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寿光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与绿色通道连接线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专项评价
目 录
第一章 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1
第二章 生态环评影响分析…………………………………………14
1 声环境影响评价
1.1 评价目的
评价的目的为预测拟建项目可能对该地区声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防护措施,从而达到改善该声环境,保护周围敏感目标不受影响的目的。
1.2 评价范围
公路专用线起点与终点间直线距离42.508km,根据导则路上线路评价范围按路线中轴线各向外延伸200米,经计算,本项目评价区域17.0032km2。
1.3 环境噪声现状
1.3.1 监测布点
根据公路路线走向及沿线敏感点分布情况,共布设26个测点。监测点具体位置见表1-1。
表1-1 噪声敏感点列表
序号
敏感点
与路线相对方位
距离(m)
人口数
1.
邢家茅坨
E
12
1580
2.
朱桥庄
E
120
713
3.
马店乡
E
40
1391
4.
庞家庄
E
43
1260
5.
西文
W
49
595
6.
西河
E
71
836
7.
冀家庄
E
80
615
8.
牟家庄
E
32
230
9.
翟家庄
W
180
780
10.
王裴庄
E
76
435
11.
李王庄
E
217
806
12.
南台头
W
408
1035
13.
北孙家
W
301
1030
14.
南孙家
W
442
720
15.
蔺家庄
W
703
648
16.
孙家庄
W
302
1163
17.
李家
W
575
1198
18.
刘桥
W
330
790
19.
高家官庄
W
375
450
20.
邢家庄
E
504
330
21.
大李家村
W
400
1570
22.
西张家庄
E
510
960
23.
二黄庄
W
550
488
1.3.2 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于2006年11月21日,白天和夜间各一次。测量时无雨、风力小于四级。监测仪器为AWA6218噪声统计仪。
1.3.3 监测方法
监测按照《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T14623-93进行。
1.3.4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A)。
1.3.5 监测结果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1-2。
表1-2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序号
敏感点
昼间
夜间
1
邢家茅坨
60.1
51.2
2
朱桥庄
54.0
40.9
3
马店乡
62.6
55.4
4
庞家庄
51.1
44.7
5
西文
62.1
52.6
6
西河
57.8
40.8
7
冀家庄
60.2
51.9
8
牟家庄
47.2
38.5
9
翟家庄
62.1
45.0
10
王裴庄
65.1
58.7
1.2 噪声环境现状评价
1.2.1 评价标准
噪声现状评价乡村生活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1.2.2 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超标值法,计算公式为
P = Leq - Lb
式中:P—超标值,dB(A);
Leq—测点等效A声级,dB(A);
Lb—噪声评价标准,dB(A)。
1.2.3 评价结果
噪声现状评价结果见表1-3。
表1-3 噪声现状评价结果表 单位:dB(A)
测点编号
昼 间
夜 间
Leq
Lb
P
Leq
Lb
P
1#
60.1
60
0.1
51.2
50
1.2
2#
54.0
-6
40.9
-9.1
3#
62.6
2.6
55.4
5.4
4#
51.1
-8.9
44.7
-5.3
5#
62.1
2.1
52.6
2.6
6#
57.8
-2.2
40.8
-9.2
7#
60.2
0.2
51.9
1.9
8#
47.2
-12.8
38.5
-11.5
9#
62.1
2.1
45.0
-5
10#
65.1
5.1
58.7
8.7
由表1-3可见,1#邢家茅坨、3#马店乡、5#西文、7#冀家庄、10#王裴庄昼间、夜间噪声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超标范围为0.1-5.1dB(A),夜间超标范围为1.2-8.7dB(A);9#翟家庄、16#南孙家昼间噪声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的要求,超标范围为2.1-1.9dB(A);其余各敏感点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的要求。沿线无重大噪声源,噪声主要来自社会生活。
1.4 环境噪声影响预测
1.4.1 预测方法、内容、范围
按交通部JTJ005-96《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中有关交通部噪声模型和算法进行预测;评价量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LAeq,预测内容为预测点接收到的各型车辆昼间和夜间交通噪声值(LAeq)交和预测点接收到的环境噪声预测值(LAeq)预;评价范围为路中心线两侧200米范围。
1.4.2 预测模型
1.4.2.1 公路交通噪声预测
⑴、i 型车辆行驶于昼间或夜间,预测点接收到小时交通噪声值按式(1)计算:
......(1)
式中:
(LAeq)i----i型车辆行驶于昼间或夜间,预测点接收到小时交通噪声值,dB;
LW----第i型车辆的平均辐射声级,相当于7.5m处的A声级,dB;
Ni----第i型车辆的昼间或夜间的平均小时交通量,辆/h;
vi----i型车辆的平均行驶速度,km/h;
T----LAeq的预测时间,在此取1h;
ΔL距离----第i型车辆行驶噪声,昼间或夜间在距噪声等效行车线距离为r的预测点处的距离衰减量,dB;
ΔL纵坡----公路纵坡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dB;
ΔL路面----公路路面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dB。
⑵、各型车辆昼间或夜间使预测点接到的交通噪声值应按式(2)计算:
......(2)
式中:
(LAeq)L、(LAeq)M、(LAeq)S---分别为大、中、小型车辆昼间或夜间,预测点接到的交通噪声值,dB;
(LAeq)交--- 预测点接收到的昼间或夜间的交通噪声值,dB;
ΔL1---- 公路曲线或有限长路段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dB;
ΔL2---- 公路与预测点之间的障碍物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dB;
1.4.2.2 预测点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预测值应按式(3)计算:
....(3)
式中:
(LAeq)预----预测点昼间或夜间的环境噪声预测值,dB;
(LAeq)背----预测点预测时的环境噪声背景值,dB;
1.4.3 预测模式中有关参数的确定
1.4.3.1 平均行驶速度的计算
⑴、适用于在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交通噪声预测所需要的汽车行驶速度计算。
⑵、车型分为小、中、大三种,车型分类标准见表1-4。
表1-4 车型分类标准
车 型
汽车总质量
小型车(S)
3.5t以下
中型车(M)
3.5~12t
大型车(L)
12t以上
注:大型车包括集装箱车、拖挂车、工程车等,实际汽车排放量不同时可按相近归类。
⑶、汽车行驶平均速度计算
a、小型车平均速度计算公式:
(4)
式中:YS----小型车的平均行驶速度,km/h;
X-----预测年总交通量中的小型车小时交通量,车次/h。
b、中型车速度计算公式:
(5)
..
