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苏州麒麟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前言
本手册根据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它能指导您了解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可享受的权利、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公司制度等。便于你快速融入团队,融入公司文化,与公司共同发展。
员工手册还会根据国家的政策、公司发展与经营的环境变化不断补充和完善,我们希望听到你的意见和建议。也希望您能作为公司一员而感到荣幸和愉快。
本公司在岗员工都应遵循本手册。本手册的解释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公司简介
麒麟观光&万达假期即苏州职工国际旅行社出境中心,成立于2006年,专业从事东南亚和港澳线路批发,组织中国公民赴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澳门旅游。当时沈海青先生领导员工7名,租借80平方的办公室,办公条件异常艰苦。但是大家拧成一股绳,不懈奋斗,坚持低价不低质,品质至上的理念,有错必担的态度,最终赢得了市场的口碑,得到了旅游同业的认可。历经数年的努力,发展至今,公司员工50余人,组织出境,出国人数在同行业中遥遥领先,业务范围辐射整个华东地区,创造月收益千万,年收益上亿元的成绩,跻身与华东地区东南亚主要批发商之列。2011年7月份,万达假期成立了自己的旅行社即苏州麒麟观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拥有办公场所400余平方,配有前厅部、东南亚部、港澳部、欧亚日本部、网络部、财务部、行政部、交通部等部门,坐班员工30余名,专职领队20余名,并在上海、宁波、徐州等地都设有办事处,真正做到了统一管理、统一监督,统一考核。在未来的日子里,公司将进一步致力于产品打造与升级,扩大业务范围,更专注为客户提供服务,从而以更优越的成绩展现给大家!
第一章 人事
第一节 员工录用
第一条 报到
一、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需增补人员时,应以部门为单位,提出《人员招聘申请书》,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 本公司人员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三、 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应聘者须提交以下资料,并经考试和面试择优录用。未满16周岁者不予录用。
(1) 身份证原件
(2) 学历证明(外语登记证书,导游证、出国领队证等)
(3) 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 苏州本地员工需提供劳动手册、社保、公积金编号
(5) 外地员工提供暂住证
(6) 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7) 交通银行卡等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二条 办理入职手续
一、 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将作档案留存。
二、 因员工个人原因(未及时提交社保转移单等)而导致社保或公积金无法缴
纳或延迟缴纳,后果由员工自己承担。
二、 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人员的协助下办理《劳动合同》签署及其他相关手 续。并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如有虚假,将被立即辞退。(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家庭地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你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四、 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培训、工作任务安排等。
第三条 试用期
一、试用期间,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岗前在职培训----确定工作岗位----领取办公用品、印制名片、使用办公设备等。
二、试用期内,如果员工决定离开,须提前三天书面申请离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在试用期内,若员工发生以下情况的,公司将对员工终止试用。
1、未通过公司制定医院的体检或患有传染性、精神性、不可治愈性以及其它严重疾病,故意隐而不报的;
2、未经用人部门批准擅自离职的;
3、缺勤超过6天或迟到早退超过8次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非因工负伤无法继续提供劳动的;
6、发现有不良记录的;
7、拒绝接受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的;
8、严重违反公司及部门规章制度的;
9、发现个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基本状况的;
10、不能胜任所在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其他的未尽事宜,可参照所在部门详细规定;
新员工入职需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没有试用期。
第四条 转正手续
1、转正条件:公司按新进员工考评内容:工作能力、工作态度、是否能融入
企业目标和企业文化等;
2、试用期考评合格,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相关待遇;
第二节 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规定
第一条 劳动者入职之前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本人保留一份。
第二条 在职人员续签合同须经所属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续签订。
第三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间,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公司同工种同岗位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公司对重要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签订培训合同,规定服务年限的,或签订了保密协议的,应按补充协议执行,员工离职后,仍将担负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否则,公司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一条 员工的离职
