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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保险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252034 上传时间:2024-05-23 格式:DOC 页数:91 大小:47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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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超市保险建议书致:北京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我国连锁超市第一板块和中国500强企业之一。通过对一些营业网点的调研,我们充分体会到为推动国内零售商业连锁发展,创建中国零售产业“航空母舰”所付出的努力。在与贵公司有关人员的接触中,我们尤其感受到贵公司不仅有令人瞩目的经营业绩,而且具有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这份保险建议书是我们建立在现场调研和风险查勘的基础上,借鉴以往类似项目经验得到的直接结果,是专门为贵公司设计完成的。我们对集团保险安排的目标、方案和运作进行了全面设计并遵照了贵公司所提出的要求,现呈递这份建议书供贵公司参考使用。 保险建议书几点说明:1、 由于所得资料有限,文中斜体加重处为待确定项;2

2、、 附件一“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附件三“上年度保险情况一览表”是我司根据去年部分保险单总结的,尚不完全,请见谅;3、 我司目前没有取得产品责任保险中标的产品明细清单,因此产品责任保险方案只是粗略的框架,待资料完善后再作补充;本保险建议书仅为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为提供的初步保险方案,待双方进一步的沟通后再做完善。再次感谢集团愿意与我们合作。如果您对这份建议书或者有关汇报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的目标是协助:以合理的保险成本,获得完善的保险保障,享受便捷的索赔服务!致敬!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2004年12月6日目 录第一部分 主要风险与保险建议11.概况12.主要风险与保险转嫁策略22.1

3、直接财产损失风险22.2间接损失利润损失32.3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42.4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53.建议投保险种一览表8第二部分 保险方案及说明101.方案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101.1设计依据101.2设计原则102.具体方案及说明112.1 保险类别:财产一切险112.2 保险类别:机器损坏保险162.3 保险类别:公众责任保险192.4保险类别:雇员忠诚保证责任保险242.5 保险类别:雇主责任保险262.6 保险类别:现金保险292.7 保险类别:产品责任保险322.8 保险类别:(财产一切险或机器损坏保险项下)利润损失保险343. 保险服务协议草稿383.1 组织实施服务383

4、.2 理赔服务383.3 其他保险服务41第三部分 保险方案实施步骤431.实施步骤432.上图步骤说明432.1确定保险询价/招标方案阶段432.2保险招标/询价阶段442.3确定最终保险方案阶段442.4出单阶段442.5总结培训阶段442.6期内服务阶段44附件一: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45附件二:扩展条款措辞46附件三:上年度保险情况一览表62第一部分 主要风险与保险建议内容提要:l 概况:根据现场调研,我们对有了概括性的认识,在随后的保险方案中,我们将围绕这些情况进行设计;l 主要风险与保险转嫁策略: l 建议投保险种:根据面临的风险,我们将可以通过保险转嫁的部分以及对应险种进行了说明,

5、其中建议投保的险种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现金保险、机器损坏保险、雇员忠诚保证保险和雇主责任险。集团(以下简称“”)秉承“发展民族零售产业,提升大众生活品质”的精神,自1994年成立至今,以令人称奇的发展速度,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里程碑,成为我国连锁超市领域的骄傲。1.概况通过此次保险调研,我们对的主要理解为:n 拥有大卖场、综合超市、便利超市和便利店四种业态,各类营业网点500余家;n 主要的经营方式包括自营、联营和出租三种方式;n 固定资产 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元,机器设备 元,家具、装置和办公用品 元,在建工程 元;存货 元n 大厦以外,所有办公、营业用房屋均为租赁;n 的服务第三方

6、比较多,如和黄天百物流公司、与租赁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公司等;n 国际金融公司作为的投资方,对保险方案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如要求增加产品责任保险、利润损失保险等。2.主要风险与保险转嫁策略在本部分,我们根据江泰风险查勘情况,将拥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和与主要风险状况进行了对照分析,并提出了与保险有关的转嫁策略。这部分内容是随后保险方案设计所参考的重要内容。2.1直接财产损失风险具有可保利益的财产包括自有财产和受合同内容所制约的他人财产,由于后者主要为根据合同产生的保管或控制责任,我们称为监管财产。自有财产主要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存货等。这些财产面临的损失风险主要有:n 自然灾害及意外

