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第一节 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概述 1l一、一、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含义及立法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的含义及立法 l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指定法律、法规,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制度。l二、二、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法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l对外贸易法作为调整对外贸易关系的基本法,对我国对外贸易关系的法律调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我国外贸体制改革以及制定对外贸易方面的法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l(一)适用范围:对外贸易法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l(二)我国对外贸易管理机构以及职能:l(
2、三)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l(1)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的原则(2)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的原则(3)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的原则(4)平等互利原则(5)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6)对等原则(四)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从事对外贸易活动,只有得到许可方可进行。2l(五)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对外贸易法分别对有关货物和技术作出限制进口或出口、禁止进口或出口,实施配额或许可证管理。l(六)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法对国际服务贸易规定如下:l1 国家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逐步发展。l2 我国在国际服务贸易方面所缔结或者参
3、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所作的承诺,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l3国家基于下列原因之一,可以限制国际服务贸易:l(1)为维护国家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2)为保护生态环境;(3)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的服务行业;(4)为保障国家外汇收支平衡;(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l4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际服务贸易,国家予以禁止:l(1)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违反我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l(七)对外贸易秩序:是指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公平、自由竞争和交往的秩序。l(八)对外贸易促进:是指国家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而采取的各种促进方式和措施
4、。l(九)法律责任 l(十)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l(十一)对外贸易调查l(十二)对外贸易救济l三、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制度3第二节 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l一、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概述l(一)1994年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l(二)修订后的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l1、自然人可以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l2、实行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制l3、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实行经营许可制度l二、对外贸易经营者管理制度由许可制向等级制发展l三、对外贸易代理制度l(一)对外贸易代理制的产生l(二)有关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法律规定l1、民法通则l2、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l3、修订后的
5、对外贸易法l4、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l5、合同法4第三节 货物进出口管理的一般制度l一、货物进出口管理的立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l二、货物进出口管理的一般原则:统一管理原则、维护自由和公平贸易的原则、对等原则l三、货物进口管理制度l(一)禁止部分货物进口l(二)限制部分货物进口并可采取配额措施和进口许可证措施l(三)自由进口的货物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l(四)关税配额管理的货物l(五)进口指定经营管理l(六)国营贸易管理l(七)机电产品的进口管理l(八)船舶进口的管理l(九)药品进口的管理5l四、货物出口管理制度l(一)禁止部分货物出口l(二)限制部分货物出口并可采取配额措施和进口许可证措
6、施l(三)出口指定经营管理制度l(四)国营贸易管理制度l(五)机电产品出口招标管理l(六)供港澳地区鸡肉产品的出口管理l(七)大型单机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的协调管理l(八)出口预核签章管理l五、进出口监测预临时措施l六、行政复议预司法诉讼6第四节 货物进出口的许可证管理制度l一、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概述: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对外贸易管理的措施之一,指对外贸易经营者进口或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必须取得进口或出口许可证,方可进出口的制度。l二、进口许可证管理制度l(一)领取进口许可证的货物l(二)进口许可证的签发机关及签发l(三)“一证一关”制和“一批一证”制l(四)申领进口许可证的单位
