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海南国税:变更登记.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300942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5.50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海南国税:变更登记.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会计实务:海南国税:变更登记.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南国税:变更登记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填用。 二、变更项目:填需要变更的税务登记项目。 三、变更前内容:填变更税务登记前的登记内容。 四、变更后内容:填变更的登记内容。 五、批准机关名称及文件:凡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变更的项目须填写此项。 六、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一份,纳税人一份。 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如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经核实符合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报送资料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变更税务登记表》,1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报送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3.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4.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提供租房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情况说明无偿使用的提供无偿使用证明(地址)(涉及变动的提供) 5.《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二)变更其他内容的,报送以下资料: 1.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业务流程 (一)办税服务中心办理 1.申请 纳税人携带上述资料到纳税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受理审核 纳税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受理审核。 3.反馈 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条件的综合服务岗即时录入税务登记基础信息、税种登记信息、收取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提供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纳税人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转税源管理岗进行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综合服务岗根据调查报告意见对无问题的即时办理,有问题的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4.资料归档 (二)网上申请 1.申请 通过门户网站中的网上办税——设立登记填报《税务登记变更表》,并上传附列资料电子扫描件; 2.受理审核 纳税人凭自行打印的《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在纳税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查验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印章; 综合服务岗对纳税人提交的资料受理审核。 3.反馈 综合服务岗即时收取工本费、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明显有疑点的,转税源管理岗进行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综合服务岗根据调查报告意见对无问题的即时办理,有问题的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 4.资料归档 业务内容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者其他存款帐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帐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