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 XXXXXX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厂商):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战略合作,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融资租赁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甲方以融资租赁方式为客户购买乙方设备提供融资,减轻客户购买设备的资金压力,促进乙方扩大销售、加快回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乙方利用自身的销售网络,积极为甲方推荐优质客户,拓宽了甲方的客户渠道。通过合作,甲方、乙方及客户三方实现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
2、。 第二条 融资租赁 合作主要内容2.1 合作标的 合作标的物为 乙方所生产的各类型建筑工程机械设备。 本协议所指客户,系指采用融资租赁的业务方式通过甲方购买乙方所生产的各类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并承租使用的人。2.2 融资额度及额度期限 甲方提供给乙方客户(即承租人,以下简称为“客户”)的融资额(敞口)总计为(大写)X000万(以下简称为“融资额度),融资额(敞口)是指客户未偿还的融资租赁债务本金减去客户缴存的租赁保证金(如有)后的余额。 融资额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X年内 有效(以下简称“额度期限”)。融资额度可以在额度期限内循环使用,客户融资租赁业务的起租之日不得超过额度期限。额度期限到期
3、前两个月,甲乙双方可视合作情况进行再一个额度期限的合作续签。2.3 合作区域 甲方可为乙方全国范围内的客户(承租人)配套融资租赁服务。2.4 项目推荐及信用评审 为简化操作和控制风险,乙方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向甲方推荐客户,由甲方接洽客户对接项目调查工作。本协议项下的所有融资租赁项目均由甲方负责信用评审,如通过甲方的审核,则进入融资租赁操作。第三条 业务操作3.1 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需符合下列: (一)客户为公司法人企业; (二)客户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所推荐项目金额加上客户整体真实负债及对外担保后,客户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如提供具备实力的有效第三方担
4、保可适当放宽); (四)客户日常经营现金流足以支付日常支出及租赁项目费用。3.2 甲方对乙方所推荐的客户,在合作额度内按照如下操作流程开展: (一)乙方筛选客户后,向甲方推荐; (二)甲方接触并了解客户项目融资需求,客户填写融资租赁项目申请表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资料; (三)甲方收齐基本资料后,7 个工作日内确定项目操作方案,并与客户最终确定; (四)客户同意甲方最终方案后,5 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协议签订; (五)协议签订后且租赁方案确定的措施均以落实的前提下,3 个工作日内安排项目款支付。3.3 甲方对乙方所推荐的项目,除另行约定外,均采用如下业务合同结构开展: (一)在本合作协议的基础上甲方
5、与乙方签订最高额保证协议,在本协议合作期内乙方均对本协议确定范围内的客户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就具体项目甲方与乙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购进设备; (三)就具体项目甲方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确立融资租赁业务关系; (四)就具体项目甲方与客户或乙方签订具体项目的保障性协议。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4.1 配置专人负责乙方客户租赁业务,配合乙方为客户提供快捷融资租赁服务。4.2 向乙方提供融资销售和融资租赁销售的业务培训、咨询及其他必要服务。4.3 当客户违约,乙方先代客户履行租金支付义务的,甲方需赋予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向客户追讨租金,并无偿及时配合乙方采取追讨行动。4.4
6、当客户违约,乙方收购甲方对客户的租赁债权的,甲方需办好债权转让手续,确认乙方受让债权的地位并有权行使租赁债权的相关权利。4.5 当乙方履行回购责任后,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由乙方全权处置,甲方需将租赁标的物转移登记到乙方名下。其次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出面到标的物所在地协助取乙方取回标的物,乙方负责搬运、运输、清理、修理等所有具体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甲方差旅费)。中间涉及的法律问题,甲方必须无偿及时配合乙方解决。4.6 当乙方(或相关方)履行担保责任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或相关方)执行相关法律程序,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差旅费)。4.7 如客户出现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严重违约或者
7、重大变故情形、或者未按期支付租金的情形,但尚未触发乙方履行回购或担保责任,甲方仍需积极配合乙方执行法律程序,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差旅费)。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5.1 配置专人对口负责融资租赁销售业务,配合甲方按要求收集信用评审资料,对客户信用能力严格把关。5.2 根据客户在租赁期间的违约情况,乙方按照如下顺序承担相关责任:5.2.1 垫付租金:客户出现逾期支付租金时,甲方即通知乙方,乙方需代客户垫付已欠租金或选择如下责任承担方式;5.2.2 受让租赁债权:当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转让条件满足时,乙方需按照第六条所约定方式受让对应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甲方租赁应收款债权或选择如下责任承担
8、方式;5.2.3 回购设备:当本协议第七条所约定的回购条件满足时,乙方需按第七条的约定支付回购款及收回所售设备或选择如下责任方式;5.2.4 履行保证责任:当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约定的客户逾期履行债务的情形发生时,乙方需按最高额保证合同所约定的保证责任。5.3 甲方因调查具体项目所产生的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5.4 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每年的年中及年终财务报表,并且同时提交公司财务报表及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的最新征信报告。第六条 受让租赁项目应收款6.1 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过程中,当客户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融资租赁债务,乙方可选择本部分条款约定受让该融资租赁
9、合同项下甲方对客户的租金应收债权。6.2 转让标的:具体融资租赁项目中,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甲方对客户债权相关的权利,包括租金收取权、违约金支付请求权等,为转让的标的物。6.3 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为客户未支付的租金及剩余租期下融资租赁债权本金之和。6.4 转让条件:当客户逾期履行债务金额达到或超过二期租金金额时,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转让通知,告知乙方客户名称、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编号、客户未履行债务情况、标的物、转让价格。6.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转让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转让价款。6.6 当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租金转让确认书,并同时向客户发出租金转让通知书,告知租金转让的
10、相关情况。第七条 设备回购7.1 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客户开展融资租赁项目过程中,当客户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融资租赁债务,乙方可选择本部分条款约定购回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赁标的物。7.2 回购标的:具体融资租赁项目中,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7.3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为客户未支付的租金及剩余租期下融资租赁债权本金之和。7.4 回购条件:当客户逾期履行债务金额达到或超过二期租金金额时,甲方将向乙方发出回购通知,告知乙方客户名称、融资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编号、客户未履行债务情况、标的物、回购价格。7.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转让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付清回购价款。7.6 当乙方付清回购价
11、款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所有权转移确认书,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归乙方,乙方凭所有权转移确认书自行到回购标的物存放处领取并全权处置。第八条 甲乙双方责任承担原则8.1 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在融资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资金安全。8.2 在甲方租赁本金均有保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选择更有利于保障乙方利益的责任承担方式向承租人追讨项目损失。第九条 合作中止9.1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乙方欺诈(包括伪造客户资料、客户付款凭据等)、拒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发生严重影响偿债能力的情形,则甲方可提出中止本协议。第十条 争议解决及管辖10.1 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
12、一条 地址和通知11.1 甲方的地址为: ;邮编: ;传真:0XXX-XXXXXX。11.2 乙方的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11.3 双方之间一切通知以特快专递送达前述地址、或者当面交送至前述地址、或者传真至前述号码,即视为有效送达。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 7 日内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怠于通知的一方承担。第十二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12.1 本协议由双方当事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2.2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XXXX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乙方(厂商) :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