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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围合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238389 上传时间:2024-05-2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1.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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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灯泡厂项目(万担丰粮油有限公司)地块铺面打围施工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成都市城区拆迁工地管理及扬尘污染治理实施细则,按照市场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和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有关工作安排,为保证灯泡厂项目(万担丰粮油有限公司)地块铺面拆迁工地安全,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灯泡厂项目(万担丰粮油有限公司)地块铺面打围施工有关事宜打成如下约定。一、 施工范围1.建设位置:二仙桥东路2.建设内容:金灯泡厂项目(万担丰粮油有限公司)地块铺面打围工程。二、施工工期 本协议工期为总

2、日历天 60天。开工日期为甲方审核同意乙方所报方案,并下达开工令日起计算。三、施工工作要求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制定打围方案(包括打围方式、打围工程进度、打围费用预算等,)并抱甲方审核。 2.乙方打围方案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方案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进度进行施工。 3.长度为83.65m,高度为1.95m-2.2m的围墙;围墙做法为:50mm厚c10素混凝土基础垫层;M7.5水泥砂浆砌筑基础;M7.5混合砂浆砌筑围墙;砌块采用MU10实心标砖;围墙外面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外侧腻子两遍。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暂定工程量、

3、固定单价方式,暂定工程量约83.65米,固定单价为489.16元/米。(固定单价是指按施工图包干单价,包括材料购置费等本工程涉及所有费用。本协议单价计价方式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取费。安全文明措施按川建发2006107号文规定的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执行。)工程暂定价总价款为40918元(大写:肆万零玖佰一拾捌 元整)。 计算公式为:工程暂定总价款=固定单价暂定工程量。 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 2.1乙方进场施工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暂定总价款的20%。 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暂定总价款的70%。 2.3待竣工审计完成后10个工作

4、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 2.4剩余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期限,达到相应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质量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元整)。本合同约定打围范围内围墙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届满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如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甲方将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违约金。在打围范围内围墙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扣除乙方违约金后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没有按时支

5、付乙方工程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打围工程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打围方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并不再另行支付工程款,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工程总款20%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打围工程没有在双方确认的施工期限内完成的,乙方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款总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4.围墙使用中若出现破损,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补;如乙方所建围墙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部返工,并支付本合同工程总款20%的违约金。如因围墙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

6、乙方向甲方承担本合同工程总款2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如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当,产生较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或被省、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6.乙方未按照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打围方案进行打围施工的(如人员、设备未按方案约定执行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如乙方在限时内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退还乙方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

7、非委托方、受托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洪、震等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下列方法承担: 2.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2.2甲、乙双方项目工作人员伤亡由其各自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3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4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期间,乙方因工程需要,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2.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全部打围施工工作并办理完相关手续,且将相关档案资料全部移交甲方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乙方所报经甲方审核同意的打围方案及施工图纸、预(决)算清单、现场签证等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经办人: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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