7、事故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暴雨、地震等;意外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盗窃、恐怖活动、水暖管爆裂等。这类损失风险一部分已由相关合同转嫁给了第三方(如物业公司);而绝大部分则需要通过保险进行转嫁。目前,投保了财产一切险,将大多数风险转移给了承保公司,但是,有些风险(如地震、恐怖活动、恶意破坏等)属于财产一切险基本条款的剔除责任,对此,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n 机器设备的特殊风险营业场所、配送中心、仓库存在一定数量的机器设备,如连锁配送管理系统、电梯、冷库、消防设备、供电设备、安全监控设备等。这些机器设备有的是进口设备,价值较高;有的没有保修合同或过了产品质量、安装责任保修期;有的设备利用率很高。这些情况

8、导致每年需要投入一定数额的设备维修费用。机器损坏保险是针对机器设备的风险特性设计的专门险种,它与财产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互为补充,较好地转嫁了机器设备主要损失风险:l 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l 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l 离心力引起的断裂;l 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虽然因为一些关键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保养由物业公司进行,使投保机器损坏保险的必要性有所降低。但某些独立操作的设备(如连锁配送管理系统、制冷设备、发电机等),尤其是连锁配送管理系统,运行、维护和保养均由单独负责,一旦损坏,引致的相

9、关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因此建议通过机器损坏保险来转嫁类似风险。n 现金的风险现金在营业网点或运输途中,由于外来盗窃、抢劫等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现金保险予以转嫁。大卖场平均每天的营业额加上周转现金约40-60万,节假日可能达到100多万,这么多的现金存放在营业场所均由很大的风险性。现金保险是各营业网点普遍投保的险种,这部分风险已经得到较好的转嫁。n 雇员违反忠诚造成财产损失的风险除了上面讲到的现金损失以外,雇员在雇用期间由于欺骗或违反忠诚等行为,如贪污、挪用钱款、偷窃仓库商品等,也会造成的财产发生损失。雇员忠诚保证保险赔偿雇员在不中断的雇佣期间,在从事有关的职业和职责中因欺骗或不忠实行为导致被保

10、险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目前除上海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外,其它营业网点均未投保该险。2.2间接损失利润损失超市会面临一些风险,导致利润损失:l 营业场所发生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火灾等意外事故导致营业中断;l 仓库发生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火灾等意外事故导致商品供应链遭到破坏;l 被保险地址附近通道阻塞而使被保险经营场所不能正常使用所引起的生产中断损失l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公共能源中断(如停电)影响正常营业。l 炸弹恐吓、投毒等恶意行为对被保险经营场所正常营业的影响。l 因机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正常营业的中断,如连锁配送管理系统故障造成正常营业的中断。2.3工作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2.3.1

11、雇员我们在了解到以下信息:l 某些岗位的员工发生过类似伤亡,如生鲜加工人员切伤手指、货物配送人员被货物砸伤等;l 叉车、牵引车在库房内穿梭往来,可能与员工发生碰撞、挤压事故;l 某些关键岗位人员,如财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现金保管人员等存在发生较大外来伤害的可能。对于雇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已考虑通过缴纳工伤保险予以转嫁。雇主责任保险赔偿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因此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死亡伤残补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和诉讼费用。与工伤保险相比,该险除保险责任较全面以外,而且索赔手续比较简单(在调查中发现有些营业网点仍然

12、习惯于向保险公司索赔)。在研究上年度雇主责任保险索赔案例中,我们发现关键岗位员工的索赔频率较高,鉴于其索赔手续简便的优点,建议可以对关键岗位员工投保该保险。另外,也可为未上工伤保险的员工投保该险。2.3.2促销人员在营业场所有大量的厂家促销人员,厂家或对于他们在销售区域内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没有明确的约定。我们建议通过合同转移和保险转移结合的办法转嫁的赔偿责任。首先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厂家必须对促销人员投保工伤保险或一定金额的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在保险赔偿范围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过失导致促销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无论合同如何约定,都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对于超过赔偿

