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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的5处讲究.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278898 上传时间:2024-05-2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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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的5处讲究如果企业采购而取得的一些增值税,是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但是中国的增值税管理非常地严格,企业要抵扣,必须符合很多的条件,这些条件当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就会导致不得抵扣的结果。如果不得抵扣,企业却抵扣了,税务局稽查的时候发现了这个情况,就会要求企业转出进项税,并且对其进行处罚。所以认为企业必须对这个问题有所了解,那这些条件有那些呢?1.采购的企业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3.业务必须真实发生;4.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证和申报抵扣;5.必须依法正确、合理地计算抵扣金额。那对于这些条件怎么来理解呢?1采购的企业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

2、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个很容易理解,税务局会给企业出具一个一般纳税人的证明书,或者在税务登记证副本上加盖一般纳税人的专用章。2必须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那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如何理解?下面举一个企业租赁车辆的案例。企业如果租赁车辆,只租车不租司机,简称“干租”,“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交税率17%的增值税。如果既租车又租司机,由司机来帮企业做运输,简称“湿租”。“湿租”是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11%,因此合同里对业务性质的描述、业务性质的定性就决定了发票上的税率。如果企业去租赁一个车辆,带一个司机,那就应该按照11%来进行抵扣。如果供应商给企业开具17%的增值税,那就属于没有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

3、是不允许抵扣的。“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这一点还包括其他内容,“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文规定,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在形式上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2.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2.3发票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看一下这三个条件:“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如果客户企业采购蛋糕券、冷饮券,可以开具什么样的一个发票呢?供应商可能给企业开出食品、冷饮、礼品、蛋糕等等项目发票。但是如果客户企业要求开具办公用品、电子耗材,而供应商开出来的话,这就属于与实际交易不符,就不允许进行抵扣;“字迹清

4、楚,不得压线、错格”很容易理解;“发票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怎么理解呢?在2014年9月份,哈尔滨市就发出了这样一个文件,叫“哈阿国税通【2014】0903号”(哈尔滨市阿城区国家税务局公布税务事项通知书)文,目的是要求企业做进项转出。原来该企业采购水泥、购入货物的专用发票达到了69张,进项税合计900余万元,虽然该业务真实发生,但是发票加盖的是旧式的发票专用章,而税务局已经要求发票专用章进行换版,要加盖新式的发票专用章。仅仅是因为没有加盖新式的发票专用章,即使该章本身是真实的,税务局最后还是认定,发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是合法的扣税凭证,不得用于抵扣,所以900万元进项税就不予抵扣。而且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也不能够进行扣除。因此提醒企业,如果发票专用章有问题的,包括盖章不清楚、不是最新版的章,企业都应该要求供应商重新开具合法的、新的凭证。3业务必须真实发生那“业务的真实发生”又怎么来理解呢?以开具加油发票为例,有的个人从加油站这边采购了5000元的油料,没有索取发票。有企业就要求能不能把这个发票开给企业?如果石油公司将5000元的发票开具给了企业,这就是业务不真实。作为企业是不能够用于抵扣的,尽管加油这个业务发生了,但是将油料加给企业的业务是没有发生的,这就属于业务没有真实发生,导致了不能抵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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