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智能化系统设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公司
二O一年月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附件及表格
第七章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
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览表
项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智能化设计
2
建设地点
3
工程性质
商业建筑
4
招标单位
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
5
招标范围
********的智能化工程施工图设计
6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7
设计要求
60日历天,具体设计周期投标单位可根据本企业情况自行投报
8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安防工程设计二级(含)以上资质。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后发标
9
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间:2014年月 日
投标人凭公司法人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缴纳标书费用每套叁佰元,以现金缴纳。不再退还
10
招标答疑时间
在2014年 月日10:00时前提交招标人
11
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
12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两 份副本,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装订
1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4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说明
1.1.1***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进行“********智能化系统项目”的设计招标事宜。
1.1.2 工程概况及要求:详见工程概况一览表。
1.2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①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安防工程设计二级⑥企业近2年有过类似项目的成功设计经验;
2、资金来源
2.1 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补偿
3.1投标人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将不进行经济补偿,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现场考察
4.1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便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须的一切资料。
4.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招标答疑
5.1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
5.2 招标答疑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考察后,可能提出的任何问题。
5.3 招标人将答疑以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工程概况一览表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第六章 投标文件相关附件及表格
第七章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基础资料。
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凡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将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处理。
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7.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5个工作日前,将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前,将答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 在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投标截止时间需要延迟,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
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组成。
10.2 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2.1 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详细说明、设计工作大纲、拓扑图。
10.3 商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0.3.1 营业执照。
10.3.2 资质证书。
10.3.3 企业设计业绩。
10.3.4 项目设计组成人员证书。
10.3.5 项目负责人业绩。
11、投标文件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有效。
11.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对此向招标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放弃投标。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方案的要求。
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工程概况一览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2.2 投标文件的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或扉页应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全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
1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将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在封面上标明 “技术文件” 、“商务文件”字样。
13.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所有正本、副本)包装密封成一套。
13.3 投标文件递交时密封外层应标(注)明:
13.3.1 招标人:***公司
13.3.2 项目名称:***智能化系统设计投标文件
13.3.3 投标人名称:
13.3.4 201年月 日16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3.3.5 投标文件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 投标文件的递交须按工程概况一览表所述的时间、地址执行,如果投标人因投递时间延误(不论投标人何种原因),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评标、中标和合同的签署
15、评标
15.1投标地点和时间按工程概况一览表规定执行。
15.2评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
★15.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
15.3.1 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1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15.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15.4.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15.4.2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5.4.3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5.5 评标程序
15.5.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评标方式和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
15.6 投标文件的澄清
15.6.1 若投标文件有效,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用书面方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5.6.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方案设计进行评审时,如有需要,将邀请设计单位对其成果进行讲解及答辩,具体时间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15.7 评标内容的保密
15.7.1评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泄露。
15.7.2 在招标的审查、澄清、
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造成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15.8 评标结果的确定
15.8.1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5.8.2 在施工图设计中可部分采用未中标人次要部分方案设计意图.