13、限额的,由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方式进行转嫁。不过由于促销人员很多,按促销人员计算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很高。我们建议将促销人员视为第三者,在公众责任保险中扩展承保。2.4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2.4.1公众责任百货商店和超市在营业时间潜在的责任风险比其他很多行业都高得多。例如:l 由于店内地板湿滑引致客人滑倒受伤或财物损失;l 楼梯、橱窗、货架破损引致过路人受伤或财物损失;l 商品货物从货架倒下,引致客人受伤;l 电梯扶梯因维修保养不足、突然失灵急停,引致客人/途人跌倒受伤;l 户外广告倒下,碰伤过路人。据悉,开张、店庆由于人员拥挤导致多起人身伤害,几乎成为必然现象,每年因意外事

14、故造成顾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比较多,仅北京地区去年受理的顾客索赔金额就达8.7万元。随着消费者维权益意识的增强、特别是依据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身伤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伤害赔偿的风险将大大增加,类似风险还有上升的趋势。除顾客以外,通常超市地处闹市,周边建筑、房屋比较密集,如果发生火灾、爆炸,将面临大量高额的第三者财产损失风险。普遍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但这部分风险发生概率高,损失情况复杂,仅凭借公众责任保险的基本条款无法转嫁的某些特殊风险。如何尽可能的以合理价格转嫁所面临的公众责任,在本保险方案中既是重点又是难点。2.4.2产品责任另超市是销售商品的地方,各类产品繁多,产品质

15、量不容易控制,因此应严格控制进货渠道,尽量避免引起产品责任赔偿。如果由于这些产品或商品存在缺陷,且由于这种缺陷的存在致使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消费者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将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这部分责任有必要通过产品责任保险予以转嫁。2.4.3对监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监管财产的损失赔偿风险指根据租赁、出租、联营等合同,由于责任导致合同另一方的财产损失,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基于这种可保利益,可以将这部分财产进行投保,但保险责任以的可保利益为限,超出可保利益部分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2004年6月7日,蚌埠华运大卖场因暴雨造成承租业户的财产损失,虽然在投

16、保库存清单中列有租赁商铺的存货,但与商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规定:“9.2乙方(承租业户)同意甲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就以下事宜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9.2.1因该承包区域或购物中心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其他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 根据该条款,无需赔偿承租业户因暴雨而致的财产损失,即不具有相应的可保利益,而具有可保利益的承租业户又不在被保险人之列,因此,保险公司对损失不予赔偿。此例很好地说明了监管财产的保险转嫁与合同转嫁的关系,正确区分合同中的责任划分,是有效处理对监管财产损失赔偿风险的关键。n 租赁商户的财产根据提供的上海物广百货有限公司与农行虹口支行

17、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第九条甲方()的免责”规定了与蚌埠华运大卖场商铺租赁合同相同的条款;总部提供的租赁协议书中“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也规定:“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的以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对方设施、设备损坏的,均负责赔偿”。因此,我们认为租赁业户的财产损失风险应分为两部分:一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财产损失;二是由于监管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对后者具有损失赔偿责任,即具有可保利益,可以通过以下保险方式进行必要的风险转嫁:方式一:将租赁业户的财产与的财产一并投保财产保险,与租赁业户作为共同被保险人,以各自的可保利益为限,租赁业户分摊自己拥有的那部分财产的保费。这样做可以避免出险后责任不清造成的推诿扯

18、皮(如上例中,“暴雨”和“下水管道堵塞”带来的损失赔偿将有很大的差别),也转嫁了的监管财产损失赔偿风险。但是,向已经签订合同的租赁业户收取额外费用,在操作中存在较大难度。方式二:将的监管财产损失赔偿风险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尽管保险条款中存在相反的规定,但通过特别约定,公众责任保险中可以附加“托管或照管下的财产发生意外损失,被保险人(如)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值得说明的是,监管财产金额较大,风险情况复杂,保险公司是否同意扩展这部分责任,或者是否提高保险费率或单独收费,需要在保险询价时进一步协商。n 租赁的房屋、仓库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很少,绝大多数都为租赁。根据北京大卖场商业责任有限公司与杭州市古荡

