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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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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 作者: ———————————————————————————————— 日期: 2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 编号:SJ—JC—200914号 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批 准: 2009—12—09 审 核: 2009—12-10 校 核: 2009—12-09 编 写: 2009—12—08 新安江水力发电厂 2009年12月10日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新安江水力发电厂 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实施细则 (2009月12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1.1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深入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指导意见》(国家电网[2009]190号及《华东电网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确保新安江水力发电厂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和质量的可控、能控、在控,全面推进生产管理及现场作业的标准化工作,贯彻设备“零缺陷”管理理念,提升设备检修和运维管理水平,结合现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安江水力发电厂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1.2 开展现场作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手段,是确保现场作业任务清楚、作业程序清楚、作业质量要求清楚、危险点预控清楚、安全措施清楚,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的有效措施. 1.3 现场标准作业文本不仅包含现场作业指导书、作业卡,同时现场工作票、操作票也是现场作业的重要组成部份。现场工作票、操作票日常管理工作按厂发《工作票、操作票管理标准》执行。 1.4 本细则规定了现场作业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及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编制、执行、检查和监督考核,本厂从事生产作业的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运行、试验、检修人员应熟悉本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 1.5 本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新安江水力发电厂的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管理及实施,若与上级有关制度有不一致时以上级有关制度为准。 1.6 新安江水力发电厂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计划部。 第二章 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组织机构 2.1 为确保新安江水力发电厂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新安江水力发电厂标准化作业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 2.1.1 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担任 2.1.2 领导小组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计划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检修部主任、发电部主任、设备部主任、科信部主任等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部门正职 2.1.3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发动,布置总体规划,审核批准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实施情况等。 2.2 为确保新安江水力发电厂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新安江水力发电厂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实施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 2.2.1 工作小组组长:由生产计划部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2.2.2 工作小组成员:生产计划部各专业主管、检修部专责工程师、发电部有关专责工程师、安全监察部有关主管、科信部有关专业人员等。 2.2.3 工作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和修订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制定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及滚动规划。指导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编制、评价、修改.组织相关人员对结合设备大小修开展的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等。 2.3 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厂部根据人员情况发文明确. 第三章 各级人员工作职责 3.1 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职责:是本厂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 3.2 总工程师(分管副总)职责:全面(分管)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管理,负责批准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等文件。 3.3 技术部职责:是本厂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滚动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检修规程、事故预案等现场标准化作业文件编制、修订的组织实施;协助安全监察部检查现场标准化作业文件的执行情况,提出奖惩意见. 3.3.1 技术部部长(副部长)职责:是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管理. 3.3.2 技术部专业主管:按专业分工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专业编制及修订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计划的制定组织及审核工作,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等文件的审核工作;指导检修班组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等文件的编制工作;协助安监部对现场工作执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等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 3.3.3 技术部调度主管:了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开展情况,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等文件中有关运行设备停役的情况进行审核,保证其的合理性。 3.3.4 技术部技改(大修)主管:了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开展情况,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等文件中有关备品备件等进行审核,保证其的合理性。 3.4 技安科职责:负责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现场作业使用作业指导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标准化作业文件的安全会签。 3.4.1 技安科主任:是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管理。 3.4.2 技安科主管: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文件的安全会签;不定期对现场作业使用标准化作业文件的情况进行检查。 3.5 修试部职责:根据生产计划完成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等有关文件的校核工作;负责定期检修试验工作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编制批准执行工作;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执行后修订意见的收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各班组在检修试验中使用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负责定期检修试验工作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纸质文件的存档管理. 3.5.1 修试部部长(副部长):是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管理;批准定期检修工作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 3.5.2 修试部专职技术员:按专业分工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的校核工作;负责定期检修工作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审核工作;按专业分工检查督促有关班组进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编制;定期检查检修班组执行现场作业指导书的情况。 3.5.3 修试部班组长(技术员):按班组分管设备的要求,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编制工作;根据设备检修工作的需要,提前按范本的要求编制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定期检查本班检修人员执行现场作业指导书的情况;负责本班组现场作业指导书纸质文件的存档管理。 3.6 发电部职责:根据厂部计划完成现场巡检工作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等有关文件的编制校核工作;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执行后修订意见的收集工作;负责周月现场巡检作业指导书的编制批准执行工作. 3.6.1 发电部部长(副部长):是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管理;负责本部门现场巡检工作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等有关文件的校核工作;负责批准周、月现场巡检作业指导书。 3.6.2 发电部专职技术员:负责本部门现场巡检工作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校核周月现场巡检作业指导书;负责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执行后修订意见的收集工作。 