。 3.5收文 3.5.1处理流程:收文处理流程包括:签收、拆封、登记、传递、分办、拟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 3.5.2签收、拆封:凡是送寄省电力公司的公文均由总经理工作部文秘人员负责签收、拆封等全过程处理;署名部室收启的信件,由部室签收、拆封等全过程处理;机关部室人员凡直接收到主送或抄送省公司的文件,一律交总经理工作部处理。 3.5.3登记:对上级来文、下级单位的请示件、其他单位直接给省公司的文件,一律输入计算机分类登记。当天收文当天输入,登记正确率、准确率100%。 3.5.4传递:一般文件登记后,文本输入计算机,通过OA系统进行网上传递(流转)。机要文件的传阅按WH/XJC002-1-2014执行,有特殊要求的文件按要求办理。 3.5.5分办、拟办:公司收文由总经理工作部分办,按收文的轻重缓急和分工分送党组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师阅示或部室主办、协办。具体: ——属全公司性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分送总经理或在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阅示; ——属各级党组来文,分送党组书记、副书记阅示; ——属某一方面的重大政策、决策的文件,分送分管副总经理阅示; ——属某一方面的重要业务工作的文件,分送总师阅示; ——属一般性业务工作的文件,分送部室承办;涉及几个部室共同办理的文件要明确主办公部和协办部室。 3.5.6承办:各部室承办的文件,部室负责人须签署承办意见,明确承办人。要求特急文件当日内完成,急件在3日内完成;一般公文办理时间不超过7日。 3.5.7催办:对总经理、副总经理有明确批示要求的文件,由总经理工作部向部室催办,并做好催办记录。 3.6发文 3.6.1处理流程:发文处理流程包括:拟稿、会签、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 省公司党组发文由办公部室负责拟稿、审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核稿,送党组书记、副书记签发。 省公司行政发文由办公室负责拟稿、审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核稿,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分管总师签发。 3.6.2拟稿:公文拟稿人应事先掌握发文意图、发文主题,查阅依据资料,明确行文关系,正确选择文种,在OA系统的发文管理中操作。草拟的文稿要达到以下要求: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党和政府的政策、方针及规定、规程、规章制度,依据正确、充分、符合电力工业实际。 ——阐述情况确定,主题、观点鲜明,内容、要求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对前面已发过类似内容的文件,要明确前后关系,避免参生矛盾。 ——逻辑性强,文字简练、简洁、合乎语法,不生造词汇,不用不规范的简称,准确使用标点符号,字迹清楚。 ——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数字使用,除公文编号、统计表、序号、专有术题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字者以外,一般使用汉字书写。 ——文稿中所标的计量单位,严格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单位》名称。 ——公文格式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完整、准确,公文主题词标引正确。 3.6.3审核:公司发文、公司部门发文均由拟稿部室负责人审核,审核内容按3.6.2中规定的要求。 3.6.4会签:对涉及其他部室职能范围的文稿,主办部室须履行会签手续。会签部室对文稿涉及本部室只能范围的内容负责。如有不同意见应写明理由或当面协调。会签完毕须返回主办部室,审查会签意见一致后转送总经理工作部。 3.6.5核稿:公文核稿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核稿内容如下: ——是否需要行文。 ——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和制度,与当前中心工作和其他有关文件有无矛盾、脱节,与省公司已发的规定有无矛盾。 ——提出的要求、办法、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可操作。 ——各会签部门意见是否协商一致。 ——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审签手续是否完备。 ——附件是否齐全。 ——公文主题词的标引是否规范。 3.6.6签发:公司行政发文电力文稿由总经理工作部按分工和重要程度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签发,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授权副总师可代签发。 公司党组发问电子文稿由总经理工作部按分工和重要程度送书记、副书记或纪委书记签发。 部室发文由部室负责人签发。 3.6.7印刷:公文印刷由文印室负责,做到字迹清晰。公文印刷用纸厚度70-80g,纸幅尺寸应按国际标准A4型。 3.6.8用印:武汉兴源达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党组印章、武汉兴源达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用印,部室发文由主办部室负责用印。印章正确使用率100%。 3.6.9装订、封发:公司发文由拟文由拟文部室装订、封口,由总经理工作部寄发,同时发电子邮件。部室发文由部室装订、封口,由总经工作部寄发。每日制发的公文于当日下午下班前送邮,投递准确率100%。 3.7公文处理中的保密要求 公文处理中,必须严格执行WH/XJC002-1-2014,对制发的公文严格进行划密,一切公文在尚未盖章寄发前不准议论和外传。 3.8公文的立卷、归档、销毁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根据WH/XJC002-2-2014及时将有保存价值的公文立卷归档,把没有保存价值的公文进行销毁。 (1) 公文归档要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应能准确反映本单位主要工作情况。 (2) 联合办理的公文,由主办部门立卷、归档。 (3) 整理好的案卷定期想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管应归档的公文。 (4) 没有保存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定期销毁。销毁有密级的公文,要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泄销。 4、报告与记录 公文在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如收文拟办、批办、催办、查办记录、公文处理结果记录(包括公文要求办理事项所形成的文字、影像等材料)、发文的底稿等,应与公文一起立卷归档。 5、 检查与考核 5.1文秘人员应对领导批示的重要公文进行查办,核查重要公文的执行情况,督促并协助承办者全面、具体地落实公文的精神。 5.2总经理工作部文秘人员应对公文处理过程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文件传阅相关部门及时对公文进行处理。如发现公文处理超时限、公文丢失、公文泄密等情况,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及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理。 