19、镇宋江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第十七条保险”的规定:“甲方(房屋所有人)应为房屋的外部及结构就火灾及其标准扩大险种保险所列举的保险事故投保,保险金额应不少于重建或修复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乙方()有权就火灾及其标准扩大险种保险所列举的保险事故为房屋及其固定装设物及内置物品投保。本合同各方应共同投保于同一家保险公司,并应共同努力促使该保险公司放弃全部与保险单所承保的损失和损害有关的针对甲方或乙方的代位求偿权利。损害发生后能够取得保险赔偿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因火灾或其标准扩大险种保险所列举的危险给另一方造成的任何损失都不负责任。”根据此条款,应这样安排保险:l 与房屋所有人作为被保险人,

20、共同为各自所拥有的财产向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l 保单中增加“放弃代位求偿权利条款”,明确保险公司在赔偿被保险一方时应放弃对另一保险人追偿的权利;l 在保险赔偿充足的情况下,一方不必为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任。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由于合同有关方责任划分不清、承保公司意见有差异或保险条件不一致造成的推诿扯皮,提高索赔效率。不过,遗憾的是合同双方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照此办理,而且,也没有对另一方的保险情况进行审核和备份。基于以上优点,我们建议在新签或续签租赁合同时,采用以上方式转移此类风险。但是,在目前合同双方没有严格履约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租赁的房屋、仓库的损失赔偿责任予以补救。方式一

21、:由依据自身的可保利益对监管或控制下的财产投保财产保险,但由于这部分财产比较普遍、单位价值很高,所以保费支出将会有很大幅度的提高。方式二:与租赁商户的财产的处理方法一样,将此责任并入公众责任保险。需要提醒的是,这部分责任的赔偿限额更高,可能同样会影响公众责任保险的保险成本。我们建议先按照方式二设计保险方案,并进行保险询价,以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保险公司的承保。3.建议投保险种一览表综上所述,下表将说明在经营中面临的主要可保风险与对应的保险险种。(表一)可保风险与对应保险险种主要风险类别对应险种直接财产损失自有固定资产、存货等地震、暴雨等自然灾害财产一切险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公共能

22、源供应中断盗窃、恶意破坏机器设备人为操作失误机器损坏险电器短路内在缺陷等离心力现金在保管或运送过程中印自然灾害、盗抢等造成的损失现金保险雇员在雇佣期间违反忠诚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雇员忠诚保证保险责任损失对顾客、促销员等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公众责任险依法应承担的监管之财产的损失赔偿责任依法应付的雇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赔偿责任雇主责任险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对消费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产品责任保险间接损失因自然灾害、某些意外事故造成营业中断或受到干扰造成的利润损失(财产一切险或机器损坏险项下)利润损失险第二部分 保险方案及说明内容提要:l 设计依据:本方案在的保险要求的基础上

23、,依据江泰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类似项目经验的设计;l 设计原则:本方案将本着保险转嫁与合同转嫁相结合、可保风险与自留风险相结合以及基本条款与特别条款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转嫁可保风险;l 详细的建议方案:对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以上两险项下的)利润损失险和公众责任险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1.方案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1.1设计依据n 的保险要求;n 风险评估报告;n 江泰公司类似项目经验。1.2设计原则n 保险转嫁与合同转嫁相结合:结合相关合同,如租赁合同、购销合同等,选择需要转嫁的风险;n 可保风险与自留风险相结合:从调节保险费率、节约索赔精力的角度考虑,有必要作适当的风险自留;n 基本条款与特别

24、条款相结合:量身定做有针对性的特别条款。2.具体方案及说明2.1 保险类别:财产一切险2.1.1保单明细保单明细表列明了保险财产项目的详细状况,是保险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财产一切险保单明细保险条款:财产一切险基本条款及扩展条款投保人名称:北京有限公司投保人地址:北京市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详见被保险人明细表营业性质:商品零售及相关服务保险财产地址:详见被保险人明细表保险期限:1、上海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11月18/15日0:00/12:00时至2005年12月31日24:00时2、其他:12个月,2005年1月1日0:00时至2005年12月31日24:00时保险财产和保险金额:1)

