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什么情况下使用“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1.什么时候使用该科目?
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中写到: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2.小规模是否使用该科目?
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也就是,没有规定使用“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3.“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10个科目?
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4.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哪10个专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5.待转销项税额的含义?
“待转销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6.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设置的目的?
设置目的:该明细科目主要核算满足会计上确认收入条件但不满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情况。
7.案例说明待转销项税额的运用?
案例1:甲企业将闲置库房对外出租,租赁期为3年,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每月租金20000元,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支付(后付租金方式),假设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对出租业务选择一般计税,税率为11%。
2017年1-6月
借:应收账款 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18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1982
(待转销项税额=20000÷(1+11%)×11%=1982元)
注: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因此先计入“待转销项税额”。
6月30日收到款项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1892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892
案例2:假设上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出租业务选择简易计税,征收率为5%时,其他情况不变。
借:应收账款2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9048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952
待转销项税额=20000÷(1+5%)×5%=952元
6月30日收到款项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5712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712
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712
贷:银行存款 5712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