7、及申领程序l(五)进口许可证的发证依据l(六)进口许可证的有限期及延期l三、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l(一)领取出口许可证的货物l(二)出口许可证的签发机关及签发l(三)“一证一关”制和“一批一证”制l(四)出口许可证的发证依据l(五)出口许可证的有限期及延期l(六)其他规定7第五节 货物进出口的配额管理制度l一、进出口配额管理制度概述l二、进口配额管理制度l(一)进口配额管理的一般制度l1、实施进口配额管理的货物及配额总量l2、配额的申请、分配和使用l3、关税配额l(二)特定货物的进口配额管理l1、机电产品的进口配额l2、重要工业品进口配额的管理l三、出口配额管理制度l(一)出口配额管理的一般制度
8、l1、实施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范围及配额总量l2、出口配额的申请与使用l3、出口配额的分配、调整和管理l4、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申领l(二)出口商品配额的招标分配l(三)纺织品被动配额管理l(四)多边纤维协定与我国纺织品出口8第六节 货物进出境的海关监管制度l一、我国海关立法:2001年海关法l二、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l1、申报l2、查验货物l3、征收关税l4、结关放行l三、进出口关税制度l(一)关税立法l1、海关法有关关税的规定l2、进出口关税条例和进出口关税税则l3、国务院和海关总署制定的行政法规l(二)进口关税l(三)出口关税l(四)进出口关税的计征标准l(五)进出口关税税率的适用日期l(六
9、)完税价格的确定与海关估价l(七)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9第七节 货物进出口的外汇管理制度l一、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概述l二、经常项目下的结汇、售汇与付汇管理l(一)对境内机构外汇收支的管理l结汇l售汇l付汇l(二)对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管理l三、进出口核销管理l(一)进口付汇核销管理l(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l四、边境贸易外汇管理l1、边境贸易的结算l2、边境贸易帐户管理l3、边境贸易外汇收支管理l4、边境贸易收付款核销管理10第八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l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概述l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专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和其他指定的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对外贸易合同的规定,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规
10、格、数量、包装等进行各种分析与测定,并出具检验证书的活动l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l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我国还设立了特殊性检验机构,如食品卫生检验所、药品检验所、动植物检验所、计量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船舶检验局。l三、法定检验检疫制度 l(一)法定检验检疫是指进出口检验检疫机构对某些进出口商品实施的强制性检验检疫。l1 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2 免予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3 法定检验检疫的项目4 法定检验检疫的依据l(二)法定检验检疫以外的检验制度l1、抽查检验l2、自愿检验11l四、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四、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l(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一般程序:报检
11、、抽样、检验检疫和签证放行。l(二)进出口商品的复验l(三)进口商品的装运前预检验和出口预验l(四)绿色通道制度l五、检验检疫证书l1、检验证书的种类:品质检验证书、数量检验证书、包装检验证书、兽医检验证书、卫生证书l2、检验证书的签发与法律效力l六、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l(一)进出口商品的认证管理l(二)进出口商品的质量许可管理l(三)国际标准管理l(四)检验检疫标志管理l(五)检验检疫封识管理l七、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l八、技术性贸易措施与中国12第九节 货物进出口的原产地管理制度l一、进口货物原产地规则l(一)曼谷协定项下进口货物的原产地l(二)从香港进口到内地货
12、物的原产地确定问题l(三)从澳门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的确定l二、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则l三、原产地标记l1、原产地标记的使用范围l2、自愿注册认证制度l3、原产地认证标记l四、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l五、普遍优惠制l(一)普遍优惠制在中国的应用l(二)普遍优惠制产地证13第十节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l一、我国传统的政府购买制度l二、政府采购立法:政府采购法l三、我国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l(一)政府采购的界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l1、政府采购的主体l2、政府采购的资金l3、政府采购的对象
13、l(二)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l(三)政府采购的模式: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l(四)限额标准l(五)地域限制l(六)采购当事人l(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l(八)程序l(九)采购合同l(十)质疑与投诉14第十一节 反倾销法律制度l一、外国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l(一)外国对我国出口商品反倾销的特点:l1、反倾销案件迅速增多,涉案金额也逐步提高l2、反倾销国家越来越多l3、涉及产品的范围越来越广l4、对中国产品倾销的确定带有很大主观性和歧视性l(二)中国商品遭受反倾销指控的原因l(三)反倾销应诉的法律规定l1、应诉组织和协调单位及其