25、上海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含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在建工程):RMB机器设备:RMB家具、装置及办公用品:RMB仓储物品:RMB其他:RMB合计:RMB2)其他房屋及建筑物(含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在建工程):RMB机器设备:RMB家具、装置及办公用品:RMB仓储物品:RMB其他:RMB合计:RMB绝对免赔额:地震每次事故:RMB400,000.00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其它每次事故:RMB1,000.00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特别约定:1、被保险人存货损失的赔偿,按以下价值约定:1) 如存货灭失,为购买该存货时的发票价格;2) 如存货损坏或污损,被保险人购

26、买该存货时的发票价格和为修复、清理存货以达到被保险人适合销售程度的支出中较低的一项;3) 对不能按既定价格销售的存货,为被保险人购买该存货时的发票价格和购买该存货时的发票价格减去处理残品收入,加上为处理该受损存货的合理支出中较低的一项。2、上海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日比例计算保险费。扩展条款保险年费率总保险费付费日期:1) 地震扩展条款2) 重置价值条款3) 85%共保条款4) 清除残骸条款(赔偿限额:总保险金额的5%)5) 专业费用条款(赔偿限额:总保险金额的5%)6) 特别费用条款(含空运费,赔偿限额:总保险金额的5%)7) 灭火费用条款8) 扩展计算机硬件临时租赁费用条款9) 扩展数据复

27、制费用条款10) 临时保护措施条款(损失金额的30%)11) 临时移动条款12) 内陆运输扩展条款(限于各营业网点所在市级行政区域内)13) 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及倒塌扩展条款14) 资产增加条款(限额:总保险金额的5%)15) 自动承保新地址条款16) 损失理算人条款17) 时间调整条款(72小时)18) 预付赔款条款(估计损失金额的50%)19)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20) 错误与遗漏条款21) 恶意破坏条款22) 仓储财产申报条款23) 工程变动条款(合同金额不超过RMB10,000,000.00)24) 商标及标签条款25) 碰撞条款26) 运输险/财产险责任分摊条款27) 所有其他物品

28、条款28) 叉车、拖车扩展条款29) 存货变质条款30) 存货赔偿基础特别条款33) 放弃位追偿条款34)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条款35) 违反条件条款1、 地震:待保险公司报价2、 其他:待保险公司报价待保险公司报价待保险公司报价2.1.2建议方案说明n 被保险人根据IFC的要求和统保计划,各险种只出具一张保单,各被保险人及保险财产地址在明细表中列明。被保险人包括:l 集团及子公司l 合同要求列为被保险人的其他相关法人:如深圳天百安达物流有限公司根据与深圳天百安达物流签订的管理协议要求“保险条款载明另一方的利益”。各被保险人按照自己的保险利益投保并获得赔偿,并规定某一被保险人违反保险合同的规

29、定不影响其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利益;而且,当发生被保险人承担交叉责任的损失时,保险公司同意在赔偿后放弃对责任方的追偿。n 保险项目的确定建议投保的财产包括:l 房屋及建筑物:包括自有房产、租赁房屋的装饰和装修、以及附属设施;l 机器设备:包括连锁配送管理系统、电梯、冷库、消防设备、供电设备、安全监控设备、叉车、拖车等;l 在建工程:包括建筑、装修、改造、安装等工程;l 家具、装置及办公用品:含货架等装置;l 仓储物品:包括营业网点、仓库、配送中心的所有存货;n 赔偿基础与保险金额的确定赔偿基础的确定与损后赔偿有直接联系。财产一切险的赔偿基础是受损财产出险时的市价,但由于折旧或市场贬值等原因

30、,按市价赔偿往往不足以恢复受损财产。因此,我们建议按以下方式投保:l 固定资产如果赔偿基础为重置价值,则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按照两种方式赔偿:即重建、替换受损财产或修理、修复受损财产,使受损财产达到等同或基本近似但不超出其崭新时的状态。与此相对应,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也应按照重置价值确定。当然逐笔逐件地估计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是不切实际的,建议对照投保财产帐面原值与重置价值的差异,采用原值或原值加成的方式确定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避免投保时保额估计不足,损失发生以后按比例赔偿。对于新增加的财产通过扩展条款自动承保,但需要按季度申报增加的金额,并补缴保费。其中,在建工程的保险价值是一个动态增加的过程,