16、中标
16.1 评标结果确定后,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人有权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7.1 中标人应于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17.2 未经同意且无正当理由不按17.1款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按评标委员会推荐中的候选人名次另选中标人。
17.3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三章 评标方式和标准
综合评估法分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技术评审分值为50分,商务评审分值为50分。
一、技术文件评审得分表(分值:5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分项
分值
得分
1
方案设计说明
17分
方案设计说明完整、合理
14-17分
方案设计说明较完整、较合理
9-13分
方案设计说明不完整、不合理
0-8分
2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7分
保证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6-7分
保证体系完整,措施一般
3-5分
保证体系措施均欠完整
0-2分
3
成本控制的保证措施
7分
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6-7分
保证措施一般
3-5分
保证措施较差
0-2分
4
技术服务措施和保障措施
9分
技术服务措施体系完整,措施有力
7-9分
技术服务措施体系完整,措施一般
4-6分
技术服务措施体系不完整,措施较差
0-3分
5
设计图纸出图周期及保障措施
10分
出图周期满足招标文件,保障体系完整,节点详细
8-10分
出图周期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保障体系较完整,节点一般
5-7分
出图周期基本能满足招标文件,保障体系一般,节点不清晰
0-4分
得分合计
评委
日期
二、商务文件评审得分表(分值:50分)
序号
评分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分项
分值
得分
1
企业
资质
5分
企业资质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要求,如未全部符合,作废标处理。
5分
2
企业
业绩
6分
2011年2月份以来企业从事造价在500万(含)以上大型建筑智能化设计项目,每项加0.5分;加分满6分为止,每项工程只加最高分,以上加分内容以设计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
6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6分
2011年2月份以来项目负责人从事造价在500万(含)以上大型建筑智能化设计项目,每项加0.5分;加分满6分为止,每项工程只加最高分,以上加分内容以设计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注:归属于企业设计业绩的项目不重复加分)
6分
4
项目组设计人员资质水平
6分
项目负责人资质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组其余人员均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智能化或相关专业高级设计师资质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质(只具有其中一种资质),项目组其余人员均具有相关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分
5
投标报价
27分
最低投标报价得27分,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与之比较,每递增1%,相应扣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扣完为止。
27分
得分合计
评委
日期
第四章 合同格式
***智能化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智能化系统设计工程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发包人(甲 方): ***公司
设计人(乙 方):
签 定 日 期: 201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公司
设计人(乙方):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智能化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为: 郑州市大学路南四环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范。
1.3甲方提供的***智能化工程总体设计方案的要求。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2.1项目设计范围:
********。
2.2设计内容:
********的安防及智能化工程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
1)***智能化工程结构、功能、性能、原理、节点说明;
2)***智能化工程的设计说明、图例、各类平面图、节点图、系统图、设备清单及工程概算;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均以“电子版”形式):
3.1 ***智能化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及设计任务书
3.2 主体设计院相关专业施工图纸:
3.2.1弱电专业施工图纸
3.2.2建筑总平面图
3.2.3综合管线图
3.2.4地下车库通道及车位规划图
3.3景观设计平面图、景观电气施工图及园区大门、围墙施工图(注:如甲方某景观图纸提供滞后,智能化设计与景观相关施工图须在甲方提供该地块景观图纸后顺延7天出图。)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及时间:
4.1 最终设计成果
·提交施工蓝图电子文件二份(非加密版本,其中设计图纸为CAD(2004版)格式,文字档案为word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设计文本,A3图册2套及施工蓝图8套。
4.2 设计工期、中间节点及中间成果确认
