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问答:基础政策1、此次营改增涉及哪些行业?答: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届时营业税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完善规范。2、营改增纳税人的分类及划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计税方法有何不同?答:营改增纳税人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答: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
2、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试点纳税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应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纳税额?答: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试点纳税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5、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答: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3、,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6、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行业适用税率是多少?答: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7、营改增后,上述行业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答: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不动产销售和租赁为5%等)。8、如果纳税人适用6%的税率,购进适用17%税率的货物或者11%税率的服务,能抵扣吗?答:能抵扣。进项税额的概念可从以下三方面理解:(一)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涉及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二)产生进项税额的行为
4、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三)是购买方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9、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答: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试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0、此次营改增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不动产也能抵扣吗?答:是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
5、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11、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有哪些?答: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
6、,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2、小规模纳税人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13、纳税人发生哪些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14、哪些纳税人适用按季申报的规定?答: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