14、职责l2、应诉程序l(四)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对策l1、争取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l2、进一步提高企业应诉的积极性l3、提高产业和企业的管理水平l4、加强商会、协会的行业宏观调控l5、更加完善反倾销预警系统l6、争取采用价格承诺与自限数量方式l7、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15二、中国反倾销立法及实践:反倾销条例三、我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一)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实体条件第一、进口产品必须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的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1、正常价值的确定2、出口价格的确定3、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的比较4、倾销幅度的确定第二、倾销必须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
15、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1、国内产业的确定2、损害的认定第三、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反倾销调查1、反倾销调查机构2、发起方式3、立案调查4、产业损害调查的应诉5、产业损害调查对象6、调查方式:问卷、抽样、听证、技术鉴定、实地核查7、产业损害调查期8、保密9、初步裁定10、终局裁定11、反倾销调查期限12、反倾销调查的终止13、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征收反倾销税16l14、不征收和不追溯征收反倾销税的处理l15、退税l16、对新出口经营者的单独审查l17、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与复审l18、新出口商复审l19、司法审查l(1)原告l(
16、2)被告l(3)法院受理的案件l(4)管辖法院l(5)举证责任l(6)裁决l(7)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采用17第十二节 反补贴法律制度l一、我国的反补贴立法:反补贴条例l二、我国反补贴的法律规定l(一)采用反补贴措施的实质条件l1、进口产品存在补贴l2、补贴具有专向性l3、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l(1)国内产业l(2)同类产品l(3)损害及其确定l(4)实质损害的确定l(5)实质损害威胁l(6)对建立国内产业的实质阻碍l4、补贴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l(二)反补贴调查l1、发起方式l2、反补贴调查机构l3、立案调查决定l4、产业损害调
17、查应诉申请l5、产业损害调查对象l6、产业损害调查的方式l7、产地损害调查期l8、保密l9、初步裁定和终局裁定l10、反补贴调查期限18l(三)反补贴措施l1、临时措施l2、承诺l3、反补贴税l(四)反补贴税和承诺的期限与复审l1、反补贴税和承诺的期限l2、对反补贴税和承诺的复审l(五)司法审查l1、诉讼当事人l2、管辖法院和管辖范围l3、举证责任l4、裁决19第十三节 保障措施法律制度l一、外国对华保障措施l二、我国保障措施立法与实践:保障措施条例l三、我国保障措施制度l(一)采取保障措施的实质条件l第一、进口产品数量增加l第二、对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
18、害威胁l第三、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与国内产业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l(二)实施程序l1、提起l2、调查主管机构l3、产业损害调查对象l4、利害关系方的参加l5、调查方式l6、调查期l7、保密l8、初步裁定和终局裁定l9、保障措施l10、复审l11、再次采取保障措施20第十四节 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制度l一、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及立法l(一)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l(二)中国的服务贸易立法l二、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主要领域l(一)金融业的市场准入l(二)电信业的市场准入l(三)保险业的市场准入l(四)交通运输业的市场准入l(五)建筑与设计领域的市场准入l(六)其他领域的市场准入21第十五节 技术进出口管理制度l
19、一、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立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l二、技术进出口的界定:是指从中国境外向中国境内,或者从中国境内向中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l三、技术进出口管理的基本原则:国家统一管理原则、符合国家政策原则、自由进出口原则l四、技术进口管理制度l(一)进口技术的范围及其管理l1、禁止进口的技术l2、限制进口的技术l3、自由进口的技术l(二)技术进口合同的内容与登记 (三)外商以技术投资 (四)进口付汇 五、技术出口管理制度 1、禁止出口的技术 2、限制出口的技术 3、自由出口的技术 六、行政复议与司法诉讼22第十六节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l一、知识产
20、权的边境保护措施l二、知识产权的企业保护措施23第十七节 区域贸易管理制度l一、中国内地与香港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合作l(一)香港和澳门与中国内地的经济交往l(二)CEPA的签署l(三)CEPA的主要内容l1、总则l(1)目标和原则l(2)建立与发展l(3)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特定条款的不适用l2、货物贸易l(1)关税l(2)关税配额和非关税措施l(3)反倾销措施l(4)补贴与反补贴措施l(5)保障措施l3、原产地24l4、服务贸易l(1)市场准入l(2)服务提供者l(3)金融合作l(4)旅游合作l(5)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l5、贸易投资便利化l6、其他25l二、中国与东盟的区域经济贸易合作l2002年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l1、总则l2、货物贸易l3、服务贸易l4、投资l5、早期收获l6、其他经济合作领域l7、时间框架l8、最惠国待遇l9、一般例外l10、争端解决机制l11、谈判的机构安排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