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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涉及的23条税务风险(很重要).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310379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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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会计核算涉及的23条税务风险(很重要)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2.账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账面保留余额;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纳

2、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账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12.商业保险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3.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

3、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14.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15.应付款项挂账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16.增值税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账,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17.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18.

4、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19.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20.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2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22.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印花税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23.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房产税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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