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备案办税流程本文内容介绍了2014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备案办税流程。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2014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备案办税流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准予采取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的办法,加快固定资产折旧速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其目的一是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二是可以增强公司未来竞争和融资能力。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2、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办理部门: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办理时限: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相关资料。应提供资料: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以下资料:(一)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二)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三)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办事程序: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报送相关资料。其他说明: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的企业,对其所属分支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其总机构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