离职分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
一、辞职:
1、正式员工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辞去职务的,须提前30天向上一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
2、试用期内工作不满7个工作日离职者,公司将不予结薪;试用期内员工未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提出离职,未提前办理交接手续者,公司将减发三天工资;
3、未打招呼,属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不予发放本月薪资,有工作任务未交接清楚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公司将追究经济或法律责任;
二、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员工的表现、能力等因素无法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或公司因经营状况发生改变需要裁员,公司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 自动离职:
如员工无故旷工5天(含)以上,将被视做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不但得不到离职补偿、公司还将扣罚当月薪资来弥补你自动离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四、 辞退:
如员工触犯法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由于员工严重过失给公司经营管理造成损害的,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相关工资及福利结算到辞退日。
五、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聘用期满,公司或员工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到期不再续签一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2、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部门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及部门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部门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部门的工作任务造成严
重影响,或者经用人部门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部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
能从事由用人部门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10、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部门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 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部门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公司转产、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八、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 外);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部门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 经济补偿:
一)员工有权因公司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无效的劳动合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的劳动);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二)公司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依照劳动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期满、不能胜任工
作、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四)公司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需裁减的人员。
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二条 离职前应当履行的义务
员工离职手续流程表
步 骤
部 门
内 容
1
检查整理离职需移交各项工作内容、资料、物品等
2
本人
与部门经理、人事部面谈一次
3
工作部门
移交工作资料、电脑资料、等
4
工作部门
移交办公用品、工具、钥匙、考勤等
5
人事、财务部
办理结清所有手续及财务款项
6
总经理室
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三条 纠纷处理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劳动纠纷,员工可通过申诉程序逐级向上级反映,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安排:
部门
上班时间
休息用餐时间
备注
公司总部
09:00-17:30
11:45-12:45
各部门
09:00-17:30
11:45-12:45
周一或节假日后第一天上班8:00-17:30
公司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休息用餐时间为公司考虑员工劳动过程中需要适当的休息用餐而安排的时间,休息用餐时间并未列入实际工作时间。
部门自行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公司不一致时,提交公司备案有效,员工应遵守。
二、 加班操作程序:
1、 加班的定义:确因重要或临时性项目工作需要,员工向部门经理申报由部 门
经理审核后当天15:00前,星期六、星期日必须在周五下午15:00前提交人
事管理部;经批准后安排员工超时工作的属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每
月底各部门加班情况汇总给公司人事部兑现加班工资和存档备查;
2、不视为加班情况:公司在节假日或下班后组织的郊游、年会及其它娱乐活
动;出差时路途所花费的时间;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培训。
3、加班待遇: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进行月度累计。加班或者值班,原则上优先
调休。员工周末加班,部门经理应于加班后的30天内安排员工以同等小时