第四章 现场标准化作业的管理 4.1 根据《湖南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入开展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厂实际情况暂规定凡列入我厂年度生产计划的常规性标准项目的现场作业都必须编写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并在作业指导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4.2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的涵盖范围应包括:机电设备计划性大、小检修(含机组A、B、C、D级检修)、设备定期试验及高压预试;设备运行和检修的定期巡检;水工建筑物的定期检查维护、水工观测等。 4.3 修试部、发电部是标准化作业的执行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实施;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对本部门的作业指导书进行评估、反馈和提出修改意见并归档;各部门明确一名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标准化作业工作的开展、检查评估、考核工作。 4.4 技术部是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写、汇总现场反馈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评估意见。 4.5 技安部不定期对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作业指导书,不断提高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水平. 4.6 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执行部门对本部门内部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本单位奖金考核内容.同时,厂部将把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开展和执行情况纳入对部门的月度奖金考核和班组技术管理考核. 4.7 凡列入我厂年度生产计划的大修、技改的非常规项目、设备投产试验及设备一般消缺的现场作业可以不用现场作业指导书,但应按标准作业平台中技措管理流程的要求,明确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并在“三措”的指导下开展项目实施。对此类设备在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按现场标准化作业要求组织实施。 第五章 现场标准化作业文件的编制、修订流程 5.1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是实现现场标准化作业工作的具体形式和方法。作业指导书的编写应突出现场安全和质量两条主线,以保证现场安全质量的可控、在控和能控,达到事前管理、过程控制和预控目标。 5.2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编写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参照国网公司《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写具体工作的作业指导书。 5.3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的形成由编写、校对、审核、会签、批准、编号形成正文下发七个环节,具体流程见“附图1”。 5.3.1 编写: 5.3.1.1 检修部各班组正、副班长、班组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专业人员或工作负责人负责本班设备管辖范围内的检修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5.3.1.2 发电部专工、值长、值班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运行设备巡检、设备模拟试验标准的编制工作。 5.3.1.3 设备部各班组正、副班长、班组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专业人员负责设备检修巡检、机组D修及水工建筑物维护、观测等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工作。 5.3.2 校核: 5.3.2.1 检修部的专工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检修作业指导书的校核工作; 5.3.2.2 发电部主任或副主任负责运行设备巡检、设备模拟试验标准的校核工作; 5.3.2.3 设备部主任负责本部门作业指导书的校核。 5.3.3 审核:生产计划部各专业的主管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作业指导书的审核工作。 5.3.4 安全会签:安监部负责各专业作业指导书的会签工作。 5.3.5 批准:总工或各专业分管总工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作业指导书的批准工作。 5.4 对已有标准作业指导书范本的现场执行作业指导书形成由编写、审核、批准、编号形成正文下发四个环节: 5.4.1 编制:由作业项目执行部门各班组专业技术人员或工作负责人根据已批准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及本次工作的特点形成现场执行作业指导书。 5.4.2 审核:由作业项目执行部门专工进行审核. 5.4.3 批准:由作业项目执行部门主任(副主任)批准. 5.5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在编制过程中应遵守的一般原则是: 5.5.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凡事由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的“四个凡事”原则. 5.5.2 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规程的要求,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应简单、明了,且含义具有唯一性. 5.5.3 应针对现场和作业对象的实际,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体现对现场作业的全过程控制,对设备及人员行为实现全过程管理,而不是照抄“范本”。 5.5.4 应集中体现工作(作业)要求具体化、工作人员明确化、工作责任直接化、工作过程程序化,并起到优化作业方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的作用。 5.6 各类现场作业指导书都应有统一编号,并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作业指导书的统一编号由标准论作业平台在生成正文自动形成。 5.6.1 作业指导书的编号遵循:专业(2位数)-文件类型(2位数)-年份(4位数)-流水号的规则进行。 5.6.2 文件类型为:专业分为:机械(JX)、电气一次(DQ1)、电气二次(DQ2)、水工(SG)、运行(YX)等;指导书(ZD)、技术措施(JC);流水号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年份按编制年份等。 第六章 现场标准化作业书的执行、检查及奖惩 6.1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学习或培训,保证作业人员熟悉掌握作业程序和各项安全、质量要求。 6.2 在现场作业实施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对作业程序是否按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要求正确执行负全面责任。工作负责人应亲自或指定专人根据执行情况逐项打勾或签字,不得跳项和漏项,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关人员也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6.3 对于在高处作业等特殊项目,签字可以与作业分开进行,但在开工前作业人员必须学习并掌握作业指导书中工作流程和安全、质量要求。作业时地面负责人应及时提醒高处作业人员注意作业行为,掌握工作节奏和进度。作业人员返回地面后应对高处作业的质量补充履行签字手续,以保证作业质量达到指导书的要求。 6.4 依据作业指导书进行工作时,如发现与现场实际、相关图纸及有关规定不符等情况时,应由工作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并经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审批人同意(可通过电话请示)后,方可继续按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后,作业指导书审批人应履行补签手续。 6.5 依据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进行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事先未发现的缺陷和异常,应及时汇报工作负责人,并进行详细分析,制定处理意见,并经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审批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下一项工作。设备缺陷或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应详细记录在作业指导书中。作业结束后,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审批人应履行补签手续。 6.6 作业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对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应用情况作出评估,明确修改意见并在作业完工后及时反馈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编写人,编写人应及时做出修改和完善. 6.7 现场标准化作业文件的执行情况检查:由安全监察部组织不定期的对现场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8 现场标准化作业书的执行考核情况厂部按月进行考核并与班组年度考核挂钩。 第七章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保管和归挡 7.1 为了加强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的统一管理,在生计网主页中建立“新安江电厂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库”,已编制完成并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范本存于指导书库中,由生计部专人负责维护。 7.2 执行过的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经评估、签字后由使用单位保存,其中试验记录部分和验收部分必须由执行部门负责归档。运行作业指导书保存时间不少于一年;检修作业指导书保存不少于一个检修周期. 7.3 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实施动态管理。各实施单位应及时进行检查、总结、补充、完善;作业人员应及时填写使用评估报告(指导书中有专门栏目),对指导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修改,修改工作由编写人完成。 第八章 附则 8.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8.2 本细则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附件1: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范本编写审批流程: 现场作业指导书编写 现场作业指导书校对 安监会签 专业会签 现场作业指导书审核 现场作业指导书相关专业会签 现场作业指导书安监会签 现场作业指导书批准 审核人编号、形成正文下发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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