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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管理制度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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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监管管理制度13篇【第1篇】门店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1、目的: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药品可溯性,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2、依据: 2.1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0872号) 2.2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 2.3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 2.4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 2.5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通2010364号)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包括特殊药品、中药注射液、血

2、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4、责任:药店验收人员及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上传。 5、2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注工作,对2011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 5、3,药店应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销工作。 5、3.1药品以整件入库的,应以箱为单位进行扫描。 5、3.2药品应以完整中包装或以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扫描。 5、4质管科应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

3、负责本企业经营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与核销,并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储运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并于次日上午8时前将数据采集器交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数据,上传数据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数据采集器交还储运部。 5、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并会同质管科对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5、6质管科负责起草电子监管码采集器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假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5、8凡进入电子监管网国

4、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电子监管码相关资料。 5、9数字证书操作员发现预警信息应及时报质管科,质管科根据预警类型进行处理,对未勾兑、勾兑不符的预警信息,指导督促数字证书操作员、数据采集人员共同查找原因并处理,未发现问题的,与上游企业或下游销售单位联系解决。 5、10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包装上信息实际不相符的,应及时报质管科,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科在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当地药监部门。 【第2篇】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管理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5、站检测室应当悬挂并严格执行抽样检测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检测室管理制度。 1、抽样检测制度 (1)按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科学制定实施农产品检测抽样计划。 (2)每次抽取样品须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抽样,及时封存样品,按照规定事项填写抽样、加盖乡镇监管站公章并由抽检工作人员、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单一式三份、分别留存。 (3)抽样完成后,抽检人员应当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登记后交由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并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4)检测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检测,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表,在表格右侧粘贴栏内粘贴好对应的电脑数据打印

6、纸,打印纸上应显示检测时间、标样数据、样品数据、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时登记监测记录。 (5)每月初将上月抽样检测结果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上市、消费高峰期,应当每周汇总报送检测结果。鼓励建立信息平台同步上传监测数据。 (6)抽检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应当在监测结果确认后24小时之内告知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 将样品取样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匀(叶菜取叶片,带皮菜取表皮,其他样品直接切碎) 称取样品(叶菜称2克,非叶菜类取4克) 加入20ml缓冲液,震荡1-2分钟 静置至样品上层液体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

7、加入50ul酶、3ml缓冲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缓冲溶液,样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显色剂,比色皿加盖摇匀 在37-38下恒温培养30分钟 按照检测顺序,依次在装有空白和样品的比色皿中分别加入 50ul底物,摇匀后置于仪器中测定 3、检测室管理制度 检测室应当保持整洁、安静,安装防火、防盗设施,各种仪器、器皿、试剂标志清晰,不得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测室,禁止在检测室吸烟、进餐,不得在检测室从事与检测无关的活动。 (3)检测人员工作时应当统一穿着工作服,检测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各类试剂应当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应当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5)仪器设备

8、、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当清洗洁净并归还原处,保持良好状态。 (6)下班时须切断检测室电源、水源,关闭好门窗。 【第3篇】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钻孔进行探放水或超前钻探,地测科人员负责监管。 2、钻探完成后,探放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超前钻探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3、探放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字移交,不得在其他

9、地点进行移交或口头移交。 4、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或钻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5、如果钻探过程中发现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在移交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第4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管理制度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检测室应当悬挂并严格执行抽样检测制度、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检测室管理制度。 1、抽样检测制度 (1)按照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科学制定实施农产品检测抽样计划。 (2)每次抽取样品须由至少2名工作人员共同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抽样

10、,及时封存样品,按照规定事项填写抽样、加盖乡镇监管站公章并由抽检工作人员、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共同签字确认。抽样单一式三份、分别留存。 (3)抽样完成后,抽检人员应当及时将样品送回检测室,登记后交由检测人员实施检测,并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4)检测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检测规程进行检测,填写快速检测原始记录表,在表格右侧粘贴栏内粘贴好对应的电脑数据打印纸,打印纸上应显示检测时间、标样数据、样品数据、操作者姓名等信息,并及时登记监测记录。 (5)每月初将上月抽样检测结果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产品上市、消费高峰期,应当每周汇总报送检测结果。鼓励建立信息平台同步上传监测数据。 (6