4.2.1合同签订后 三 日内甲方对乙方设计投标书中的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4.2.2甲方确认设计方案后 十五 日内乙方须提交智能化设计的图纸目录、室外总平面图、地库总平面图、楼内平面图、主要设备材料表及技术参数表等设计白图1份、CAD(2004版)电子版图纸、初步概算;
4.2.3甲方对乙方4.2.2的设计(中间)成果确认后,乙方在 五 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白图1份、CAD(2004版)电子版图纸、概算清单;
4.2.4甲方对乙方4.2.4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核确认后,乙方在 日内提交正式设计蓝图。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费及支付进度:
5.1设计收费:
按主体设计院设计的总建筑面积为准计算,计取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总建筑面积 万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元)。
5.2设计费支付进度:
根据乙方的设计已完工作量按照以下节点进行支付:
***
付费节点
付费比例
付费时间
第一次
25%
签订合同后7日内
第二次
30%
甲方确认乙方的4.2.2项中间成果后7日内
第三次
40%
乙方递交正式设计蓝图,经甲方书面确认后7日内
第四次
5%
智能化工程施工完毕通过竣工验收后10日内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发包人与设计人重新协商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报批报建、工程(设备)招标工作。
6.2.2设计人应在4.2.2条提交的中间成果中为发包人提供初步概算,供发包人进行成本控制,并按照发包人提出的成本控制要求进行最终成果的设计。设计人应提供可视对讲机、监控摄像机、道闸机、室外大屏幕、信息交换平台设备、机房设备等设施的价格控制标准,发包方以此价格能在市场上采购到上述主材;
6.2.1.3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设计时间节点计划控制设计周期,不得延误(因甲方反复修订方案及提资图纸资料滞后造成的设计周期延误,经双方协商可顺延设计时间),因设计人原因造成设计时间滞后则发包人有权索赔,索赔费用按每延误一天扣除设计费用的0.2%计算。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现行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地方法规。
6.2.3系统布局设计合理,选型方案及设备为目前流行的、且5年内不会落伍或淘汰。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应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调整补充。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7设计人有责任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资料及要求的准确性、合理性等分析确认,并及时对其中认为不合理或错误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修改,有责任对发包人遗漏的规划条件进行提醒并要求其落实。
6.2.8设计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能做调整,如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业负责人、主要设计人调整,需经发包人同意;如果设计人员能力或者工作态度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调整设计人员,设计人应予以配合。
6.2.9设计人对设计服务做出的承诺负责,违背承诺,视为违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致使项目工程无法进行时,可要求终止或解除设计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后期服务费扣除。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如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千分之二(不可抗拒及发包方自行延误时间的因素等除外)。
第八条 其他
8.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8.2本合同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不得设置技术屏蔽(捆绑设计专有品牌设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若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有权拒付设计费并终止设计人参与设备招标。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指须外出考察订货时),设计人应积极配合。
8.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5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 叁份,设计人 叁份。
8.6其他约定事项:
8.6.1发包人指定 为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有关合同履行中的往来函证、通知等文件应通过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交换。
8.6.2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做好与前期设计单位的结合,充分尊重和理解发包人及前期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观点,并积极与之沟通、交流,配合立面方案设计的进一步优化。
8.6.3本项目乙方必须由 任设计总负责人。
8.7.4设计人在施工开始之前,应赴发包人单位所在地对施工单位进行充分的交底,以确保施工单位对设计意图理解到位。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内容后,即行终止。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第五章 设计任务书
***公司新建***在,用地面积 万平米,建筑面积 万平米,最高 层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络智能工程
1、 网络架构
1.1 概述