数调休;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核算参照国家
标准。
第二章 考勤制度
一、出勤:
员工按每月考勤,本公司除总经理或经报备允许免考勤之员工以外,其余人员上下班一律按时计考勤,不考勤的按缺勤处理。
凡因业务需要,前往他处办公事而迟到者应事先向部门经理备案,否则予以迟到早退处理。
二、请假:
1、员工除公休假日外,于工作日无法到公司工作者,均需提前请假或申请公休。
2、请假手续:员工请假应提前向经部门经理请假同意后方可休假,因特殊情况
来不及请假者,应事先以电话告知,后补办手续,违者按旷工处理。由于旅
游行业属于服务性行业,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未办理请假手续擅离职守或者假期届满未续假而不来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 旷工:
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得到批准,上班60分钟后还未到达工作岗位或未经上次同意提前60分钟以上下班,则视作旷工。旷工者扣除100%当月绩效奖金。连续旷工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公司将视为严重违纪做自动离职处理。因旷工被辞退者,必须支付公司一个月的综合工资以弥补公司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假 别
一、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上班60分钟以内(特殊情况除外)与公司联系,由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算作事假,并填写《请假单》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及总经理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保存。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按小时扣除,并扣除10%当月奖金。
二、病假: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因普通伤害、疾病或者生理原因须治疗或修养者,需请普通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有制定开具的病假证明(急诊除外)和病历卡,住院者需提供住院证明和出院小结,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至人事行政部保存。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三、产假及男方护理假:
女性因生育需要无法上班请假视为产假。一般产假天数为98天,其中产前休15 天。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为晚育,对晚育者,延长女方产假30天(即晚育假128天),女方符合晚育条件者,男方享有护理假1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上天数均含假日、需备妥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消假。
四、流产假:
女性因流产无法上班请假视为流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最多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最多享受42天产假以上天数均含节假日、需备妥病历表,医生诊断证明书、结婚证。
五、工伤假:
凡因工受伤无法上班请假均为工伤假。需由公安部门公司介入调查并开立工伤证明书,受工伤人员需到本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
六、婚假:
正常婚假3天,男年满25周岁或者女年满23周岁初婚,为晚婚。晚婚再给予10天晚婚假(即晚婚假13天),晚婚假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符合双方享受。
七、丧假:
凡因员工的直系亲属过世而回家办理手序无法上班请假者均为丧假。天数:3天。
八、哺乳假:
女员工产假结束后上班到婴儿满一周岁为止,可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哺乳假必须在每日固定时间享受,不得任意变更。哺乳假不可累计连休。
第三章 劳动纪律
一、遵守各种规定
员工必须熟知、理解并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
二、工作态度
员工必须保持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活波开朗地工作,积极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能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三、着装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戴公司指定的工作服。
四、维持工作制度秩序
员工应遵守工作制度,服从上级指示,上级应尊重下级的人格,相互合作,共同营造明朗、和谐的工作环境与工作秩序。
五、业务职责
(1)员工不得做出损害公司名誉、损坏公司信用,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
(2)员工必须正确理解公司的经营方针,努力使自己的能力提高,精通业务。
(3)员工应公私分明,不能有贪图私利的行为。
(4)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整洁、经常整理整顿,不断提高自身修养。
(5)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业务或兼职。
六、财产及资料管理
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务,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将公司的文件、资料、账簿、公函、报表等提供给无关人员翻阅。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复印或带出公司。
七、保守机密
员工必须遵守保密协议,不论是否自己担当的业务,都不得向外界泄漏。
八、节约经费
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务,厉行节约。对损坏公司财务者必须进行赔偿。
九、擅离岗位
未经上级许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私自外出或者私人会客。
十、用餐、休息
员工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场所用餐和休息。
十一、禁止收授金钱、物品等
员工不得利用职权、接受他人钱物或其他利益,不得私自将公司财务外用。
十二、公司内设施的使用限制
员工在使用公司场所和设施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集会前,必须事先取得许可。
十三、出入公司
