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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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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青岛鑫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生产项目前 言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等发展,建筑机械的需求量很大。随着国家提升农机化水平及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农机产业得到显著的发展,并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均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青岛鑫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装载机、翻斗车、挖掘机生产项目于2014年获平度市环保局批复,由于企业后期发展需要,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和实际建设内容均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修订)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2、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企业已接受相关环保部门行政处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青岛鑫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于平度市新河镇灰埠公路管理站以西、206国道以北建设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生产项目,并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于2017年6月经平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该项目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12293m2,总建筑面积6260 m2,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等。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300天。项目主要生产工艺包括下料、机加工、抛丸、喷漆、组装等,生产规模为年产装载机400台、搅拌机100台、打捆机50台。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3、(2013年修正),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名录。重新报批的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淘汰类”和“限制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我公司受青岛鑫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便进入实质工作阶段:研究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进行了现场勘察,详细了解了工程内容,制定了环评方案;初步进行工程分析,制定监测方案,实施环评监测;筛选项目评价重点,确定各专项评价工作等级,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汇总、分析各种资料、数据,给出了评价结论,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项目组2017年8月5目录1

4、 总则11.1 编制依据11.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1.2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31.1.3技术规范依据41.1.4项目依据41.2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51.2.1 评价目的51.2.2 指导思想51.3 环境功能区划51.4 评价标准61.4.1 环境质量标准6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81.5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91.5.1 环境影响识别原则91.5.2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91.5.3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91.6 评价工作等级与重点101.6.1 评价工作等级101.6.2 评价重点131.7评价范围与环境敏感目标132 工程分析152.1 项目背

5、景152.1.1 与原有项目对比情况152.1.2 现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62.2 项目概况182.2.1 基本情况182.2.2 产品方案182.2.3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82.2.4 项目组成202.2.5 项目原辅材料212.2.6 主要设备222.3 总平面布置222.3.1 厂区布局222.3.2 合理性分析222.4 生产工艺与产污环节222.5 物料平衡262.6 公用工程及依托工程292.6.1 给水292.6.2 排水292.6.3 供电292.6.4 供热302.6.5 供气302.7 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302.7.1 废水302.7.2 废气302.7.3 噪声34

6、2.7.4 固体废物352.7.5 非正常工况362.8 污染源强汇总372.9总量控制分析372.9.1 总量控制因子372.9.2 污染物排放量分析373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83.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83.1.1 地理位置383.1.2 地形、地貌、地质条件383.1.3 水文393.1.4 气候、气象403.1.5 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概况403.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413.2.1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13.2.2 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53.2.3 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53.2.4 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48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04.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50

7、4.1.1 污染气象特征分析504.1.2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34.1.3 废气无组织排放防护距离计算574.2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584.2.1 地表水现状调查584.2.2 废水排放达标性分析594.2.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94.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594.3.1 区域水文地质特征594.3.2 营运期影响途径604.3.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604.4 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614.4.1 预测模式614.4.2 项目主要噪声源624.4.3 运营期噪声预测结果与评价624.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654.5.1 废弃物类别及产生量调查654.5.2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664

8、.5.3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664.6环境风险评价684.6.1 环境风险评价目的684.6.2 风险评价等级684.6.3 重大危险源辨识714.6.4 环境风险事故影响分析734.6.5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744.6.6 应急预案765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785.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分析785.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815.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分析815.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816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36.1 经济效益836.2 社会效益836.3 环境效益836.3.1 环保投资836.3.2 环境损益分析847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857.1 环境管理857.2 环境监测

9、计划867.3 排放口规范化867.4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内容878项目选址及建设合理性分析898.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898.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898.2.1规划符合性898.2.2 生态红线898.3 环境可行性分析908.4 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908.4.1 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908.4.2 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928.5 小结929结论与建议939.1 结论939.1.1 项目概况939.1.2 工程分析结论939.1.3 环境现状调查结论939.1.4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49.1.5 环境风险959.1.6 公众参与959.2污染及排放情况汇总