31、投保时按照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也需按季度申报在建工程的追加金额。l 仓储物品仓储物品按照存货的发票价格确定保险金额,包括成本价和增值税。的流动资产余额全年波动较大,建议在投保时先按照最大账面余额投保,保费也据此计算,在每季度申报实际余额,并约定在保险期限结束后根据申报的平均余额调整保费,多退少补。n 免赔额确定合理的免赔额有以下好处:l 避免因小额索赔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有利于加强防灾防损工作;l 由于免赔额的存在使得保险公司的索赔管理成本降低,从而可以降低的保险费率。地震属于巨灾范畴,按照条款规定我们设计区别于其他事故的免赔额,即每次事故RMB400,0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

32、以高者为准。除火灾等大灾以外,的损失主要集中在小额损失,本方案建议免赔额1,000元。n 特别约定除被保险人的约定以外,还包括:l 上海刚安排完2005年度的保险,待明年保险到期后并入统一的保险期限(约1个多月),从而节约保费的角度出发,但这段时间的保费不按照短期保险费率计费,而是按照日比例计费;l 存货损失以后,保险双方容易为赔偿标准发生争议,投保时明确了存货的理赔原则。n 扩展条款(条款措辞请参阅附件2)扩展条款是对基本条款的修订和补充,其效力优于基本条款。我们根据风险特点,在方案中增加了较多的扩展条款。例如:l 某些与损失的有关费用:数据复制费用、计算机硬件临时租赁费用、清理残骸费用、灭

33、火费用、去除某些商品品牌、商标和标志费用、加班费、夜班费、节假日加班费以及快运费、在重置过程中发生的必要的设计师、检验师及工程咨询人费用等;l 赔偿约定:保险公司同意按照重建、替换受损财产或者修理或修复受损财产达到等同或基本近似其崭新时的状态赔偿;l 资产增加条款:自动扩展保险期间将要增加的财产以及将要增加的地址;l 与存货有关的条款:存货定期申报余额、存货赔偿含增值税以及冷藏存货因冷冻或冷藏设备不可预料及突然的故障导致的存货变质的损失等;l 恶意破坏条款:赔偿保险财产因他人的恶意行为所致的损失;l 罢工、暴动、民众骚动条款:保险财产在列明地点范围内由于罢工、暴乱或民众骚动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

34、发生抢劫造成的损失。l 其他:如避免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而影响效力的条款、明确保险责任的条款等。2.2 保险类别:机器损坏保险2.2.1 保单明细机器损坏保险单明细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基本保单条款及扩展条款投保人名称:北京有限公司投保人地址:北京市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详见被保险人明细表营业性质:商品零售及相关业务保险财产地址:详见被保险人明细表保险期限:1、上海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2个月,2005年11月18/15日0:00/12:00时至2005年12月31日24:00时2、其他:12个月,2005年1月1日0:00时至2005年12月31日24:00时保险财产和保险金额:机器设备

35、:RMB绝对免赔额:每次事故RMB1,000.00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特别约定:1、各被保险人在本保险项下的索赔以各自的可保利益为限。其中一方做出的违反保险合同的行为不影响其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下的应有利益。2、上海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日比例计算保险费。扩展条款:1) 重置价值条款2) 85%共保条款3) 清除残骸费用条款(每次事故以保险金额的5%为限)4) 专业费用条款(每次事故以保险金额的5%为限)5) 特别费用条款(含空运费,每次事故以损失金额的25%为限)6) 扩展计算机硬件临时租赁费用条款7) 扩展数据复制费用条款8) 临时保护措施条款9) 损失理算人条款10) 预付赔

36、款条款11) 自动恢复保额条款12) 错误及遗漏条款13) 不使失效条款14) 自动承保条款15) 资产增加条款(以保险金额的10%为限)16) 重新安装条款保险年费率:待保险公司报价总保险费:待保险公司报价付费日期:2.2.2建议方案说明n 保险项目保险项目可以按照机器设备明细账全部投保,也可以选择关键设备投保。在此,提醒注意投保以下财产:l 关键设备:如连锁配送管理系统;l 进口设备:如叉车、发电机等;l 较高风险设备:如电梯、冷藏设备等。n 保险金额机器损坏险规定保险金额应为“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即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保费、税款

