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颍上县迪沟镇中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甲方: 学校乙方: 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制订本合同。按照颍上县人民政府、颍上县教育局关于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文件规定,迪沟镇中心学校经考察决定将迪沟镇中心学校食堂及辖区颍上县管仲学校食堂所需食材在乙方定点采购,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一、供货期限: 二、供货规格品名: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品种、规格供货。三、供货时间:乙方应按双方约定要求及时将货物送到甲方,逾期不送,甲方将视乙方违约,并另行采
2、购,如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做出赔偿。四、付款方式: 在合同期内供货,乙方按时保质保量配送食材,并经甲方验收人员验收签字,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所需的一切报账材料(如发票、清单等),待甲方报账完毕后,支付乙方货款。五、合同期内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需及时保质保量供应约定的合格的产品给甲方使用。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代理商还要提供生产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及送货人的个人健康证,并向甲方提供原始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2、乙方必须是按学校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货上门,如发现
3、达不到上述要求或提供的产品不是供货产品目录内的、提供的产品质次价高、产品使假掺假、超过保持期、及其他相关不符合规定标准等食材,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从货款中扣除相应相应货款作为违约金。 3、合同采用周定价机制(即一周内价格一旦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必须符合市场规律,价格不高于同时期市场价格。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乙方须与甲方商定后方可予以调价。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颍上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制度,严禁使用准入企业以外的产品,乙方有权监督,发现此种现象,将对此类行为严肃处理。 5、乙方供货时需按甲方要求提供给学校每一批次有效的检验报告,提供所供物品的合格证明、动物
4、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其它必备的质量和价格证明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货物。 6、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如遇中考、会考等政策调整情况,乙方需遵守国家政策调整政策要求及甲方要求供货,乙方因故停业或减少供应时,应最晚三天前通知甲 方。 7、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使甲方遭爱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乙方供货合同期间应遵循颍上县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企业准入制度(见附件一)及企业退出制度(见附件二)。如遇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8、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教
5、育局一份,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1:颍上县学校食堂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试行)1、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审查考评等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学校自主选择。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
6、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年审有效。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7、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8、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协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的同期市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9、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质量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面
7、粉必须符合最新版本质量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食用油必须符合最新版本质量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类必须由取得国家定点屠宰许可的屠宰场提供,符合最新版本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配送给清真食堂的牛羊肉必须有宗教部门批准的“清真”标识。鲜鸡蛋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其他食材需符合国家关于学校食堂的相关标准及准入制度。10、严格执行和县营养办、各学校签定的学校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1月前向县营养办提出申请。附件2:颍上县学校食堂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退出制度(试行
8、)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2、供货期内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3、给学校配送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4、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5、出现降低供货质量标准,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6、产品价格高于本县及周边地区的同期市场批发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的;擅自更换采购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的;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的。7、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8、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帐资料与学校台帐不符的。9、在供货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交货,且给学校造成损失的。10、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未按时提供发票、提交服务承诺和食品安全保证书的。11、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的;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的。12、因定点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在每一合同周期结束后评议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