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90万t/a工程(含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前言
1.1项目特点
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为《贵州省六枝矿区黑塘区总体规划》(发改能源【2006】689号)规划的五个新建矿井之一,规划矿井生产能力为120万t/a,2008年国家发改委以能煤函[2008]61号文复函同意黑拉嘎矿井可按120万t/a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2009年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函[2009]1250号同意以协议方式将黑拉嘎煤矿采矿权有偿出让给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3月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贵州六枝黑拉嘎矿区黑拉嘎矿井(含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120万t/a)》,该方案将工业场地选择在井田东面距矿界深部约2.7km的大阿志,采用斜井开拓,主场地内布置有主、副斜井,井口标高+1073.8m,分别以16°倾角掘进至+850.0m水平,然后分别布置+850m水平主石门、+850m轨道石门至+850m水平大巷(南、北翼),+850m水平大巷布置于上煤组煤层(7号煤层)底板的岩层中(距7号煤层底板距离约50m处),采区上山伪斜穿层布置,上部穿层,下部主要在7号煤层底板。矿井设计能力120万t/a,移交生产时布置两个采区(一采区、二采区),一、二采区风井分别设于井田范围内的火炕及田坝两个场地。2010年3月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贵州六枝黑拉嘎矿区黑拉嘎矿井(含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120万t/a)》,由于项目前期工作落后及政策的原因,该项目未上报核准,因此,此方案未尚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该方案在施工时主斜井K97m-K117m段过破碎裂隙带,K119m-K141m段过溶洞淤泥带,K141m-K199m段过破碎裂隙带,主斜井正常涌水量84 m3/h,在221.5m处巷道最大涌水量365m3/h(大雨过后),副斜井在K97m-K143m过破碎裂隙带,K143m-K146m、K150m-K152m段过溶洞淤泥带,K152m-K205.4m过破碎裂隙带,在K97m左帮起拱位置淋水量2m3/h,K140m左帮基脚位置出水点3m3/h ,副斜井正常涌水量39m3/h。在本方案施工期间,同属六枝工矿(集团)的新华矿井(同为黑拉嘎矿区总体规划矿井,位于新华镇,120万t/a)在井筒施工掘进期间,井筒穿过溶洞群,发生突水事故,最大涌水量曾达到26000m3/h,淹没了井筒,并通过井筒到达主工业场地淹没了部分地面设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建设单位鉴于此种情况,经分析认为,随着今后井筒的延深,涌水量有可能继续增大,也有可能遇到大的含水溶洞群,不仅影响施工进度,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很可能会发生突水淹井的事故。为了避免井筒穿过碳酸盐岩含水层时遇见大的含水溶洞发生淹井事故,保证矿井建设的安全,决定对开拓方式进行了变更,由斜井开拓变为平硐开拓,一水平标高由原来的+850m变更为现在的平硐标高(+1100m)。水平标高变更后,设计生产能力变更为90万t/a。
黑拉嘎煤矿变更为90万t/a于2013年8月22日取得了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黔发改能源[2013]2304号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开展六枝特区黑拉嘎煤矿(含选煤厂)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同意变更为90万t/a,并要求抓紧落实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工作。
目前该工程已经完成了《贵州省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煤矿补充勘探地质报告》、《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含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贵州省六枝黑塘矿区六枝黑拉嘎煤矿水土保持方案》等相关技术文件。
1.2 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5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建设单位黑拉嘎煤矿筹备处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我院环评项目组经现场踏勘、环境状况调查、资料收集等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了公众参与公示及问卷调查,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本工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我院在此基础上编制了《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含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审查。
环评工作程序详见图1.2-1。
图1.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
第一阶段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
2、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1、 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
2、 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
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
况调查、监测与评价
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第三阶段
第一公示
1、 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2、 进行初步工程分析
3、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
建设项目
工程分析
1、 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
众
参
与
第二公示
有
重
大
变化
1.3 主要的环境问题
1.3.1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所在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从地下水的3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看出,各监测点的总大肠菌群指标均出现超标,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矿区属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控制评价区生态环境质量的主要景观组分是草地和灌丛植被,森林植被覆盖率较低,说明评价区内以次生植被为主,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较差。
1.3.2 主要环境问题
黑拉嘎矿区地处贵州高原乌蒙山脉、大娄山脉、苗岭山脉之间的三角地带。矿区内沟谷纵横,属典型的构造剥蚀中山区地貌,区内生态环境由于受人类的长期干扰,目前森林覆盖率较大,植被次生性明显,主要的景观组分为草地和灌丛,生态环境相对脆弱,自然生态系统恢复速度较慢。
1.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煤炭资源开采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以及《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贵州省煤炭工业十二五规划》,也符合《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本工程在施工和营运中,不可避免的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及社会会见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只要业主能够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工程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工程实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目标,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机统一,实现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2 总则
