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书甲方:商水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依照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双方就如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名称:商周帝王售楼中心监控系统工程二、 工程内容:包工包料,依合同附件监控设备表,按甲方现场指定位置安装及调试,完成商周帝王售楼中心监控系统工程。三、 工程工期:2009年8月14日至2009年8月16日四、 工程包干含税总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五、 付款方式: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之日起七天内支付95%工程款,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余款保修一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六、 验收标准:以施工图纸及相关要求,依相关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七、 工程质量及安全要求:本工程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及施工设计文件等要求组织施工,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八、 违约责任:除非不可抗力或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每逾期一天完工,甲方有权罚扣300元工程款,于支付工程款时扣除。九、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商水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等同效力。甲方:商水源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