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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系统管理制度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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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监测系统管理制度8篇【第1篇】安全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监控系统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帐卡和报表,并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设备、仪表台帐 监控故障登记表 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 中心站运行日志 安全监控日报表 安全监控系统图 二、监控中心站必须有“装置”布置图,图上标明井下安设的分站或主机,传感器的位置及传输路线等,按季绘制,按月修改。 三、监控中心站所获得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记录长期保存。 四、监控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每日将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和总经理审阅签字。 【第2篇】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

2、制度 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 二、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四、安全监

3、控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六、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 七、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 八、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 九、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 十、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

4、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 十一、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 十二、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3篇】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 二、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在安装配电

5、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四、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六、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 七、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 八、安装或回收监

6、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 九、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 十、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 十一、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 十二、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4篇】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 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

7、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 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当班瓦检员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监控中心维护人员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 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瓦检员按规定移设,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单位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

8、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监测工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使用单位保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地点当班瓦检员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18 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对责任人罚款300元。 七、使用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单位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 八、各生产单位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

9、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单位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 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

10、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19 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24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 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使用单位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单位负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按相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 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

11、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单位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调度监控中心维修员负责延线与收线。 十五、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如异常并向调度汇报。 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500元罚款。 【第5篇】监测系统设备调校管理制度 一、 根据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安全监控设施必须

12、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二、 配置甲烷标准气样的装置和方法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对误差必须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应选用浓度不小于99.9%的高纯度甲烷气体。 三、 仪器安装后,略经调试即可使用,使用期间,需每旬校准一次。校准时,需携带密闭气罩、内六角扳手、遥控器、备用传感器等工具及新鲜空气、2%ch4气样各一袋,用以校准零点和精度。 四、 为确保检测元件正常使用寿命1年左右,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维护仪器,旁人不能乱动。仪器需经常清扫,防止煤尘积聚,保持黑白元件的清洁。探头黑白元件防护罩应经常清理不能随便打开,

13、以免堵塞黑白元件的检测孔。 【第6篇】安全监测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在市局审查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

14、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安全监测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 六、各种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 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议,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

15、期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调校,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1人。 八、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等采取载体催化元件的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九、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及时填写校验检修记录,发现瓦斯超限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允许范围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十、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制开关的负荷侧。 十一、甲烷传感器及其分站,使用前通电试运行不得少于48小时,并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第7篇】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

16、 一、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 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三、每10天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 四、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五、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

17、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 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24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 【第8篇】矿压在线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在线系统设备安装由生技科总体协调组织,厂家进行技术指导,施工单位施工,相关科室配合,共同完成。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逶扯皮,推迟安装时间。 2、各工作面监测系统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包括增设传感器及电缆吊挂等,要求仪器、仪表干净整洁,吊挂标准。 3、生技科矿压组负责对顶板离层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质量的检查,施工单位安装顶板离层仪传惑器时,必须小心细致,防止拉断离层仪钢丝绳。 4、掘进队组施工时要保证在线系统完好,巷道掘进完毕回撤工作面时,不得将在线系统电源拆除。 5、施工单位在发现系统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有故障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生技科矿压组汇报。 6、系统井上部分由生技科矿压组负责维护,在系统发生故障时,由生技科联系厂家进行维修。 7、井下平台网由井下监控技术员负责维护,并提供充足的传输通道,确保传输线路通畅。 8、系统软件由厂家负责升级,确保软件为最新版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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