2.1 评价目的与原则
2.1.1评价目的
(1)通过对评价区域自然与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充分掌握项目区域环境保护对象及环境质量背景等基本情况,为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2)通过对生产工艺、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清洁生产水平的分析,说明工程投产后对环境的污染贡献及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对环保措施进行经济技术的可行性论证;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对策措施及总量控制方案;分析各个场地选址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在环境现状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预测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可能对环境产生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使工程项目的有利影响得到合理和充分的利用,使不利影响在采取积极措施后得到减缓或消除。为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设计部门以及环境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科学依据。
(4)通过两次信息公示和问卷调查,以及项目经济损益分析,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供社会公众意见依据和环境保护资金计划,使项目建设能够达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的环保要求。
(5)从产业政策、区域发展与环境保护规划、场址可行性与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达标排放与总量控制等方面对本工程进行结论性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明确回答工程的环境可行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
2.1.2 评价原则
(1)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以及地方环境保护执行的环境标准,以全过程控制的现代环境管理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绿色和谐矿山为目的,紧密结合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客观、公正、科学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工业场地的评价以贯彻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为重点,对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矿区范围评价应以地下采煤工艺和地表沉陷为重点,提出对生态破坏的减缓措施和恢复建设方案。评价原则为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由近及远,远粗近细。
(3)评价本着“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充分论证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体现循环经济的减量、再利用、循环的3R原则。
(4)报告书编写力求条理清晰、论据充分、重点突出、简洁明了,客观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
2.2 编制依据
2.2.1 任务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
2.2.2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修正)》2012.2.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1996.8.29;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2011.3.5;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89.7.12;
(14)国务院令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29;
(1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年7月4日;
(16)国务院国发[1996]031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6.8.31;
(17)国务院国发〔2000〕38号《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1;
(18)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
(19)国务院国发[2004]28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10.21;
(20)国家经贸委国经贸资源[2000]015号《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
(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1;
(2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04号《关于发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5.10.14;
(23)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4〕24号《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2004.2.12;
(24)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7.30;
(25)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2001.2.21;
(26)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2001.1.8;
(27)国家环保总局环发〔1997〕758号《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1997.11.28;
(28)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办[2003]25号《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3.25;
(29)国务院国发〔2011〕26号《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30)国务院国发〔2012〕40号《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及《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2013.5.1;
(32)国务院国发[2012]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33)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1号,《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1992.8.17;
2.2.3 地方法律、法规、规定
(1)《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7年7月21日;
(2)《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2009.6.1。
(3)贵州省人民政府 黔府办发[2007]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贵州省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贵州省环境保护局 黔环通[2007]86号“关于落实科学发展关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构建和谐矿山的通知”,2007.7.27;
(5)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9.6;
(6)黔国土资发[2007]37号《贵州省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
(7)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黔府办[2012]22号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实用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8)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六盘水市煤炭管理局 市环通[2007]3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是煤炭采选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2007.5.9。
