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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复习重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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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名词:卫生民事责任: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法律、法规造成的他人损害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传染病:是指由病原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互相传播的疾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或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患合同关系:医患双方就医疗服务的提供和医疗费用支付所订立的合同。突发公共卫生事

2、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药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医师:(执业医师):指依法取得职业医师资格或者职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职业医师执业证书,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专业医务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来华暂时行医的外国医师,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医师。卫生法律责任:为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后果。多选:医疗过失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分:完全责

3、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判定:事故等级过失责任程度过失与原疾病的关系医疗过失医疗机构12小时内要想上级卫生部门汇报:(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署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临时采血的条件: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采供血机构以及储血点;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且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各大传染病吊销医师执业许可证:P92患者不服卫生局对医院无责任的鉴定:可以起诉卫生局医疗纠纷哪些方式解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单选1省级直接管辖的县级地方医学会

4、鉴定组进行首次鉴定,省级地方医学会再次鉴定2、宪法全国人大代表大会 卫生法律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卫生行政法规国务院 卫生部门规章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地方性卫生法规地方立法机关 卫生自治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大代表大会 地方政府卫生规章省级人民政府 卫生国际条约我国与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3、损害赔偿范围: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4、谁核对输血中申请单及血液内容:交叉配血时,输血科核对申请单,输血时两名医务人员核对病人信息5、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财产不够怎么办:优先承担民事责任?6、乱收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 7、医疗事故技术鉴定P2208、卫生违法条

5、件:1.行为客观上实施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2.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3.违法行为主体在主观上具有一定过错4.主体必须是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9、种植执业活动满几年收回执业医师资格证:两年10、发现什么传染病要向上级防疫站报告:甲类传染病11、药品、器械 、消毒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12、卫生法律责任:见简答九 13自然人责任能力判断:年龄 精神 14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分为事件和行为简答题一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各自包含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关系的主体应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主体:(1)卫生行政机关。(2)卫生服务机构。(

6、3)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4)自然人。客体:(1)生命健康权利。(2)卫生行为。(3)物。(4)智力成果。二:医疗事故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分为四级。构成要件:(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作为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合法的,法定的。(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及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3)患者遭受损害后果。包括物质上的损害(死亡、残废、增加病痛、延长治疗、丧失好的治疗前景)、精神上的损害(患者或

7、家属的焦虑、忧愁、苦恼或隐身被泄露的痛苦)(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患者遭受的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几种情形。(1)抢救行为: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疗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医疗意外 (3)在现有的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和不能防范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误诊而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卫生法的效力范围和效力等级P18-21(一):效力范围:卫生法约束力所及的范围,即卫生法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卫生法对何种人,在何种空间范

8、围,时间范围内产生法律效力。效力范围包括:1:卫生法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终止生效时间,卫生法的的塑及力。 2:卫生法的空间效力:在全国范围有效,在一定领域有效。 3:卫生法的对象效力:普遍适用,特定对象适用,特定对象不适用。(二):卫生法的效力等级:由于卫生法的制定主体,程序和适用范围等因素的不同,各种卫生法律规范的效力就不同,由此而形成的卫生法的效力等级秩序。 效力等级包括:1:一般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特殊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五:患者的权利和医务权利:(1)获得适宜的医疗服务的权利,包括享有得到导医服务及获取有关医疗信息的权利、享有为获得治疗疾病所必须的基本医疗

9、服务的权利、享有获得费用节省的医疗服务权利(2)合理限度的医疗自由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及医生的权利。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患者享有决定接不接受任何一项医疗服务的权利。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否则患者有权提出出院或者转院。决定其遗体及器官的使用方式。拒绝任何指定的检查、药物、治疗等的权利,并有权知道相应的后果。 (3)知情同意权(4)隐私权,侵犯隐私权包括泄露患者隐私,包括将患者的隐私信息向外公布披露及将患者的隐私部位暴露给与医疗活动无关的人员。未经患者同意就公开其病例资料。 (5)病历资料查阅及复制权 义务:(1)配合诊疗的义务。患者及家属积极配合是充分发挥治疗措施取得良好疗效的重要保证。

10、(2)给付医药费用的义务 (3)遵守医方的规章制度的义务。医方的规章制度是医疗活动顺利进行、医疗秩序正常的保证之一。六:执业医师的执业规则(1)凡是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经诊查、调查并按规定及时填写。(2)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3)不得对危急患者拒绝急救处置。(4)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职业类别不符的医学文书。(5)不得使用除正当诊断治疗外的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药品,要做到合理依法使用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消毒药剂、医疗器械。(6)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财物。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患者“红包”,无法拒绝的,应上交医院,隐瞒不交不退的按行业不正之风处罚规定处

11、理。(7)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这不仅是执业道德,也是执业水品问题。(8)医师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这是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害老百姓。(9)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家属报告病情,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同意。(10)遇有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11)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医师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七: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知情同意权:包括知情权和同意权,知情权是同意权充分行使的必要前提,在不清楚情况的前提下的同意不

12、是真正的同意,即如果医方不履行告知义务,患者的同意均无效。同意权则是知情权的价值体现。1:知情权:患者有权利知道并了解自己的病情状况,可供选择的治疗法案,可能发生的并发症或副作用,医疗费用。这是患者理解后进行选择的基础。2:同意权:患者在知道详情后自主,自愿的做出决定,该决定既可同意也可拒绝八: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什么是假药?哪些情形按假药论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假药:(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种药品冒充此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假药论:(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批准生产、进口或依照本法必须

13、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3)变质的;(4)被污染的;(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生产的;(6)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九: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及特点卫生法律责任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律规范规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所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评价后果。其特点:、卫生法律责任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的后果(卫生违法符合以下四个条件:1.行为客观上实施了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2.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3.违法行为主体在主观上具有一定过错4.主体必须是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卫生法律责任必须有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明确规定、卫生法律责任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卫生法律责任必须依法追究。医患纠纷的预防:完善、落实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各种技术操作规范,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各项应急工作预案,完善医院的应急体系建设。加强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提高与患者的沟通能力。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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