1.6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重视质量管理工作 电力建设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指挥。各级领导人员必须十分重视工程质量,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好中求多、好中求快、好中求省。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依靠群众、专群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控制影响工程质量和各种因素,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做到人人重视质量,谁施工谁负责,不达到标准不交工。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把质量缺陷消灭在施工过程之中,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设计的要求,经得住生产运行和使用的长期考验。 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在做好思想工作同时坚持赏罚分明。对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鼓励;对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应进行批评纠正;对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事故有关部门负责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肇事者要严肃追究责任,直到依法论处。 质量检查工作要坚持专业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制度。专职质量检查人员为公司生产人员,我公司配备2名专职质量检验员。 二、加强质量教育 各级施工领导人员应运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全面的质量教育,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克服片面追求进度忽视质量的错误倾向,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所在参加施工生产劳动的人员,包括新工人和民工,都必须经过学习,具有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技术知识的工艺水平,并熟悉应当达到质量标准方可准许独立操作。 各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定期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每年应举行一次质量月活动,突出地抓好提高工程质量的工作。在总结工作时,应当同时总结质量工作。要树立样板、培养典型、宣传先进经验、表彰好人好事,不断提高质量工作的水平。 各施工工地(队)、班(组)应建立质量活动日制度,每月活动不得少于两次。活动内容是:学习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先进经验和事故通报,分析质量工作动态、结合实际进行表扬批评。 大中型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半年到一年内,应由施工领导人员带队组织施工人员对工程进行回访,对施工赞成的质量缺陷应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对施工质量上的经验教训要认真总结,并对职工传达、教育。 三、建立质量责任制 (1)公司、工地、班(组)的行政正职领导抓质量管理。各级主管生产的直接领导人对工程质量直接负责。各级技术负责人在技术上对工程质量负责。 (2)贯彻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并组织编制结合具体情况的实施细则。 (3)与有关单位(建设单位、运行单位、制造厂等)共同议定补充质量事故的的违章操作,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可能造成重要质量事故的违章操作,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参加质量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做好质量统计报告工作。 (6)主持专业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 (7)研究质量工作动向,总结质量管理经验教训并组织交流。 (8)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检验和工程测量及观测工作。 (9)检查监督安装工程调整试验工作质量。 (10)划定工程分级检查验收项目;编印施工记录表格;汇集、审查和整理工程质量竣工移交资料。 (11)公司质量检查部门应定期召开工地、班(组)质检员业务会议,对工地、班(组)质检员进行业务指导。 (12)施工人员应当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四、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1、验收依据 (1)上级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经过批准的本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 (2)有效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制造厂家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4)经上级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合理化建议、先进经验及技术革新成果中有关修改验收标准的规定。 (5)与有关单位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上级或本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正式作出的技术决定。 2、工程质量三级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为班(组)自检、工地复查和公司验收三级。 (1)班(组)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后应立即自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行处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时做好自检记录,在完工时交工地复查。原始自检记录可由技术员帮助班组人员整理。 (2)工地复查。工地对班(组)提交的自检技术记录进行复查(抽查或全查),认为无误后报公司质检部门会同建设单位验收。工地应深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情况,帮助班组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3)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分为项目验收和隐蔽工程检查两类,由公司会同建设单位一次进行。 3、其他项目的检查验收 (1)列入计划的大型临时工程,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工地自检合格后报请验收,由使用工地的公司质检部门共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共同签证,然后移交使用单位保管使用。 (2)加工配制品。