(9) 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六盘水市煤炭管理局 市环通[2010]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洗选行业建设要求的通知》,2010.5。
(10)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市府发[2009]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煤炭洗选行业治理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年1月。
(11)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贵州省环境保护局 黔发改能源[2007]1144号文,“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2007.7.17。
2.2.4 技术规范
(1)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10)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令《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14。
(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
(12)《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2009.2.1;
(13)《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14)《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15)《洗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MT/T810-1999);
(16)《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
(17)《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18)《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19)《煤炭工业 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810-2012)。
2.2.5 行业、地方规划
(1)《国家“十二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3)《“十二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2011年1月;
(4)《贵州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5)《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2005年5月10日;
(6)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发(1994)22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规定》的通知”,1994年;
(7)《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年)2002.12;
(8)贵州省六盘水市“六盘水市关于印发《贵州省六盘水市地面水域水环境功能划类管理规定》的通知”。
(9)《六枝特区十二五规划纲要》;
(10)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贵州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报告》,2001.12。
(11)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六盘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1997.7;
(12)《六枝特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
(13)《贵州省煤炭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1.13;
(14)《六盘水“十二五”洗煤行业规划》。
2.2.6技术参考资料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6]689号)文件——关于贵州六枝黑塘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
(2)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黔发改能源[2013]2304号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开展六枝特区黑拉嘎煤矿(含选煤厂)项目前期工作通知;
(3) 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文件(煤规咨[2013]33号)——关于《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及选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
(4) 六枝特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10.08.30)——关于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煤矿矿区范围内无地面文物的证明;
(5) 贵州省水利厅(黔水资函[2010]60号)——关于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120万吨/年(新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6)《贵州省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煤矿补充勘探地质报告》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地质勘察研究院,2010.1;
(7)《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含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2013.8;
(8)《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120万吨/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0.4;
(9)《贵州省六枝黑塘矿区六枝黑拉嘎煤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2013.8;
(10)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六枝工矿(集团)黑拉嘎煤矿有限公司90万吨/年煤炭开采(含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2013.10.9;
(11)六盘水市环境监测站,市环监字(2011)第13号,黑拉嘎煤矿环评现状监测报告,2011.5.18;
(12)《贵州省六枝黑塘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2011.5;
(13) 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审[2011]130号,关于《贵州省六枝黑塘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11.6.3;
(14)贵州省水利厅黔水保函[2013]212号,关于贵州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矿井(含选煤厂)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2013.11.21;
(15)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国土资矿评储字[2010]18号,《贵州省六枝黑塘矿区黑拉嘎煤矿补充勘探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
2.3评价内容及评价工作重点
2.3.1评价工作内容
根据本项目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评价因子筛选,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及路线方案的外业踏勘、调研成果,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详见表2.3-1。
表2.3-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一览表
序号
评价项目
主要评价内容
1
工程分析
项目工艺流程、排污环节分析、水平衡分析、工程污染源、污染物及达标情况分析、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规划符合性分析