员工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出入公司,在出入公司时必须出示本人的员工证。
十四、禁止进公司
公司禁止有以下情况发生的员工进入公司:
(1) 酗酒或肆意搅乱秩序,或有企图搅乱公司秩序者;
(2) 携带与工作无关的器具、凶器及其他被认为是危险物品者;
(3) 被认为对公司安全或卫生造成危害者;
(4) 被医疗机构确诊为携带传染病病毒者;
(5) 类似或者接近其他上述情况者;
十五、事故防止
员工应密切注意盗窃和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十六、在公司内部进行集会、宣传等活动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在公司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集会与宣传活动。不得张贴和发行任何印刷品。
十七、工作的移交
员工在退休、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担当的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妥善移交自己担当的工作,并将公司财物交还。如有遗失,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十八、损失赔偿
员工因个人过失对公司的财产或利益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应当按造成损失的财产价值及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相应赔偿。
十九、报告义务
员工在工作中发生问题时,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遵守上级的指示处理,不得伪报或者拖延。员工在公司内发现遗失物时,应立即交给公司人事行政部或该物品的管辖部门。
第四章 员工关系与沟通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部是员工关系沟通的桥梁
部门和员工认为个人利益受侵犯、或需检举他人违反员工行为准则的行为时,可 以通过工作会议、面谈、邮箱的发布等形式向公司人事管理部反映想法、意见和 建议,公司人事管理部在工作日3--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给予答复,同时为员工的身份和求助内容保密。也可直接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反映。在新员工转正、员工调薪或岗位变动、进行潜力评估、职业发展规划及员工离职等情况下,部门负责人或人事管理部将与员工面谈一次,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分析汇总后如实反映至各级领导。
第五章 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一、 按照公司“以诚交友、以质换誉,诚信是金”的宗旨,服务客户和团结员工。创造一个和谐、相互尊重、 愉快的工作氛围。
二、 养成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的工作作风,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比昨天提高的思想,找出不足与失误,及时改正。
三、 严守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恪守业务操作规程,不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铺张浪费。
四、树立“安全第一” “客户永远是对的”意识,一切为用户满意。
第六章 安全保密制度
一、在工作中从客户那里获得的信息,均为保密信息,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泄漏客户的任何资料。不得留作己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披露或传播信息的内容。更不得将信息用作工作范围以外的其他目的使用。
二、所有员工,不得擅自进入系统,篡改他人信息。未经许可,员工不得查阅,拷贝,抄录客户信息资料内容。
三、严格遵守公司的纪律(防火,防毒,防泄密,防盗,防事故)做好安全工作。
四、公司或部门会议记录由指定人员统一归档备查。调阅必须由公司或部门相关领导同意。保管人不得擅自外泄。
第七章 薪酬福利、保险
第一条 薪酬设定原则
一、市场化原则,本市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二、成果分享:重视与公司同甘共苦一起成长的,对工作有责任心、成就感的优秀员工分享成功的果实。
三、工资结构:
综合工资=基本工资+全勤奖+岗位津贴+奖金+提成
第二条 薪酬构成
一、公司实行月薪制;每月薪资以实际工作日计薪。
日薪=基本工资÷法定计薪天数(21.75天);
二、减项薪资科目如:所得税,社会保险扣款、员工惩罚扣款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科目。
三、员工由于旷工、事假、迟到、早退等需扣除部分工资或奖金时,在支付金额中扣除。
四、病假:不扣基本工资,月病假超过3天扣10%当月月奖金。
五、旷工:扣每小时基本工资的2倍及当月100%月奖金,并给予警告书处分。
六、事假、迟到、早退:每小时扣除金额为每小时基本工资。
每小时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月实际工作天数÷8
七、以下各项从每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
(1)公积金、养老金
(2)所得税
(3)违纪罚款
(4)其他
八、员工在月内辞职或被解雇时,当月的工资以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在工资中统一支付。
九、因工伤或患职业病而缺勤时,该期间内的工资按最低基本工资的80%发放。
十、女员工休产假及晚育假不扣基本工资。
十一、员工休丧假不扣基本工资。
十二、员工休婚假、护理假、不扣基本工资。
第三条 季度奖
1、季度奖支付对象:在职所有员工,车队及试用期内的不予支付。
2、季度奖的支付比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员工的个人工作成绩评定后予以评估、结算、支付。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或终止季度奖支付比率、发放形式、发放时间等。
第四条 工资的调整
1、 年度调整
2、 每年定期调整一次工资,于每年7月1日开始实施。
3、 公司可根据年度运营情况评估、决定当年度工资的调整率、调整额度的计算方式以及调整生效月份。
4、 定期工资的调整对象为工作满一年的在职正式员工,实习生、试用期内的员工不参加调整。实习生转正时另行调整。
5、 特殊调整
(1) 职位晋升:员工晋升职务,并试用考核通过,可进行工资的晋升调整。申请晋升审核时必须附有职务试用期间的考核记录及有力的数据支持。
(2) 岗位调整:员工岗位调整后并经过考核通过,可进行工资的岗位调整。申请调整审核时必须附有岗位试用期间的考核记录及有力的数据支持。
(3) 符合调整工资条件的并提供正确、有力的支持数据,由部门经理申请,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审批不符合条件的给予退回部门。
6、 取消工资调整资格
(1) 公司可根据员工各方面绩效、违纪记录等取消员工工资调整的资格。