本厂区为大型商业建筑,网络设计因以商业应用为主。需要实现的功能有: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车辆)、对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园区一卡通系统、公共信息显示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智能化基础网络系统、园区管网手井、机房设备及园区设备的防雷接地系统等内容。
1.2 设计要求
1.2.1采用成熟先进的技术,保证网络运行的安全性、稳定性、冗余性及可扩展性;
1.2.2 计算机办公网络和视频监控网络物理隔离;
1.2.3 网络主干千兆光纤(今后可升级至万兆),桌面千兆电缆;
1.2.4 计算机办公网络按用户性质划分VLAN,根据用户需求;
1.2.5 为保证网络的安全性,必须有准入控制,任何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试图接入网络(有线或无线方式)时,均应该拒绝并在控制平台发出报警信息;
1.2.6 设置访客机制,经批准的外来计算机设备可通过企业网络访问外网,但不能访问内部网络;
1.2.7 保证和其它地块的互联互通:因工程建设为分批进行;
1.2.8 要设计不少于2条外网线路(不同的ISP)接入,以保证畅通访问外网。并实现在互联网出口发布对外的WEB等服务;每条外网线路须经过硬件防火墙;
1.2.9 具有网络行为管理功能,可对外网访问分级控制及审查;
1.2.10 硬件防火墙、路由、网络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及无线设备均采用目前主流的同一品牌,必须保证兼容、高速、稳定、可靠;
1.2.11电话系统采用数字电话,须保证通话质量可靠,无杂音、不中断;
1.2.12 电话系统具有计费功能,可根据需要设置计费日期区间,用户可按部门分组;
1.2.14 传真系统可采用无纸化传真(自动发送到邮箱);
1.2.15 大厅大屏幕显示采用网络控制,可显示欢迎字幕或播放视频等;
2、机房工程
2.1 概述
计算机机房应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并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2.2 设计要求
2.2.1 机房装修
机房的吊顶、地面、墙壁、立柱都要进行表面装饰,装饰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装饰用的材料必须具备环保、无毒、防火、防静电、抗电磁干扰等性能。机房的墙体必须按标准做防水处理。
2.2.2 电气工程
机房的配电由总外部提供双路电力。机房内的所有设备(除空调、照明)均由UPS供电,所有接入层的交换机也由UPS供电。必须设计强电管道。机房内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均是双路冗余设计。机房内电路设计要考虑未来中长期规划需求。
机房内需配置应急照明系统。
2.2.3 防雷接地系统
机房必须设计防雷接地系统。接入层交换机也须设计防雷接地系统。
2.2.4新风换气系统
机房配置新风换气系统,以保证室内空气洁净。
2.2.5 UPS系统
机房采用UPS,采用冗余设计;采用在线式UPS,带旁路功能,可在维修时由市电供电,不影响使用。UPS均要求延时4小时。UPS配置要考虑未来中长期扩容需求。
UPS应具备智能性:
1、实时监测功能:监视电路中各部分状态,随时获取主机工作时的有关参数。
2、人机交互功能:可按实际运行情况,通过程序修改,重新设置UPS内部的各种临界工作点阀值,也可读取UPS电源各种工作参数。
3、故障诊断功能:对监测到的不正常参数及时分析,及早发现故障苗头,显示其性质、部位,给出处理方法,并自动记录有关信息。
4、远程监控功能:提供一个远程计算机接口,实现与异地计算机终端通讯,达到遥测和遥信的目的。
2.2.6 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
消防灭火系统采用水喷淋设计;与配电、空调系统联动控制;具有早期预警、延时、紧急停止功能;要有声光报警装置。
2.2.7 环境集中监控系统
要求能对不同的机房设备及环境安全的设备环境实现集中监控,并且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平台,可实现电话或短信报警。
2.2.8 机房弱电布线系统
机房内弱电线路全部采用下走线模式,机柜间安装桥架。
2.2.9 机柜系统
根据用户具体需求配置相应的机柜。
3、综合布线工程
3.1 工程内容
对***进行数据网络、语音网络、视频网络、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布线设计。包含机房的网络基础设施设计、弱电点位设计。
3.2 设计要求
3.2.1 外网线路接入由两家ISP提供,以保证外网线路的畅通;
3.2.2 部分区域必要时需附加屏蔽方案或信号抗干扰方案;
3.2.3 部分地区要有无线覆盖(物流中心、部分办公区、部分会议室);
3.2.4 建筑物内布线采用上走线设计,室外线路须考虑防雷;
3.2.5 计算机数据网络实现千兆到桌面;
3.2.6 视频监控网络采用数字+模拟混合模式,与办公网络物理隔离;
3.2.7 语音网络需设计数字和模拟两套方案,由业主进行比较选择。
4、有线电视系统
采用电信的ITV在 布置有线电视,可观看电视或播放公司自己摄制的视频,在控制台进行播放控制。
5、信息发布
在 布置大屏幕显示欢迎词及公司宣传视频等信息。
6、设计适用标准
详细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中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最新标准。总体需符合以下标准和规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大楼通用综合布线系统》
《商用建筑线缆标准》
《无屏蔽双绞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商用建筑通信通道和空间标准》
《商用建筑电信设施管理标准》
《商用建筑通信接地接续要求》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中国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验收规范》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
《计算机场地技术要求》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计算机数据系统防雷保安器》
《建筑防雷》
《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通则》
《电信交换设备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用户终端耐过电压和过电流能力》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国际IEC通用标准