10、959.3 项目的可行性959.4要求与建议96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原有项目批复;3、企业营业执照;4、土地使用证明;5、备案文件;6、环境现状监测报告;7、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说明;8、企业整改承诺书;9、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 总则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04修订);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7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08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

11、修正);6、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07修订);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修正);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修订);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02修订);10、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13第641号);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12、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3、 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4、 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15、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

12、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16、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17、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35号);18、 关于“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19、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2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1、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3、 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2009127号);24、

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25、 关于实施(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2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7、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8、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29、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2013.02);3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3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32、 国务

14、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版);34、 关于废止、修改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环境保护部令第16号);35、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环发2013104号);36、 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号);37、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31号);38、 2016 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VOCs 防治领域)(环保部公告75号);39、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

15、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13104号);4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2014.1);41、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42、 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43、 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10月8日)。1.1.2 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 山东省实施办法(2005.11);2、 山东省实施办法(2006.01);3、 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2010.07);4、 山东省实施办法(2010.09)

16、;5、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08);6、 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01);7、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管理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106号);8、 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发2005152号);9、 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通知(鲁环发2006225号);10、 关于对环保突出问题应掌握的主要原则(试行)(鲁环发2007178号);11、 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12、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鲁环发201042号);13、 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通

17、知(鲁环发201050号);14、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15、 关于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2179号);16、 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17、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134号);18、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评函2013138号);19、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鲁环发2013172号);20、 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鲁环办201410号

18、);21、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通知(鲁环发201437号);22、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07);23、 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鲁环发2016162号);24、 关于贯彻省政府鲁政发2007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意见(威政发200719号);25、 关于印发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的通知,青岛市人民政府,青政发201414号;26、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30号,2014年9月2日;27、 关于调整青岛市水功能区划的通知,(青政办发20178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

19、017年1月20日。1.1.3技术规范依据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8、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9、 青岛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试行)(青

20、环发201574号)。1.1.4项目依据1、 项目委托书;2、 土地使用证明;3、 监测报告;4、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1.2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1.2.1 评价目的1、 通过对重新报批项目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详细分析,确定重新报批项目的主要污染因子及其产生环节和排放量。2、 在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的基础上,预测重新报批项目投产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变化情况,并据此分析重新报批项目对区域环境影响和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重点论证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3、 在对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详细论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技术可靠、针对性强、实用且经

21、济的污染防治措施;从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用地规划、环境保护和厂址选择角度论证重新报批项目建设的合理性,为环境保护管理决策和环保设计提供依据。1.2.2 指导思想以项目建成后工程特征和所在地环境特征为基础,有关环保法规为依据,有关方针、政策及城市发展规划等为指导,以实现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环境为宗旨,最终指导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1、 根据项目特点,抓住影响环境的主要因子,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评价;充分利用已有的环境监测及有关环评资料,在保证环评报告书质量前提下,尽量缩短评价周期。2、 评价方法力求科学严谨,分析论证要客观公正。3、 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一致的原则,落实环保投资

22、,贯彻达标排放等原则。4、 体现环境治理与管理相结合的精神,分析规定的环保措施力求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体现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原则。5、 根据项目的特点,论证工程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1.3 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选址位于平度市新河镇灰埠公路管理站以西、206国道以北。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见表1.3-1。表1.3-1 项目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序号功能区名称评价区域所属的类别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青政发201414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2地表水环境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3

23、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除项目南侧206国道两侧外)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南邻206国道,206国道两侧一定距离之内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4地下水功能区划根据使用功能,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类标准。5是否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项目不在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之内。6基本农田保护区否7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否8生态功能保护区否9历史文化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否10是否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内否1.4 评价标准1.4.1 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

24、环境质量标准SO2、NO2、PM2.5、PM10、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VOCs、二甲苯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各项污染物的标准值见表1.4-1。表1.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标准限值(mg/m3)1h平均24h平均年平均SO20.50.150.06NO20.20.080.04PM2.5/0.0750.035PM10/0.150.07TSP/0.30.2VOCs2.0二甲苯0.22、水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为浞河,与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莱州段)相交,主要功能以饮用水源为主,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参照执行

