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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热点问题
1.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现在是否也有起征点了?销售额未达到标准不征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因此,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并不是小规模企业执行起征点政策。
2.月销售额正好二万元的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是否享受免税的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下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因此,小规模企业月销售额等于2万元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3.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企业如何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中,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下同)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因此,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的小规模企业季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即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其中的2万元标准是指销售总金额还是不含税销售额?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因此,“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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