11、)抽检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应当在监测结果确认后24小时之内告知被抽检单位或个人,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2、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流程 将样品取样部分切碎至1cm左右,混匀(叶菜取叶片,带皮菜取表皮,其他样品直接切碎) 称取样品(叶菜称2克,非叶菜类取4克) 加入20ml缓冲液,震荡1-2分钟 静置至样品上层液体澄清 于比色皿中依次加入50ul酶、3ml缓冲液(空白直接加配制的缓冲溶液,样品加上一步上清液)、50ul显色剂,比色皿加盖摇匀 在37-38下恒温培养30分钟 按照检测顺序,依次在装有空白和样品的比色皿中分别加入 50ul底物,摇匀后置于仪器中测定 3、检测室管理制

12、度 检测室应当保持整洁、安静,安装防火、防盗设施,各种仪器、器皿、试剂标志清晰,不得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测室,禁止在检测室吸烟、进餐,不得在检测室从事与检测无关的活动。 (3)检测人员工作时应当统一穿着工作服,检测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各类试剂应当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试剂应当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5)仪器设备、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当清洗洁净并归还原处,保持良好状态。 (6)下班时须切断检测室电源、水源,关闭好门窗。 【第5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怎么写 1、为加强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3、员、信息员实行任免制。 监管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 监管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行政执法证,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授予的权限内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 信息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监管员、。 信息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14、实施。 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考核,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 应将考核结果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将由原聘用机关予以解聘; 5、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监管员、信息员,将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第6篇】中高级管理职员监管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制度(以下

15、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制度,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

16、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制度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

17、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

18、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3、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管理

19、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基本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制度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制度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

20、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制度,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

21、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制度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

22、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3、【第7篇】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钻孔进行探放水或超前钻探,地测科人员负责监管。 2、钻探完成后,探放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超前钻探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3、探放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字移交,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移交或口头移交。 4、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或钻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24、。 5、如果钻探过程中发现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在移交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第8篇】x门店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1、目的: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药品可溯性,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2、依据: 2.1关于印发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食药监200872号) 2.2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 2.3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 2.4关于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 2.

25、5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药品批发企业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苏食药监通2010364号)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包括特殊药品、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 4、责任:药店验收人员及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上传。 5、2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核注工作,对2022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 5、3,药店应负责药品电子监管码的

26、核销工作。 5、3.1药品以整件入库的,应以箱为单位进行扫描。 5、3.2药品应以完整中包装或以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扫描。 5、4质管科应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与核销,并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完整、准确。储运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并于次日上午8时前将数据采集器交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数据,上传数据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数据采集器交还储运部。 5、5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培训档案,并会同质管科对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5、6质管科负责起草电子监管码采集器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管所申请

27、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假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5、8凡进入电子监管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电子监管码相关资料。 5、9数字证书操作员发现预警信息应及时报质管科,质管科根据预警类型进行处理,对未勾兑、勾兑不符的预警信息,指导督促数字证书操作员、数据采集人员共同查找原因并处理,未发现问题的,与上游企业或下游销售单位联系解决。 5、10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包装上信息实际不相符的,应及时

28、报质管科,经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管科在48小时以书面形式报当地药监部门。 【第9篇】gps监管制度安全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一、值班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发应的作用。 2、安全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4、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接警

29、专线通讯畅通,不准使用专线拨打无关电话(因工作需打外线,要有记录),不准随意改变和移动电视监控及报警设施,不准在监控室使用大功率、强磁场电器。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严禁在监控室使用电饭煲、电炉炊具。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安全监控中心接处警制度 1、安全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对报警

30、部位进行复核(电话询问、视频搜索、录像回放等),并迅速通知出警人员出警,同时向安全主管领导汇报,并接受指挥处理。 2、如出现突发紧急事件,值班人员应迅速拨打110、120或119等电话,请求救援,同时报告安全主管领导指挥处理。 3、做好接处警记录,以备查考。 【第10篇】医院物业监管办公室管理制度 医院物业监管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负责医院中心院区及东院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医院病房的物业服务监督考核的具体工作。检查督促物业服务贯彻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保证物业服务质量。 三、每日巡视检查医院门诊及病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医院领导汇报。 四、每月进行医院物业服务考核评分

31、表的发放并进行汇总统计。 五、经常深入病房检查指导病房管理和物业服务,协调病房与物业部门关系。 六、随时听取收集患者、陪人、职工对物业服务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改进提高病房管理和物业服务的水平。 【第11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1、为加强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任免制。监管员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批。监管员经市政府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行政执法证,在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授予的权限内开展执法检查和巡查工作;信息员由我镇食