2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具体指标值见表1.4-2。表1.4-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除外)项目pHCODcrBOD5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挥发酚标准692041.0560.005项目石油类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氰化物六价铬二甲苯标准0.050.20.20.20.050.5注:二甲苯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评价范围内地下水水质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类标准,具体指标值见表1.4-3。表1.4-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 pH除外)项目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二甲苯标准

26、6.5-8.545010000.2200.020.5项目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铅总大肠菌群(个/L)标准0.053.00.050.0020.30.053.0注:二甲苯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限值3、声环境质量标准区域环境(除项目南侧206国道两侧外)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南侧206国道两侧一定距离内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具体指标值见表1.4-4。表1.4-4 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等效声级LAeq:dB(A)标准名称类别昼间夜间声环境质量标准260504a7055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

27、气VOCs和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参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1中特殊用途汽车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VOCs和二甲苯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参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2801.1-2016)表2要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其他颗粒物”标准限

28、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标准值。表1.4-5 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VOCs50153.0二甲苯161.0颗粒物103.5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控点浓度(mg/m3)二甲苯周界外浓度最高点0.2VOCs2.0颗粒物1.0臭气浓度20(无量纲)2、噪声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

29、4-6。表1.4-6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时段标准名称类别昼间夜间营运期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6050470553、固废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1.5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5.1 环境影响识别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的性质、工程特点、实施阶段及其所处区域的环境特征,识别出可能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质量产生影响的因子,并确定其影响性质时间、范围和影响程度,为筛选评价因子及确

30、定评价重点提供依据。1.5.2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重新报批项目厂房已建成,施工期仅在厂房内设喷漆室,以及进行设备安装和改造等,所以本次环评中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可忽略不计。重新报批项目营运期的主要污染因素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根据项目的特点及所处区域环境特征,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表,见表1.5-1。表1.5-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矩阵表序号项目污染物环境要素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1废水COD、氨氮等-有影响有影响-2废气VOCs、二甲苯、颗粒物、臭气浓度有影响-3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有影响4固体废物下脚料、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有影响有影响有影响-由

31、表1.5-1可见,本项目在营运期均对各环境要素有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其中以对大气的影响较大。因此本次评价应对项目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方面加以重点关注。1.5.3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根据对项目的工程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要素的特征及存在的环境问题,确定评价因子见表1.5-2。表1.5-2 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要素现状监测及调查因子预测及评价因子环境空气SO2、NO2、TSP、PM10、PM2.5、VOCs、二甲苯VOCs、二甲苯、颗粒物、臭气浓度地表水/地下水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氰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铬、铅、总大肠菌群、二甲苯CODMn

32、、氨氮等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eq(A)Leq(A)风险-火灾、油漆泄漏等1.6 评价工作等级与重点1.6.1 评价工作等级1、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2.2-2008)中推荐的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选择1-3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计算公式如下: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 /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 /m3。C0i一般取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

33、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评价工作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如果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于的D10%,D10%为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到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当同一项目有多个(含2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等级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表1.6-1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物距厂界最近距离根据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VOCS(

34、含二甲苯),评价选取上述污染物作为主要污染物进行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估算,估算结果见表1.6-2。表1.6-2 废气主要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和污染负荷评价污染因素最大地面浓度(mg/m3)占标率(%)颗粒物0.00034140.08VOCS0.0069280.35二甲苯0.0021651.08本项目所有预测因子Pmax10%,根据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预测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重点进行废气排放的达标性分析。2、水环境(1)地表水距离项目区较近的河流为浞河,位于项目区以北100m,在项目以东1300m处与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莱州段)相交。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农田堆

35、肥,不排入浞河。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低于三级,确定为影响分析。(2)地下水本项目为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生产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中“71、通用、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类别进行评价,报告书地下水环境评价项目类别为类;项目周边无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本次环评将地下水评价等级定为三级。表1.6-3 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分级选取因子项目情况评价等级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类三级评价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厂址不位于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及补给区内,厂址周

