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某某印染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目 录
1总论 1
1.1项目由来 1
1.2编制依据 1
1.2.1有关法律法规 1
1.2.2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
1.2.3有关技术规范 4
1.2.4有关委托及批件、技术文件 4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5
1.4评价标准 6
1.4.1环境质量标准 6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7
1.5评价等级、范围及评价因子 10
1.5.1评价等级 10
1.5.2评价范围 12
1.5.3评价因子 12
1.6评价重点 13
1.7保护目标 13
2周围环境概况 15
2.1自然环境概况 15
2.1.1地理位置 15
2.1.2地形、地质、地貌 15
2.1.3气象特征 15
2.1.4水文特征 16
2.2社会环境 17
3公司现状评价 18
3.1产品方案 18
3.2主要原辅材料 18
3.3主要生产设备 22
3.4总平布置 24
3.5公用工程及劳动定员 25
3.6生产工艺 28
3.6.1印染工艺 28
3.7现有污染源核查 29
3.7.1废水污染源核查 29
3.7.2废气污染源核查 30
3.7.3噪声污染源核查 41
3.7.4固废污染源核查 41
3.8、公司当前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42
4污染防治措施 44
4.1污染防治措施 44
4.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44
4.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49
4.1.3固废处置对策 50
4.1.4噪声治理措施 51
4.2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建议与要求。 51
4.3现有公司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4-1。 53
5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6
5.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56
5.2水环境现状评价 57
5.3声环境现状评价 58
6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59
6.1本项目废气污染特征 59
6.2导热油锅炉燃煤烟气影响分析 59
6.3定型废气影响分析 59
6.4烘干废气影响分析 60
6.5其它废气影响分析 60
7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61
7.1本项目废水污染特征 61
7.2对内河水质影响 61
8噪声及固废影响分析 62
8.1噪声影响分析 62
8.1.1噪声监测情况 62
8.1.2监测结果评价 62
8.2固废影响分析 62
9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63
9.1清洁生产理论 63
9.2清洁生产分析 63
9.2.1《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符合性分析 63
9.2.2《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70
9.2.3《萧绍区域(萧山片)印染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76
9.2.5进一步清洁生产建议与要求 78
10环境风险及事故应急预案 80
10.1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80
10.2事故风险识别 80
10.3风险物质识别 80
10.4重大危险源判定 82
10.4.1判定依据 82
10.5风险识别 82
10.5.1风险识别 82
10.5.2事故类比调查 82
10.5.3本项目风险识别 83
10.6源项分析 83
10.6.1最大可信灾害事故 83
10.7风险防范措施 84
10.7.1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84
10.7.2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84
10.7.贮存过程风险防范 85
10.7.4生产过程风险防范 85
10.7.5末端处置过程风险防范 86
10.7.6其它风险防范要求 86
10.8应急预案 86
10.8.1总体要求 86
10.8.2泄漏应急处理 87
10.8.3火灾应急措施 87
10.8.4其它 87
10.8.5事故应急计划 87
10.8.6有关规定和要求 89
10.8.7危险物料的安全应急措施 90
10.8.8报警电话 91
11环境管理与监测 92
11.1环境管理的目的 92
11.2环保机构设置和职责 92
11.3环保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及定岗 92
11.4规范排污口 93
11.5环境监测计划 93
12公众参与 95
12.1调查目的 95
12.2公众参与方法 95
12.2.1公示 95
12.2.2公众调查 96
12.3公示参与结果 96
12.3.1公示 96
12.3.2公众调查 96
12.4公众参与结论 102
13总量控制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03
13.1总量控制分析 103
13.2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03
13.2.1分析方法 103
13.2.2费用估算 105
13.2.3效益分析 107
13.2.4环境影响总体经济评价 108
14环保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 109
14.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09
14.2规划符合性分析 110
14.2.1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 110
14.2.2生态功能区规划符合性 110
14.3清洁生产符合性分析 110
14.4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分析 111
14.5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111
14.6维持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111
14.7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要求 111
14.8环境风险可接受性要求 111
14.9公众参与符合性分析 112
14.10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 112
15一亿米生产能力三废排放情况 113
15.1产量 113
15.废水 113
15.3废气 113
15.3.1导热油锅炉燃煤烟气 113
15.3.2导热油废气 113
15.3.3磨毛粉尘 114
15.3.4定型废气 114
15.3.5烘干废气 114
15.3.6柴油发电机废气 114
15.3.7食堂油烟废气 115
15.3.8烧毛废气 115
15.3.9煤堆场粉尘 115
15.3.10污水处理站废气 115
15.4固废 115
15.4.1废包装材料 116
15.4.2燃煤灰渣(包括煤渣、煤灰) 116
15.4.3生化池污泥 116
15.4.4废面料 116
15.4.5磨毛机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到的粉尘 116
15.4.6定型机废气处理回收废油 116
15.4.7生活垃圾 117
16结论与建议 118
16.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118
16.1.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118
16.1.2水环境质量现状 118
16.1.3声环境质量现状 118
16.2污染源强结论 118
16.2.1企业现有污染源强 118
16.3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20
16.3.1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120
16.3.2水环境影响分析 122
16.3.3噪声及固废影响分析 122
16.4污染治理措施结论 123
16.5总量控制和环保投资 126
16.5.1总量控制结论 126
16.5.2环保投资 126
16.6公众参与结论 127
16.7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结论 127
