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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息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存款利息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
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用给银行开具发票,凭借银行结算单可以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
账务处理一: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账务处理二: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蓝字)
政策参考: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利息收入应该填写
现金流量
表的哪一栏? 】
目前财政部的会计
准则--现金流量表>和旧的会计准则都未对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到现金流量表的哪一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是这种情况下,那么我们只要在不违反会计的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填列.目前针对这个问题在实务处理中一会将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计入到经营活动项下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因为这是由于一般企业会将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存放在银行并且产生了这种活期的利息收入.所以放在这一行中更贴切一些,同时它也不符合现金流量表对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定义,另外您提到贵公司是没有借款活动的,如果有借款的话则就应该把这部分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通常在会计中是财务费用的借方)抵减利息收入(通常是财务费用的贷方)的差额如果是正数的话则要计入到筹资活动中的”分配利润,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这一行中.这点请您务必注意.另外从银行存款的来源来看既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也有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所以不能将它们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做硬性的规定,要根据其来源的不同灵活的加以区分.但是一旦将存入银行的用于经营性活动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填入到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话那么根据一贯性原则今后就不得随意改变.(但请您注意不是不能改变而是不得随意的改变)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是直接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吗?】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是直接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存款利息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利息收入应该填写现金流量表的哪一栏?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是直接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吗?会计网小编都整理好了,请看!
【存款利息收入需要增值税发票入账吗?】
存款利息属于不征税收入,不用给银行开具发票,凭借银行结算单可以进行账务处理就可以。
账务处理一: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账务处理二: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蓝字)
政策参考: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征收增值税: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利息收入应该填写现金流量表的哪一栏? 】
目前财政部的和旧的会计准则都未对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计入到现金流量表的哪一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是这种情况下,那么我们只要在不违反会计的基本核算原则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填列.目前针对这个问题在实务处理中一会将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计入到经营活动项下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因为这是由于一般企业会将经营活动中的资金存放在银行并且产生了这种活期的利息收入.所以放在这一行中更贴切一些,同时它也不符合现金流量表对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的定义,另外您提到贵公司是没有借款活动的,如果有借款的话则就应该把这部分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费用(通常在会计中是财务费用的借方)抵减利息收入(通常是财务费用的贷方)的差额如果是正数的话则要计入到筹资活动中的”分配利润,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这一行中.这点请您务必注意.另外从银行存款的来源来看既有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也有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所以不能将它们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做硬性的规定,要根据其来源的不同灵活的加以区分.但是一旦将存入银行的用于经营性活动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填入到现金流量表中的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的话那么根据一贯性原则今后就不得随意改变.(但请您注意不是不能改变而是不得随意的改变)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是直接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吗?】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是直接冲减当期的财务费用。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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