2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井田范围内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调查,评价范围内工业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3
施工期环境影响
定性分析矿井工业场地、场外道路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污染防治措施
4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定量预测地下采煤引起的地表形态变化和塌陷影响,分析预测塌陷对井田范围内地表植被、地表水、地下水、公路、村庄等基础设施的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变化趋势分析
5
环境污染影响预测与评价
定量预测及评价项目生产营运期排污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分析矿井矸石堆放淋溶液对周围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地下水评价主要是评价煤矿开采对地下水水位、含水层水量的变化
6
环境保护措施分析论证
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分析论证,在影响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区域规划提出污染控制措施和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提出矿井水资源化和矸石综合利用的可行性和途径;制定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7
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
全面考虑建设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从环境质量、土地利用、区域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方面对矿井工业场地、排矸场地的选址环境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给出明确的项目选址的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8
总量控制及清洁生产分析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提出COD、氨氮等指标的总量控制方案;按照《清洁生产标准 煤炭采选业》(HJ446-2008)进行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和评价。
9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包括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估算,项目环境代价等主要环境经济指标计算分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综合分析。
10
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评价的重点为污废水事故排放对涝河及下游河流的影响,以及矸石场垮坝风险评价。
11
公众参与
通过张贴公示、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受影响群体对项目建设在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公众提出的反对性意见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处理。
2.3.2评价重点
本项目为煤矿采选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识别,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水环境影响和生态环境影响。本次评价的重点如下:
(1)工程分析;
(2)水环境影响评价及矿井水资源化论证;
(3)矿山地下开采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矿井地下采煤产生的地表沉陷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5)洗煤厂闭路循环的可行性分析、洗煤厂循环水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洗煤厂循环水事故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评价;
(6)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等。
2.4 评价时段
评价分建设期、营运期两个阶段进行评价。
2.5 评价工作等级
2.5.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为矿山开采项目,矿山不设置燃煤锅炉,矿山采暖采用空气热源机组辅助电能供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采用原煤准备车间筛分时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粉尘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来确定。估算污染源属于点源,高度为15m,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为20mg/m3,废气量为15000m3/h,采用screen模式进行预测结果见表2.5-1。
表2.5-1 估算结果表
下风向距离
TSP预测浓度
TSP占标率%
100
0.0005
0.06
200
0.001
0.11
279
0.0014
0.16
300
0.0013
0.15
400
0.0011
0.12
500
0.0010
0.11
采用导则推荐的screen模式进行预测,TSP的最大落地浓度为0.0014mg/m3,最大占标率为0.16%。确定本评价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三级评价。
2.5.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工程占地面积36.95hm2,小于2km2;项目区没有位于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属于一般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本评价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评价。
2.5.3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区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地区,项目建成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3~5dB(A)。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工程噪声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5.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的主要水污染源为矿井水和生活污水,本矿井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分别经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排入附近涝河。地表水评价等级确定依据见表2.5-3。因此,本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三级评价。
表2.5-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依据
地表水环境
污水排放量
3144.1m3/d
<5000m3/d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中等
主要污染物为SS、COD、NH3-N
受纳水体及水质要求
Ⅲ类
受纳水体大小
涝河(小河)
属小河
评价等级
三级
2.5.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及本目属于Ⅲ类建设项目,其中井田范围内属于Ⅱ类影响区,工业场地及排矸场影响范围属于Ⅰ类影响区域。评价按照导则要求,分别进评价等级的判定。判定情况见表2.5-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煤炭采选工程》(HJ619-2011),评价区内不涉及集中供水水源地等地下水敏感保护目标,地下水评价级别降低一级,因此地下水评价级别确定为三级评价。
表2.5-4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表
环境要素
评价等级
分级标准
地下水环境
项目类别
Ⅱ类
井下涌水排水规模
4872m3/d<10000 m3/d
中
地下水水位变化区域范围
根据预测,该矿山未来矿井开采标高+600m时疏排水降落漏斗影响范围最大将扩大至采止线外952m。引用半径r0=3595m,引用影响半径4547m
大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项目区有村民分散生活用水源分布
较敏感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分级
环境水文地质问题不明显