16.8建议与要求 127
16.9环评总结论 128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3 建设项目南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建设项目北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5 萧山区地表水环境保护功能规划图
附件
附件1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1997.04.30)
附件2 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治理验收会议纪要
附件3 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治理验收会签到单(2007.03.14)
附件4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限期治理验收意见(2007.03.30)
附件5 公司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附件6 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萧字第060542号、第060541号“房屋所有权证”
附件7 房产证明
附件8 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330109170017-121)
附件9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监测站委托监测报告(2009.12.28)
附件10 杭州市萧山区排水管理出排水监测站排水监测报告(萧排监[2008]第081738号)
附件11 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证明(2010年2月26日)
附件12 典型公众调查表
附件13 公示材料
VI
1总论
1.1项目由来
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萧山区南阳街道坞里村,成立于1996年原为萧山针纺印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印染纺织公司。在2002年03月13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某某印染有限公司,在2009年04月08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某某控股有限公司,在2009年04月16日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固定资产2.3亿元、占地130000平方米、员工1600人,年印染量为1亿米的民营公司。
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03月24日填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于1997年04月30日对该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
2005年07月11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作出了关于责令杭州某某印染有限公司实行限期治理的决定。公司收的该文件后积极的进行了环保治理,萧山区环保局于2007年03月14日组织召开了限期治理验收会,同年03月30日作出了同意验收小组意见的批复。在2008年11月,公司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并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为此,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004号)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1.2编制依据
1.2.1有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年9月1日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28日】;
12、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桶装》【环发[2001]19号,2001年2月21日】;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009年3月1日】;
14、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2004年12月2日】;
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年10月1日】;
1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4号令,2002年3月15日】;
17、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2005年12月2日】;
1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
19、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环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20、 《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6月】;
21、 《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2006]762号,2006年4月29日】;
22、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年8月1日】;
23、 《印染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改委,2006年12月1日】;
24、 《印染行业废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年8月8日】;
25、 《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2006年8月5日】;
26、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2010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消费〔2010〕第93号】;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清洁生产标准—纺织业(棉印染)》(HJ/T185-2008)【国家环境保护局,2006年10月1日】。
1.2.2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的通知>》【浙制造办[2008]2号,2008年7月1日】;
2、 《关于进一步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切实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44号,2009年6月5日】;
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35号,2006年6月9日】;
4、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2006年7月12日】;
5、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2003年12月5日】;
6、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浙环开[1999]第165号】;
7、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年9月1日】;
8、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月1日】;
9、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年6月1日】;
10、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众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2008年9月26日】;
11、 《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环保局,2006年4月】;
12、 《关于“十一五”期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浙政函[2006]139号】;
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意见》【浙环开[1999]第165号】;
14、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
