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吊顶合同书甲方:凉州区丰乐镇中心幼儿园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由协商,对凉州区丰乐镇中心幼儿园食堂吊顶达成以下施工协议:一、项目:食堂吊顶 二、标准:吊顶要求平整完好三、吊顶区域及面积:食堂操作间、副食库及消毒间,共计52.3平米。 四、包工方式及价格核算:包工包料,每平米45元,总计2354元。五、资金结算方式: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税票后甲方付款。六、其他: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期间保证施工安全,若乙方发生人身安全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保证学校的财物不损坏、不损失。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