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管理费用核算的节税技巧【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税法没有扣除标准的费用项目 (一)工资薪金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1、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更多、更新、更好的文章详情请参见::/.kj968 2、“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
2、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
3、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1)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的免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便函200933号规定,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的,企业按月支付给职工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按交通补贴全额的30%作为个人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通讯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发给职工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标准,由省级国税局、地税局协商确定。 企便函200933号规定,企业向职工发放的通讯补贴,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如当地政府未制定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的,企业按月支付给职工的通讯补贴按通讯补贴全额的20%作为个人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住房补贴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涉及的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
5、013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除,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财企2009242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4)午餐费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中规定,职工福利费可用于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财企2009242号文进一步明确: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可以在职工福利费列支,因为不属于“从福利费
6、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国税发1998155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5)“节日补助”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