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居住协议书甲方: 乙方: 甲方为解决烟台春盛基础公司的员工无住房问题,为方便施工问题,经请示董事长批准,特将部分房屋暂时提供给乙方临时居住。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居住的房屋位于莱阳市城厢街道郝格庄万融时代第一项目部。第二条:居住期限居住期限暂时确定为2014年 月 日起至2014年 月 日止,共计 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免收租赁费为乙方提供房屋临时居住,以解决乙方目前暂时无房屋居住的困难。2.甲方房屋内的所有财产设施保持不动,办理财产设施登记明细后经甲乙双方签字交由乙方管理使用。3、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
2、制定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4、甲方如因需要对该房屋另有安排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有权指令性要求乙方在 3 日内无条件搬离该房屋。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临时居住条件,居住期间失去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特别是不在乙方工作,必须自觉搬离该房屋,否则,甲方有权强制乙方搬离该房屋。2.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临时居住期间的水、电、修缮费等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3、乙方应按本协议书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调房,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得随意转租或经商使用;乙方不得在房屋内存放任何危险物品,严格遵守甲方
3、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否则,造成的所有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4、乙方必须保持该房屋的原始结构,绝对不能擅自改变其原始结构,室内线路已布置完整,不得随意乱搭乱接;否则,造成的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要严肃追究乙方的责任。5、生活区内卫生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规定,生活垃圾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堆放。第五条:双方约定1、入住前,甲乙双方应对居住房屋内属甲方所有设施等财产分类登记并进行确认,乙方要确保房屋屋体及室内的财产不受任何损坏,对有意损坏房屋及财产的行为实行“无意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的原则。2、乙方在临时居住期满后,应在3日内搬离该房屋,否则甲方有权强制要求乙方按时搬离。3、住房之前应向甲方交纳壹万元整保证金,等乙方搬离时,甲方验收无任何损坏或丢失,后方可退回保证金;如有损坏或丢失从保证金内扣除。第六条:1、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二一四年 五 月 八 日最新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