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期间损失会计处理由于正常原因造成在建工程发生单项或单位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去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计入继续施工的工程成本;如果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如为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毁损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应将其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不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1、正常原因(1)造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减去残料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的净损失尚未完工借: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
2、款)贷:在建工程(成本)已经完工:属筹建期间:借:管理费用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款)贷:在建工程不属筹建期间:借: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款)贷:在建工程(2)造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减去残料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的净收益尚未完工借:银行存款(变价收入、保险公司理赔等)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理赔应作为其他应收款)贷:在建工程(成本)已经完工属筹建期间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管理费用在建工程不属筹建期间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支出贷:在建工程2、非正常原因尚未完工借: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理赔、变价收入等)其他应收款贷:在建工程已经完工:借:营业外支出银行存款(理赔、变价收入等)其他应收款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