15、 《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
16、 《浙江省印染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政函[2009]19号,2009年2月25日】;
17、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59号,2007年8月25日】;
18、 《杭州市2009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杭州市发改委,2008年12月6日】;
19、 《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9年版)》【萧政发(2009)78号】;
20、 《关于印发萧绍区域(萧山片)印染化工行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萧政办发[2008]224号】;
21、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工业企业非电燃煤炉窑烟气污染整治的通知》【萧政发[2009]37号】。
1.2.3有关技术规范
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1993);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6、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2 -91);
7、 《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GB3839-83);
8、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正稿)》(2005年4月)。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印染企业综合能耗计算导则》(FZ/T01002-91)
1.2.4有关委托及批件、技术文件
1、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1000119543)。
2、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萧字第060542号、第060541号“房屋所有权证” 。
3、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出具的房产证明。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及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审批意见(1997年03月24日)
5、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治理工作汇报(2006年12月)
6、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治理验收会议纪要及杭州市萧山区环保局验收意见。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限期治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杭环监竣验(2007)第011号](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07年1月)
8、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监测监测报告(杭州市萧山区环境监测站2009年12月28日)
9、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报告(2008年11月)
10、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本评价的其它资料。
1.3评价目的和原则
本后评价的根本目的是:调查和挖掘企业现有项目的运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并对相应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从而使得企业的运营生产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等环保原则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而为主管部门备案决策、监督管理,为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厂址周围环境状况,本后环评拟达到以下目的:
(1)通过对项目进行评价,确定项目的运营生产是否可行。
(2)从国家产业政策的角度,结合当地总体规划、工业功能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生态规划要求,确定项目的运营生产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
(3)在对企业所在的周边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掌握评价区域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充分利用现有资料、本次后评价的针对性监测数据并进行现场踏勘,查清评价区域环境现状(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并做出现状评价;调查并明确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及环境特征。
(4)全面分析企业现有项目的工程内容,掌握生产设备及设施的主要污染物产生特征,收集有关资料,以及借助环境及污染源监测的手段,采取工程分析方法,计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污染物排放特点,预测项目的运营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的方式预测、分析项目运营期排放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以及引起的周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分析企业现已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的可行性与合理性,评价项目所在地环境可承载性情况,分析项目运营期间环境的变化趋势,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企业现有的可行性。
(5)在进行广泛的公众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的运营生产引起的环境污染与局部生态环境破坏,提出切实可行的减缓或补偿措施建议,并及时反馈于企业,最大限度降低或减缓企业现有项目对环境带来的抚摸影响。
(6)根据国家对企业在“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多方面论述企业现有项目产品、生产工艺与技术装备的先进性。通过对工程环保设施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达标水平的可靠性分析,进一步提出减缓污染的对策建议,为优化企业的环保工程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措施建议,从而更好地达到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目的。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水环境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南阳街道坞里村,周边地表水体主要是义南横湾和先锋河,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区域水体属Ⅳ类水体,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体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1。该企业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杭州市萧山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表1-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参数
pH
CODCr
氨氮
Ⅳ类标准
6~9
≤30
≤1.5
2、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属二类区,常规污染因子SO2、NO2、PM10、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版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2。