37、、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等”。n 免赔金额机器设备由于保险责任造成的损失主要为单件损失,因此,我们建议免赔金额为RMB 1000元。n 扩展条款(详见附件2:各险种标准条款及特别条款) 除与财产一切险通用的扩展条款以外,针对机器损坏险特点,扩展以下条款:l 重新安装条款:扩展承保已投入使用的机器设备处于重新安装和或拆卸过程中的损失。2.3 保险类别:公众责任保险2.3.1保单明细公众责任保险单明细保险条款:公众责任保险基本条款及扩展条款投保人名称:北京有限公司投保人地址:北京市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详见被保险人明细表营业性质:商品零售及相关服务承保区域范围:各营业场所及邻近区域,详见被保险人

38、明细表保险期限:1、上海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11月18/15日0:00/12:00时至2005年12月31日24:00时2、其他:12个月,2005年1月1日0:00时至2005年12月31日24:00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大卖场:RMB 50,000,000.00;2)综合超市:RMB 30,000,000.00;3)便利超市、便利店和快速店:RMB 10,000,000.00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1)大卖场:RMB 50,000,000.00;2)综合超市:RMB 30,000,000.00;3)便利超市、便利店和快速店:RMB 10,000,000.00 RM

39、B 100.00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特别约定:1、各被保险人在本保险项下的索赔以各自的可保利益为限。其中一方做出的违反保险合同的行为不影响其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下的应有利益。扩展条款:1) 监管财产责任条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30,000,000.00 2) 火灾、爆炸、烟熏及水损责任条款3) 客人财产责任保险(每位客人赔偿限额RMB10,000.00)4) 人身侵害责任条款5) 食品、饮料责任条款6) 提供物品及服务条款7) 车辆装卸责任条款8) 停车场责任条款(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RMB 2,000,000.00)9) 建筑物改变条款(合同限额RMB10,000,000.

40、00)10) 放弃代位追偿权利条款11) 交叉责任条款12) 出租人责任条款13) 电梯责任条款14) 罢工、暴乱、民众骚乱及恶意破坏条款15)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第三者责任条款16) 广告招牌及霓虹灯特约条款17) 服务人员条款18) 自动承保新地点保险年费率:待保险公司报价总保险费:待保险公司报价付费日期:2.3.2建议方案说明n 承保区域范围公众责任保险是场所责任类保险,仅负责在保险单列明的地点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的意外事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建议将承保区域范围约定为各营业地址(营业场所地址详见后附清单)及其邻近区域,以避免可能出现的赔偿纠纷。需要注意的

41、是贵公司如果有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公干,则需在承保区域范围项下增加海外公干区域。 赔偿限额一般在公众责任险中约定两个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可以与累计赔偿限额一致,以确保贵司获得尽可能大的保障。另外贵司业态具有多元性,各业态客流量不同,面临的风险程度也有高低。因此建议按照大卖场、综合超市、便利超市便利店和快速店三种业态分别确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财产损失免赔额按照惯例,人身伤亡赔偿不规定免赔额,财产损失每次事故免赔额建议确定为RMB100。 扩展条款(条款措辞请参见附件)根据贵司的具体情况,建议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扩展条款对基本条款进行

42、补充和优化。 监管财产责任条款:扩展承物美保管、监管或控制下的财产由于意外事故导致的毁损和灭失时应负的赔偿责任。其中,监管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租用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租赁商户,联营商户自有财产等。租用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据北京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和北京珠江中天和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指)造成租赁物内原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损坏的,应予以赔偿”。该条款与保险公司就本责任的赔偿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租赁商户、联营商户自有财产除上海将租赁商户的商品与自有商品一同投保了财产一切险之外,其他营业网点都没有给租赁商户投保。贵司提供的租赁协议书统一版本约定:“如果甲方(指)因不可抗力、经营亏损或其他原因,致使租赁场所所在营业网点停止经营,甲乙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对方设施、设备损坏的,均负责赔偿”。该协议仅对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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