本文件中所列的国家规范、标准如有停用或废止的,应以相应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为准。
二、 安防工程
1、技术要求
1.1 安防工程中包含子系统
1.1.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含入侵报警、场区弱电管井)
1.1.2 保安巡更系统
1.1.3 门禁道闸闸一卡通系统
1.2 设计适用标准
详细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中所涉及的标准、规范,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最新标准。总体需符合以下标准和规定:
(1)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94;
(2)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 74-2000;
(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7-2001;
(4)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368-2001;
(5)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2663-90;
(6)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75-1994;
(7)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50348-2004;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
(9)《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2887-2000;
(10)《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1-2007。
本文件中所列的国家规范、标准如有停用或废止的,应以相应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为准。
1.3 指导思想
1.3.1 根据***的实际情况进行安防工程的设计,使设计方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标准和公安部门有关安全技术防范要求。
1.3.2按机房运行二级风险等级进行方案设计、施工设计、调试、验收、培训和售后服务。
1.3.3工程进行总体设计,各子系统设计和器材设备的选择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工程及子系统先进性、设计的合理性、施工操作维修的简便性、运行的稳定性,最大限度的减少返工、不可施工。
1.3.4整个工程能有效地区分外来人员和内部工作人员,做到权限等级管理;一旦有非法闯入者,立即产生报警(联动报警设备,报警监视器上显示现场图像,启动声音报警、灯光报警)。
1.3.5整个安防工程系统达到完善、清晰,各自独立、有机组合,并应用计算机集中控制管理技术,实现系统集成、整合。
1.3.6系统联动通过计算机通讯方式进行,便于系统的构成和维护。
1.3.7工程内各子系统采用并行分布式处理计算机管理系统,系统所有操作、执行指令、故障信息,报警信息都能储存、汇总、打印输出,系统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
1.3.8 所有子系统具有安全管理和权限控制功能、分级管理和权限控制功能。
1.3.9 防入侵报警系统具有自检功能。
1.3.10 前端配置按重要程度、区域位置等分别配设不同的设备,突出重点,追求高性价比,力求经济实用。
1.3.11 各子系统功能强大、可靠,结构灵活,有可扩充性,预留后期点位、功能拓宽的需要。
1.3.12 整个系统安全、可靠,易于维护。
1.3.13 做到因地制宜,尽量节省开支提高性价比;
1.3.14 各子系统施工进度应协调有机地进行,计划明确,施工中需其他工程的配合之处;
1.3.15 设计中采用的设备、计算机管理系统需免费质保2年;故障响应时间为4小时;核心设备常年提供备件(备机);
1.3.16各子系统中的时间(门禁、人闸、报警、摄像、巡更)精确度:秒;自动进行时钟校对;
1.3.17 所有系统中的设备、线路等具备防雷、防浪涌、防撬等安全功能;
1.3.18 监控系统、门禁一卡通系统、巡更系统以及与报警相关的功能需集成到一个管理平台中。
2、各子系统技术要求分述
2.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含入侵报警、场区弱电管井)
通过监控系统,可对园区各个交通要道、物流人流关口及重要物资储存区、主要工作区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防护、入侵报警机制。
2.1.1 周界防护
主要对地块四周建立摄像监控、安全防护、入侵报警机制,一旦入侵者闯入能发出报警信号、电子地图显示所在位置、自动切换到电视墙主画面、跟踪录像。清晰度为:正面人脸与进出车辆的车牌号都清晰可见;形成第一道防线。
2.1.2 部位安防
在以下描述部位部署适合不同部位特点的监控、报警器,有效控制,形成第二道防线。一旦非法入侵、强行通过核心部位则触发报警装置,自动启动报警提醒(声音、电子地图显示位置、跟踪录像):
2.1.2.1 园区出入口、各楼幢、各更衣室的出入口;
2.1.2.2各楼层的主要通道及薄弱部位;
2.1.2.3主要办公区域的核心部位;
2.1.2.4重要物质、危险物质储存区;
2.1.2.5车辆停放区;
2.1.3 所有图像、报警信息保存时间≥1个月;存储、传输方式均为数字;
2.1.4入侵图像在监视器上的显示时间不应小于10秒;
2.1.5报警响应时间应符合GA/T368-2001“4.3.2”的要求;
2.1.6实时监视画面图像质量PAL:704*576;画面录像回放图像质量QCIF/CIF/2CIF/DCIF/4CIF,录像方便检索回放,对特殊情况时段内的录像可以锁定,避免被覆盖;
2.1.7特定监控点应具有自动检测监控图像框内物体移动并异常情况下触发报警功能,管理系统中能显示前端探测器正常、报警、线路开路、短路等几种状态;
2.1.8具有电视矩阵墙可实时显示画面情况,显示画面可以自由选择,也可以预设时段,每个时段对应所选画面;
2.1.9 球形摄像头可以预设时间段用于指定时间段内的定向监控。
2.1.10 所有录像光纤网络传输,接口支持RJ45 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或光纤口;
2.1.11所有图像可通过TCP/IP进行远程查看和控制、管理;
2.1.12彩色转黑白智能高速球型摄像机具有36倍光学变焦镜头,f=3.4~122.4mm,12倍数字变焦,清晰度:彩色480TVL,黑白600TVL,最低照度:彩色0.7Lux,黑白0.01Lux。彩色半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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