质量由加工配制部门作出厂检验,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交委托部门或使用部门验收。加工配制部门应同时提交合格证及技术记录,不合格品不得交货。大型加工配制项目的验收工作,公司质检部门应派人参加监督。 五、质量等级的评定 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三个阶段进行。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分项或分部工程评级作分部或单位工程评级的基础。有50%分期项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项评为优良的分部工程,基质量评为优良,否则为合格。有50%分部工程评为优良,且其中主要分部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其质量评为优良,否则为合格。 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返工重做。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不合格者,应进行技术鉴定,严肃认真的决定处理办法。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质量等级。凡经过加固补强的项目不得评为优良。 由于设备、材料或设计缺陷造成施工人员无法处理的质量缺陷时,质量等级的评定可以酌情放宽。 六、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文件的管理 公司质检部门、工地专职或兼职质检员负责验收和签证文件的管理工作。 各类施工记录由工地或负责施工、试验的单位填写一式三份,自留一份,交质检部门两份。 每月28日前,公司质检部门和工地质检员应将当月验收评级明细表提交计划统计部门并予以公布。未经检查验收的工程项目和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能列为当月完工项目,不能报完成工作量。对施工工期较长的分项工程,可按工序比重划分分段,按分段统计工程量。 1.7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技安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以及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有关规定。 2. 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地现场,重要部门要害设备等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3. 严格执行工时制度,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4. 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和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努力提高业务知识水平。 5. 组织和实施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复审、考级等工作。 6. 参加由于违犯劳动安全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处理工作。 7. 做好防暑降温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二、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命令、指示和要求。 2. 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制度,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3. 对新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督促指导操作人员真确使用各类电动工具,特种作业要按有关规定进行。 4. 组织召开每周安全例会,总结经验,表扬先进,批评违章,认真做好班组记录,并填写班组安全管理台帐。 5. 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尽最大力量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6. 班组长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 7. 重点部位如变电室、机房,要建立登记制度,并认真填写。对不符合进入重点部位的人要坚决予以制止。 1.8 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为工程施工管理的规范化,针对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制定本管理细则,作为对工程管理室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工作台的行为准则。 (一) 每个工程在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齐备条件下,由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门、审计部和相关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设计文件会审,如开工程协调会,研究工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 由工程管理室的项目负责人起草工程任务书,任务书要说明工程内容,进场时间和要求完工时间。 (三) 在施工现场条件不合要求情况下,不能进场施工。 (四) 设备进场,由工程部调度,开箱验货必须由工程代表,安装和调试施工单位代表及厂方代表三方在场情况下进行。安装材料和测试材料由安装工程施工人员清点保管。 (五) 施工单位在设备材料进场后,应按厂家督导的要求,妥善做好材料和工具的存放。 (六) 施工单位如无特殊情况,需按任务书所安排开工时间进场,并按时交工。施工中途如遇材料短缺等原因须停工时,应先写好停工报告,报请工程部领导同意后再做停工处理。 (七) 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施工队伍需换掉拖鞋进场施工,在每天收工前应将现场清扫整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八) 在有厂方督导的情况,施工单位须根据督导的安排,制订工程进度计划,按督导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如施工单位与督导有不同意见时,须由工程部协调解决。施工单位须与工程管理人员积极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九) 施工单位施工时,在工艺上应完全按照厂方督导或安装文件的要求操作,严格技术把关,规范施工,由于错误操作引起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十) 如果设计文件存在问题,使施工无法进行,需修改施工文件时,应由工程部与厂方协调,有厂方督导时由厂方督导作修改,没有厂方督导时,由工程部安排随工作人员修改。 (十一) 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短缺,由施工管理人员核实,由规划引进室或物资供应部联系厂家或承运商解决。 (十二) 安装工程结束时,施工单位应清理好现场,清点剩余材料,如数移交给工程管理室材料员,对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作一统计,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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