表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序号
污染物
浓度限值(mg/m3)
标准来源
取值时间
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
NO2
年平均
0.08
日平均
0.12
1小时平均
0.24
2
SO2
年平均
0.06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3
PM10
年平均
0.10
日平均
0.15
4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3、环境噪声
公司厂界四周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工业区标准,详见表1-3。
表1-3 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
标准类别
昼 间
夜 间
2类
60
50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公司废水经厂内汇集后由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氨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中的标准值(35mg/L),见表1-4。
表1-4 纺织染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除pH外)
注:1)百米布排水量的布幅以914mm计;宽幅布按比例折算。
2)水源取自长江、黄河、珠江、湘江、松花江等大江、大河为丰水区;取用水库、地下水及国家水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缺水区的地区为缺水区。
2、废气
(1)定型机废气
定型机废气主要为油烟和颗粒物,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具体见表1-6;定型机油烟目前尚未排放标准,根据萧山区环保局限期治理要求,油烟去除率大于75%,颗粒物去除率大于80%。
表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标准限值
颗粒物
120(其它)
20
5.9
1.0
30
23
40
39
(2)导热油锅炉废气
导热油锅炉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燃煤二类区标准,具体见表1-7。
表1-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类型
时段
污染物排放浓度
烟尘排放浓度(mg/m3)
SO2排放浓度(mg/m3)
烟气黑度
(林格曼黑度,级)
燃煤锅炉
Ⅱ时段
200
900
1
另外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锅炉烟囱高度还应执行以下标准。
表1-8 燃煤锅炉房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锅炉房装机总容量
MW
<0.7
0.7~<1.4
1.4~<2.8
2.8~<7
7~<14
t/h
<1
1~<2
2~<4
4~<10
10~<20
烟囱最低允许高度
m
20
25
30
35
40
(3)燃油发电机(轻质柴油)废气和粉尘
燃油发电机(轻质柴油)废气和粉尘排放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具体见表1-9。
表1-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名 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
浓度限值(mg/m3)
排气筒高度(m)
二级标准限值
颗粒物
120
15
3.5
1.0
SO2
550
15
2.6
0.4
NOX
240
15
0.77
0.12
(4)厨房油烟废气
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终去除效率,见表1-10。
表1-10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规 模
小 型
中 型
大 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对应灶头总功率(108J/h)
1.67, <5.00
≥5.00,<10
≥10
对应排气罩灶面总投影面积(m2)
≥1.1,<3.3
≥3.3,<6.6
≥6.6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备最低去除率(%)
60
75
85
注: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大、中、小型均为2000m3/h
(5)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11。
表1-1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控制项目
厂界标准(mg/m3)
排放标准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量(kg/h)
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15
2000(无量纲)
氨
1.5
15
4.9
硫化氢
0.06
15
0.33
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1-12。
表1-12 工业公司厂界噪声标准(单位:dB)
区域类别
昼 间
夜 间
2类
60
50
4、固废储存、处置标准
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年8月1日)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7-2007)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危险固废在厂区内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废物在厂区内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5评价等级、范围及评价因子
1.5.1评价等级
1、空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按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和地面浓度达标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来确定,分级指标见表1-13。
表1-13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距厂界最近距离
注:Pmax为多个污染物的Pi值中的最大者
其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基于单源高斯烟羽模式的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并利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推荐的SCREEN3软件实现计算,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oi选用GB3095-1996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
企业现有生产运营过程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锅炉烟气中的SO2、NOx、烟尘,根据项目污染源强特征,应用估算模式计算主要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和地面浓度达标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
根据计算结果(见表1-14),该企业现有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废气污染因子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的为SO2,其次为烟尘,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依次为4.21%、1.70%,按导则规定的分级判据,确定各污染因子的评价等级分别为三级、三级,则本后环评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表1-14 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判据
污染因子
污染源
源强参数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评价等级
SO2
有组织
Q=11.14kg/h
Pmax=4.21%<10%
三级
烟尘
有组织
Q=4.04kg/h
Pmax=1.70%<10%
三级