(2) 由于员工请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等,出勤天数不到1年工作天数的80%,不作为工资调整的对象。
7、 薪资信息
(1) 员工之间不得相互交流薪资信息,不得打听他人薪资,也不得把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发现违规者,按辞退处理。
(2) 各部门薪资信息仅限于部门唯一负责人(经理级别以上),不得转发或透露他人。
8、员工薪资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
第三条 付薪日期和方式
一、本公司定当月25号为付薪日期 ,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直接转入员工账户中或现付。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会提前或延期支付。(但若遇银行电脑故障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发薪日顺其推延相应天数)。
二、新进员工及未做满一个月的员工,公司可能采取支付现金的方式。
个人薪酬情况属公司机密。员工可以就自己的薪资事项向部门经理、总经理、人事管理部门咨询,除此以外,不得询问、议论他人的薪酬,否则你将被辞退。
第四条、 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假期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法定假日共计11天: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二、员工的带薪假期: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如期转正后,可享受的带薪假期是:婚假、丧假、生育假。
第五条、 社会保险
一、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费用,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金中代扣代缴。具体险种、缴费基数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简称五金一险。
二、因限于社会保险中心作业时间规定,凡当月入职日期在每月7号以后入职者,公司将于次月投保社会保险。
第八章 培训
一、培训要求
1、为了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吸收先进管理技术和信息,公司制定相关的教育计划和制度,将不断给予员工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
2、为增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技能,员工有义务接受必要的培训,不得无故拒绝参加。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价,以确定其是否胜任所担当的工作。
二、 新员工基础培训
新员工在入职报道当天需进行相关的基础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
1、公司组织架构:各部门人员简单介绍、及员工的分工安排;
2、公司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简介,并由员工阅读后签字确认;
3、公司环境及各部门的引领介绍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4、另外:各部门经理负责新员工岗位的基础培训计划、组织和实施,人事行政部协助。
三、上岗/转岗前的培训
为使员工尽快掌握应有的工作业务知识和技能,所属部门安排集中培训和个别教育指导,使上岗/转岗前的员工尽快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胜任担当的工作。
四、 外部培训
1、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派遣有关人员参加公司外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2、参加外部培训的人员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3、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需写出培训报告。在培训中取得的各类资格证书或其他培训报告将由人事行政部进行保存,待离职时归还。
4、培训不合格或者未按照规定要求提出培训申请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九章 表彰
一、表彰
公司在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实行表彰。表彰分为业绩奖励和工龄奖励。表彰原则上在公司所定日期进行。但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择时进行表彰,并且表彰事项亦可适当修改和增加。
1、 业绩奖励及事项:
根据公司企业文化及发展目标,对各部门业绩达成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在提高利润、降低成本、提高品质等较困难的工作中,对有显著业绩的员工及部门进行表彰。
(1) 业务成绩优秀,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成为其他员工楷模的。
(2)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3)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却有成效的。
(4)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质量的。
(5)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的。
(6)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务安全的。
(7)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的。
(8)对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极大地提高了公司及员工声誉的。
(8) 其他被认为建立相当于以上各项功绩的人员和部门。
以上奖励可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奖励根据需要可随时进行。
2、 工龄奖励对象及事项:
(1) 正式员工进入公司后连续工作满5年、10年以上者。
(2) 奖励一般在每年公司创立纪念日进行(8月19日)
二、表彰的方法
公司对于上述的表彰,采用以下奖励方法。也可以同时采用以下二种以上的方法进行表彰。
(1) 奖状
(2) 奖金
(3) 奖品
三、 奖励程序
1、 有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和部门,由其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行政部(工龄奖励不必申请,由人事行政部提出)
2、 人事行政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各部门经理讨论决定;