弱
评价等级
二级
项目类别
Ⅰ类
包气带防污性能
工业场地及矸石场的第四系粘土厚度0~3m,渗透系数K值大于10-7cm/s,分布连续,稳定
中
含水层易污染特征
污染特征: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不密切,地下水污染问题不突出
不易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
项目区有村民分散生活用水源分布
较敏感
污水排放量
2774.21m3/d
中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简单
评价级别
三级
2.5.6 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划分依据和原则,本项目不涉及有毒危险物品,项目生产营运过程中主要的风险源项为污废水事故排放、废石场溃坝、瓦斯储罐爆炸、煤泥水事故排放及工业场地洪水等,确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2.6评价范围
表2.6-1 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
井田范围(12.20km2)向外扩展500m,约24.52km2
地表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龙井沟排入涝河。项目评价范围为项目排污口上游500m-排污口下游5km河段
地下水环境
主要是评价范围内的泉点、含水层及地下水水资源等
工业场地及排矸场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水质
大气环境
以原煤准备车间筛分有组织排放源为中心,半径5km范围内
运煤公路两侧200m范围内
声环境
工业场地、一采区风井场地场、辅助场地界外200m、运煤公路两侧100m
风险
以排矸场溃坝500m范围
矿井水事故排放风险是项目排污口-排污口下游5km河段
瓦斯抽放站及瓦斯电站周围500m
固废矸石场
矸石场周围500m
2.7评价标准
根据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文件(市环建函[2013]29号)关于六枝工矿(集团)黑拉嘎煤矿有限公司90万吨/年煤炭开采(含选煤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2013.10.9),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2.7.1 环境标准
(1)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016年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4)区域噪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具体的环境质量标准见表2.7-1。
2.7.2 排放标准
(1)矿井水:《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426-2006);
(2)矿井水中Fe:《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
(3)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4)分散产尘点:《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426-2006);
(5)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6)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7)煤矿瓦斯:《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 21522—2008)。
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7-2。
表2.7-1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
要素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项目
标准值
单位
数值
环境
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内容
TSP
mg/m3
日平均
0.30
年平均
0.20
SO2
小时平均
0.5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06
NO2
小时平均
0.24
日平均
0.12
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Ⅲ类水质标准
pH
mg/L
6~9
COD
≤20
BOD5
≤4
NH3-N
≤1.0
As
≤0.05
Hg
≤0.0001
Mn*
≤0.1
石油类
≤0.05
S2-
≤0.2
F-
≤1.0
TP
≤0.2
Fe*
≤0.3
高锰酸盐指数
≤6
粪大肠菌群
个/L
≤10000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pH
mg/L
6.5~8.5
氨氮
≤0.2
氟化物
≤1.0
总硬度
≤450
硫酸盐
≤250
铁
≤0.3
锰
≤0.1
铜
≤1.0
锌
≤1.0
砷
≤0.05
镉
≤0.01
汞
≤0.001
铅
≤0.05
高锰酸盐指数
≤3.0
总大肠菌群
≤3(个/L)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
等效声级
dB(A)
昼间
60
夜间
50
“*”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表2.7-2 污染物排放标准
类别
标准名称及级(类)别
污染因子
标准值
备注
单位
数值
废气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表5
颗粒物
mg/l
80或设备去除率>98%
通过排气筒
有组织排放
1
周界外
浓度最高点
二氧化硫
0.4
《煤层气(煤矿瓦斯)排放标准(暂行)》(GB21522
—2008)
瓦斯
甲烷浓度≥30%禁排
有组织排放
废水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1、表2
pH值
无量纲
6~9
矿井水
水质评价标准
悬浮物
mg/l
50
化学需氧量
50
石油类
5
锰
4
总汞
0.05
总砷
0.5
总镉
0.1
总铅
0.5
总锌
2
总铬
1.5
六价格
0.5
氟化物
10
《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
铁
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pH值
无量纲
6~9
工业场地
生活污水
水质评价标准
悬浮物
mg/l
70
化学需氧量
100
氨氮
15
生化需氧量
20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
噪声
dB(A)
昼间
60
厂界外1m
夜间
50
施工场界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体废物
排矸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废机油、乳化油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地表沉陷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巷道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行管字[2000]81号
2.8 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名称、基本情况与项目的关系见表2.8-1。黑拉嘎煤矿环境保护目标具体分布见图2.8-1。
表2.8-1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序号
保护目标
特征及方位距离
原因
达到的标准或要求
一、生态环境
1
井田内及边缘集中居民村寨
井田及周围500m范围内(共涉及1351户,6221人,见表2.8-2)
受地下采煤诱发的地表沉陷影响,地面建构筑物可能遭到破坏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结果,对地表建构筑物采取预留保护煤柱禁采、加固维修、一次性搬迁等措施
2
评价区内的耕地和林地植被
评价区范围
受地表沉陷影响,水田可能漏水,耕地、林地可能滑坡、裂缝,从而影响农业生产和森林植被
根据地表沉陷预测结果,对受到破坏的耕地、林地进行综合整治,并恢复其使用功能
3
矿井风井场地
井田内
受地表沉陷影响,地面设施可能遭到破坏
根据地表沉陷影响预测结果,对地表建构筑物采取预留保护煤柱禁采、加固维修
4
主工业场地
矿界东部外侧
5
洗煤厂矸石场
矿井东部边界附近
6
一采区矸石场
矿井西侧边界附近
7
辅助材料场地
8
四方井至黑拉嘎公路
从矿区内西南部边沿通过,评价范围内的长度4.2km
受地面沉降的影响,可能出现裂缝和断裂的情况
9
中寨至大寨的公路
从矿区内西部边沿通过,评价范围内的长度8.7km
10
涝河
位于矿区外北侧边沿,评价范围内长度5km
二、地表水
1
涝河(排污口上游100m至下游5km河段)
井田东北部,自南向北径流
为矿井建成后的受纳水体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级标准
三、地下水
1
评价范围内泉点
(井泉情况详见表9.5-1)
评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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