2、地表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项目废水排放特征,外排污水为纳管排放集中处理,根据HJ/T2.3-93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可知,本项目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3、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该基建设项目位于声环境功能区为GB3096规定的2类区,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判据可知,本项目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4、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的特征,本项目不涉及剧毒危险性物资的使用和排放,同时考虑到企业厂区周边100m范围内并无居民或集中居住区,且本项目属于非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中的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划分依据(见表1-15),确定本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按照评价工作等级要求,工作内容主要进行风险识别、源项分析及对事故影响的简要分析,提出防范、减缓和应急措施。
表1-15 评价工作级别
类别
剧毒危险
性物质
一般毒性
危险物质
可燃、易燃
危险性物质
爆炸危险性物质
重大危险源
--
--
--
--
非重大危险源
--
--
--
--
环境敏感区
--
--
--
--
1.5.2评价范围
1、空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并考虑到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空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项目建设地为中心,半径为为5km的圆形区域。
2、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并考虑项目评价的等级及纳污水体特点,本项目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附件地表水体义南横湾和先锋河
3、噪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规定,并考虑项目评价等级及周围声环境特点,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选定为厂界外100米范围。
4、风险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规定,并考虑项目分析评价的等级及风险特征,本项目生产不涉及剧毒危险性物质的使用和排放,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境空气风险评价范围选定为以项目建设地为中心,萧山主导风向为边长方向,3km×3km正方形区域,地表水风向评价范围为附件地表水义南横湾和先锋河。
1.5.3评价因子
1、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CODcr、SS、氨氮
影响评价因子:pH、CODcr、BOD5、氨氮、SS、色度、硫化物、六价铬、铜、苯胺类、二氧化氯
2、空气环境
现在评价因子:NO2、SO2、PM10
影响评价因子:SO2、NOx、烟尘、颗粒物、恶臭
3、声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LAeq
影响评价因子:LAeq
1.6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特征及建设项目工程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重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和清洁生产分析,为企业的生产运营与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工程分析重点是现有企业实际生产情况核实污染源强。
2、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对现有项目的环保措施的治理效果进行评述,并挖掘当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以废气影响为评价重点,同时兼顾废水、噪声及固废影响。
4、环境风险评价重点对风险源项分析及其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进行分析,以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计划。
5、结合国家、行业、省和区的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和清洁生产标准,分析企业目前生产过程中主要的耗水耗能环节,并提出相应的清洁生产水平提高措施。
1.7保护目标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6。
表1-16 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方位
距离(m)
规模
敏感性
保护级别
1
义南横湾
南面
相邻
—
敏感
保持现有级别
2
先锋河
西面
相邻
—
敏感
保持现有级别
3
区域环境空气
/
/
/
/
保持现有级别
4
厂界
四周
相邻
/
/
声环境2类
5
员工宿舍
厂区东面
敏感
保持现有级别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
2周围环境概况
2.1自然环境概况
2.1.1地理位置
浙江某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萧山区南阳街道坞里村,项目所在地周围情况见表2-1,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周围环境示意见附图2。
表2-1 厂区周边环境情况表
方位
距离
名称
南厂区东面
相邻
空地
南厂区南面
相邻
义南横湾
南厂区西面
相邻
先锋河
南厂区北面
相邻
村道
北厂区东面
相邻
卫浴厂
北厂区南面
相邻
村道
北厂区西面
相邻
先锋河
北厂区北面
相邻
杭州圣山实业有限公司
2.1.2地形、地质、地貌
萧山区位于浙江省的北部,地处东经120°04'22''~120°43'46'',北纬29°50'54''~30°23'47''之间。萧山地形多样,以平原为主,兼有山地和水域。海拔最高达744米,一般在500米以下。中部和北部为平原,海拔4.9~6.3米。山地主要分布在南部,属低山丘陵。本区地处浙东低山丘陵区北部、浙北平原区南部。地势南高北低,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中部略呈低洼。地貌分区特征较为明显:南部为低山丘陵地区,间有小块河谷平原;中部和北部为平原,中部间有丘陵。全区平原约占66%,山地占17%,水面占17%。平原约909平方公里,按成因可分陆相沉积平原和海相沉积平原两类,以海相沉积平原为主。大地构造单元完整,地壳较稳定,地震基本烈度为六级。地下水位随区内河道的水位而升降,水位标高约4.0米。无侵蚀性。钱塘江平均低潮位2.5米,平均高潮位4.0米。
2.1.3气象特征
萧山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南缘,年平均所温16.1℃,降水量1402.5毫米,常年无霜期248天。总的气候特征为:冬夏长,春秋短,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温暖湿润。据杭州萧山气象台(站)多年资料统计为:
年平均温度:16.5℃
平均最热月温度:28.3℃
平均最冷月温度:4.2℃
极端最高温度:36.5℃
极端最低温度:-6.9℃
年平均气压:0.101MPa
年平均相对湿度:77%
年平均降雨量:1419.4mm
平均最大降雨量:205.4mm(六月底)
平均最小降雨量:141.9mm(一月底)
年平均日照:1783.9h
年平均风速:2.2m/s
2.1.4水文特征
萧山区河流按地形和流向,可分为三个自成一体又互有联系的小水系,统属钱塘江水系。钱塘江自富阳长岭头附近进入萧山区,境内全为感潮河段。潮位最高记录为9.58米,最低2.31米。含沙量平均0.5%,含盐度0.2%左右,最高达1.13%,多年平均径流总量267亿立方米。径流年际变化很大,最大年径流量425亿立方米,最小年径流量101亿立方米。钱塘江平均高潮位为4.12米,平均低潮位2.57米。
该项目位于萧山区南阳街道,项目所在地属于围垦人工河网。围垦人工河网主要为萧山区北部南沙地区。围垦区的人工河网系统,河道呈格子状展布。主要河流有北塘河、前解放河、后解放河、先锋河、五堡河、长山直河、九号坝直河、大治河、永卞直河、方迁娄河、生产河、长林湾等。萧山共有人工开挖的大小河道326条,总长约841.7km,先锋河是萧山境内最长的人工河,开挖于1969年,全长52km。
2.2社会环境
南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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