3、 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
4、 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 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 奖金在颁布时发放。
四、 考核标准及奖励标准
1、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为公司各项规章及个人业绩。
2、 奖励标准
等 级
标 准
奖金金额
个人突出奖
A
90分以上
3000元
B
80~89分
2000元
C
70~79分
1000元
第十章 惩罚
一、惩罚原则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业务运作,全体员工必须坚持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时刻维护公司的形象和保护员工的利益。对于违纪和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公司将按本规章制订的依据进行处罚。
二、惩罚的方法
公司对于员工可以实行下列惩罚处分。惩罚事项亦可以适当修改和增加。
1、 警告书处分:对于错误行为进行惩戒警示。
有下列行为发生时,发行警告书,对错误行为进行惩戒警示:
(1) 工作中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如玩游戏、处理私事等)。
(2) 工作时间睡觉或以嬉戏、争吵、打闹等个人行为妨碍正常业务运行。
(3) 不遵守规定时间,例如无故提前离开工作岗位、延长用餐、休息时间等。
(4) 无正当理由且不联络,迟到60分以上。
(5) 无正当理由,顶撞上司或拒不执行业务命令者。
(6) 工作态度松懈,已经上司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
(7) 故意拖延递交业务上的手续或报告,或有弄虚作假行为。
(8) 在工作时间外,未经公司许可擅入公司或者长时间滞留公司者。
(9)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将财务带出公司或企图将公司财物带出公司的。
(10) 酗酒后上班。
(11) 打听别人的工资或将工资透露给别人。
(12) 未经许可,将危险物品带入公司,或让无关者进入公司的。
(13) 未经许可,私自擅用公司设施设备,给公司管理或安全造成危害的。
(14)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公司财务损坏,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15) 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顾客及外部主管部门的投诉或处罚的。
(16) 其他与上述各项类似的违纪违规行为。
警告书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被发到警告书的人员即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年之内被发到3张警告书的,公司给予解雇(辞退)处理。
每张警告书罚款100元。
2、 降薪、降职、冻结薪资调整、经济赔偿。
3、 劝其离职:劝告本人提出辞职申请,要求其办理离职。
4、 辞退:不作预告,立即辞退。
公司对发生下列行为的员工,予以辞退处分。
(1) 一年中3次受到警告以上处分。
(2) 受到前项中的处分,仍没有改正迹象的。
(3) 伪造经历或使用欺骗方法而被录用者。
(4)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3天或1年中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或者在擅自缺勤情况下,仍不听取督促、拒不上班者。
(5) 在无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就职于其他公司或者私自进行公司以外业务者。
(6) 偷盗他人或公司财务者。
(7) 在公司内对员工进行暴力行为,威胁恐吓他人。
(8) 在公司内进行赌博、传销、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9)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在公司内进行集会或者进行宣传活动者。
(10) 利用公司现有职务或职权收受他人现金物品或为自己谋私利者。
(11) 发表煽动性言行,给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带来妨害,或者有妨害危险者。
(12) 擅自将公司的财物或者物品等挪为私用或提供他人使用,不正当使用或提供给他人不正当使用。
(1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业务机密或者企图泄露业务机密者。
(14)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公司蒙受严重经济损失者。
(15)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损害公司名誉及信用者。
(16) 违反刑法或者有受社会谴责行为者。
(17) 有违法行为被公安部门收容审查者。
(18) 发生其他可以参照前项预定的严重的不正当行为者。
5、 赔偿
(1) 由于个人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除按上述条款进行惩罚外,还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赔偿。
事故次数
赔偿金额(RMB)
一次
赔偿损失金额的100%
二次(含)
赔偿损失金额的120%,上次赔偿30%
三次(含)
赔偿损失金额的200%
4次(含)及以上
赔偿损失金额的200%,并辞退
以上惩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2) 惩罚程序
(2.1)员工发生重大违纪事项按公司制度应予处分时,由其所属部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
(2.2)人事行政部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各部门经理讨论决定。
(2.3)讨论决议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
(2.4)凡被惩罚的员工均由公司发文,并张榜公布。
(2.5)惩罚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6、连带责任
员工违反惩罚项目的规定时,将视实际情况追究其上司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处罚同上。
7、员工申诉
员工对部门主管的决定或处分不服,可于收到处分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诉。人事行政部将视情节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共同研究做出调处决定。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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