36、边有居民饮用水均采用集中市政供水,不开采地下水,厂址不敏感。3、噪声项目处于声环境2类区(项目南侧206国道两侧处于4a类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 dB(A)以下(不含3 dB(A)),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也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有关规定,确定评价等级为二级。4、环境风险依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附录A1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2009),项目涉及油漆、丙烷、乙炔,不构成重大危险源,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推荐的环境

37、风险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6-4。按照导则要求,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表 1.6-4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依据项目剧毒危险性物质一般毒性危险物质可燃、易燃危险性物质爆炸危险性物质重大危险源一级二级一级一级非重大危险源二级二级二级二级环境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一级根据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针对环境功能区划,结合项目所处地理位置、环境特征、环境质量状况及工程所排污染物数量、污染物种类等特点,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见表1.6-5。表1.6-5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一览表评价专题等级判据等级确定大气环境环境功能区二级三级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VOCs)=0.35%,Pmax(二甲苯)=1

38、.08%10%地表水水域功能要求类影响分析污水排放量0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废水排放去向外运农田堆肥地下水建设项目分类类三级地下水敏感程度项目周边无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声环境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类别2类(206国道两侧为4a类)二级建设前后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噪声级增高量在3 dB(A)以下受噪声影响人口数量变化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环境风险环境敏感程度不敏感二级危险源划分非重大危险源1.6.2 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及项目周围的环境特征,此次评价的重点是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突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兼顾其它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噪声等的影响评价及对厂

39、址进行合理性分析。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减缓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7评价范围与环境敏感目标根据当地气象、水文、地质条件、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及项目区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次评价范围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见表1.7-1、表1.7-2及图1.7-1。表1.7-1 项目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环境空气以项目区为中心,半径为2.5 km的范围地表水浞河、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莱州段)地下水以项目区上游外扩0.5km、下游外扩1km的正方形区域噪声项目边界外200 m范围内环境风险以项目区为中心,半径3km范围表1.7-2 项目敏感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功能类别重点保护目标方位及相对厂界

40、最近距离(m)环境空气以项目区为中心,半径为2.5 km的范围二类区灰埠村S50太平庄N620韩家村SE900前邱家村SE1320前屯里村NE1340浞南村NW1790楚家村E1800小灰埠村S1800焦家庄村NW1890浞李村NW2060浞西社区NW2150小浞河村N2200前尹家村NE2270岭西王家村S2430地表水浞河(项目以北100m)、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莱州段)(项目以东1300m)地下水项目区及周围地下水资源噪声项目边界外200 m范围内2类区灰埠村S50环境风险以项目区为中心,半径为3km的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2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同环境空气铎塘村NE2650柳林子村NE2

41、660小苗家村W2800小官庄村SW2850袁家村SE2900于家屯村SE2920地表水浞河N100胶东地区引黄调水工程(莱州段)E130014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青岛鑫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生产项目2 工程分析2.1 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等发展,建筑机械的需求量很大。随着国家提升农机化水平及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政策的实施,我国的农机产业得到显著的发展,并形成完整的工业体系。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均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青岛鑫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装载机、翻斗车、挖掘机生产项目于2014年获平度市环保局批复,由于企业后期发展需要,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和实际建设

42、内容均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修订)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企业已接受相关环保部门行政处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1.1 与原有项目对比情况青岛鑫峰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于平度市新河镇灰埠公路管理站以西、206国道以北,建设建筑机械及农用机械生产项目,并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该项目与原有项目变化情况对比见下表所示。表2.1-1 重新报批项目与原有项目的变化情况对比编号类别原有项目重新报批项目1占地面积3322 m212293 m22产品类型装载机、翻斗车、挖掘机装载机、搅拌机、打捆机3产品产量(共计)1000台550台4生产工艺机加工、焊接等机加工、焊接、抛丸、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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