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案例分析:某企业介绍新投资者“折价增资”后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折价增资”是指新投资者投资入被投资企业的投入资金小于新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所占的投资比例乘以接受新投资者投资后的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或者说,被投资企业的旧投资者在接受新投资者投资后的被投资企业所占的投资比例乘以接受新投资者投资后的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小于新投资者投资前的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 “折价增资”后的被投资企业以后发生股权转让时,计算股权转让所得的历史基础是不变的,而且股权转让价格是以后发生股权转让时点的公允价,不会发生国家税收流失问
2、题,目前为止,因“折价增资”后的被投资企业的新股东拥有的净资产溢价没有征税的法律依据,不征收所得税。1、案情介绍自然人C投资100万成立B公司(即B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持有公司100%的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00万,公允价值为800万。为了扩大经营,C计划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A个人进行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双方签订的增资协议如下:A以100万资金参股,占公司20%的股权比例。请分析该增资扩股业务的财税处理。2、公司的会计处理假定投入的100万在公司的体现的实收资本为,则:(100万)20%,解得:25(万元),因此,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为万元)
3、:借:银行存款 100贷:实收资本 25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753、涉税处理分析增资后,公司的净资产为900万元,其中,拥有公司的净资产或权益为720万元(90080),小于增资前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800万元,即小80万元;拥有公司的净资产或权益为180万元(90020%),比增资时投入公司的资金100万元多80万元。这就是所谓的“折价增资”行为。本案例中,增资前,B公司的原股东自然人C将其实际占有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160万元(80020%)转移给了新投资者自然人的同时享有新投资者自然人A投入资金100万中的80万元(10080%),即公司原股东自然人C因为增资扩股将其原拥有的公司净资
4、产公允价值的80万转移给了A个人(90020%-100),增资后,C拥有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720万元(90080%),比增资之前的权益少了80万元;A拥有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的180万元(90020%),比增资时投入的100万资金多了80万。对于公司而言,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900万元(增资前净资产公允价的800万元+增资的100万元),注册资本为125万元(其中自然人股东C的权益资本为100万元,自然人投资者A的权益资本为25万元)。这就意味着公司自然人投资者A少付出80万元获得公司20%的股权,而投资者A少付出80万元是公司原自然人股东C买的单。这涉及到A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笔者认为如果对A不征税,则一定会引起避税行为的发生,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因此,我认为对A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