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承诺书致:我公司承建的工程已竣工验收,现根据合同约定已具备报审结算资料条件,且经监理单位初审,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报工程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结算资料有遗漏的,属于增项的我公司不再要求增补。同时我公司所报工程结算造价不存在虚报现象,若我公司所报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双方核对确定的工程结算造价5%时,我公司愿意承担贵公司按工程结算审减额的10%收取的审核费用,审核费用由贵公司直接在我公司的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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