32、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负责推荐,由我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监管员、。信息员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的考核,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村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的考核,由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 应将考核结果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将由原聘用机关予以解聘; 5、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监管

33、员、信息员,将分别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我镇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培训管理制度 1、为确保广大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监管员、信息员在聘任期内必须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教育活动。 3、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对辖区内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4、培训学习内容主要是涉及食品药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并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食品药品监管知识。 5、培训教育采取定期集中学习、自学、现场实践学习、组织参观学习的方式进行。 6、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采用

34、集中授课培训的方式进行,监管员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每年不少于1次。 7、我镇监管办公室应建立好监管员、信息员培训教育档案。 【第12篇】药业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药业公司药品电子监管管理制度 目的:为强化部分高风险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药品真实、可追溯,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据: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165号);国家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食药监办2008153号);关于保障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行管理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8585号)。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管理。责任人:综合

35、办公室、物流部、质量管理部、业务经营部。 内容: 1、公司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并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2、质量管理部验收组负责对购进的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的药品或销后退回的此类药品进行全面检查与验收,发现生产日期在2008年10月31日以后的该类药品,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入库销售。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并通知物流部采集入库数据。 3、物流部负责入网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出入库数据的采集工作。验收组根据验收情况,对符合规定的该类药品办理入库手续,物流部在记帐前采集入库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该类药品出库时,必须采集出库数

36、据。物流部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专人负责,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4、系统管理员协助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本企业经营药品的电子监管信息维护与更新,核注核销,并确保上报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物流部应于当天工作结束后,在次日上午10时前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由数字证书操作员上传前一天的出入库数据,上传完毕后,数字证书操作员将监管码采集设备交还物流部。 5、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电子监管方面的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并会同质量管理部做好此项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 6、系统管理员负责起草监管码采集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7、数字证书操作员负责妥善保

37、管所申请的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不得转借冒用。如有丢失,应立即向证书发放部门办理挂失、注销,并重新申请。 8、凡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在产品外标签上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无须到药监部门备案,因此,质量管理部在审核、验收此类品种时,无须索要加印(加贴)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药品标签备案资料。 9、对进入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药品目录的品种,质管、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等岗位的人员应加大检查力度,发现有伪造、冒用、重复使用监管码的,或发现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上实际信息不符合的,应及时报告公司质量负责人,经公司质量负责人审核确认后,由质量管理部在48小

38、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13篇】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及报监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及报监管理制度 为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在我是实行建设工程安全报监 ,复工核准,达标验收和竣工备案制度(南建安【2001】33号)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开工保监:开工前项目部应持中标通知书或发承包审核通知书向建管处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二、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项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在开工前,项目部应依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99)及自治区、市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完成工地围墙、出入口

39、大门及门卫、“五小设施”、宣传设施以及“六牌一图”、现场布置、施工场地平整和道路硬化、施工用电设施、消防器材的工作。 2、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两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员、施工员对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安全及文明施工检查要求: 1、由项目经理每周定期组织安全员、施工员、作业班组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每天进行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现场观察和抽样检查。 3、由项目部安全员、施工指导督促作业班组每天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4、项目部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5、在

40、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部的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分析原因、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由项目经理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才能继续施工。项目安全员负责做好整改记录和安全检查报告及安全评分表。凡是由上级下达的整改单,由项目安全员负责反馈整改报告和整改验收表。 6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及时发现存在或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施工的行为关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竣工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天内,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向公司施工管理部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书,分段验收表,分部、分项工

41、程安全检查评分表,安全技术资料,项目部有关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等竣工备案资料,由公司施工部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的验收 1、安全及施工设施的验收由项目组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机管员、作业班组长等人参加,有安全员负责做好验收记录。 2、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内容:工地大门、“六牌一图”和宣传设施、“五小”设施、场地道路、消防设施、标牌、基坑支护、脚手架和安全网、“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模板拆装、起重及垂直运输设备、施工机具等。 3、安全验收的规定:(1)、当安全及文明施工完成设置后,应当进行验收。 (2)、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司、项目管理部下达的整改或停工通知完成整改后,应进行验收。 (3)、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程序逐级向项目管理部、公司、政府主管部门申报验收。 (4)、安全验收报告与安全技术资料应同时申报送达。 4、达标分段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申报。 (1)、在建筑物主体施工进度至二层楼面(建筑物施工高度达2米)。 (2)在主体结构封顶进入装修作业前。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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