式中:YM----中型车的平均行驶速度,km/h;
X-----预测年总交通量中的中型车小时交通量,车次/h。
c、大型车平均行驶速度按中型车车速的80%计算。
⑸、公式适用条件
a、用于高等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小型车120kg/h。
b、小型车计算公式 适用于小型车占总交通量的50%以上和小型车小时交通量70~3000车次/h。
c、中型车计算公式适用于中型车小时交通量25~2000车次/h。
d、只适用于昼间平均行驶速度的计算。
⑹、公式修正
a、当设计车速小于120km/h,公式计算平均车速按比例递减。
b、当小型车交通量小于总交通量的50%时,每减少100车次,其平均车速以30%递减,不足100车次按100车次计。
按式(4)、式(5)计算得出车速后,折减20%作为夜间平均车速。
1.4.3.2 其它参数的计算
⑴、各类型车(相当于在7.5米处)平均辐射声级LW,i,应按式(6)计算:
...............(6)
式中:i----表示大(L)、中(M)、小(S)型车,按附录B划分;
vi----各型车平均行驶速度,按附录B计算,km/h。
⑵、距离衰减量ΔL距离的计算:
a、计算i型车昼间或夜间的车间距di,应按式(7)计算:
(m) (7)
式中:Ni----i型车昼间或夜间平均小时交通量,辆/h。测量时间一般分为:昼间(06:00~22:00)和夜间(22:00~06:00)两部分。
b、预测点至噪声等效行车线的距离(r2)按式(8)计算:
(m) (8)
式中:DN----预测点至近车道的距离,m;
DF----预测点至远车道的距离,m。
c、ΔL距离应按(9)计算:
(9)
式中:K1----预测点至公路之间地面状况常数,应按表1-5取值。
K2----与车间距di有关的常数,应按表1-6取值。
表1-5 地面状况常数
硬地面
K1=0.9
一般地面
K1=1.0
绿化草地地面
K1=1.1
注:硬地面是指经过铺筑路面,如: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条石、块石及碎石地面等。
表1-6 与车间距有关的常数
di(m)
20
25
30
40
50
60
70
80
100
140
160
250
300
K2
0.17
0.5
0.617
0.716
0.78
0.806
0.833
0.840
0.855
0.88
0.885
0.89
0.908
⑶、公路纵坡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ΔL纵坡,应按式(10)计算:
(10)
式中:β----公路的纵坡坡度,%。
⑷、公路路面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ΔL路面,按表1-7取值。
表1-7 路面修正量
路面
ΔL路面(dB)
沥青混凝土路面
0
水泥混凝土路面
1~2(注)
注:当小型车比例占60%以上时,取上限,否则取下限。
⑸、公路弯曲或有限长路段引起的交通噪声修正量ΔL1,应按式(11)计算:
(11)
式中:θ----预测点向公路两端视线间的夹角,(°)。
1.4.3.3 预测参数
车流量、昼夜比、车型比等具体数据详见1-8。
表1-8 交通量预测表 单位:辆/日 (绝对值)
交通量
2010年
2015年
2020年
2029年
2030年
日交通量(折合小客车)
8092
11583
14700
19440
19976
昼间小时交通量
494
707
898
1187
1219
夜间小时交通量
180
258
327
433
445
注:车种构成为:小客车约占65.0%、中型车约占23.9%、大型车约占17.9%(包括拖挂车),昼夜比:1.37。
1.4.4 公路交通噪声预测与评价
1.4.4.1 公路交通噪声预测结果
根据预测模式、结合各路段工程情况确定的各相关参数,确定本公路等效声线为距路肩7米处,计算出各路段在其平均路基为1m时各评价年份,距公路不同距离接收点处的交通噪声预测值,见表1-9,各敏感点距等效声线的距离见表1-10,敏感点噪声值预测结果见表1-11。
表1-9 交通噪声的衰减 单位:dB(A)
预测年度
预测
时间
距 路 肩 距 离(m)
8
17
37
47
57
77
87
127
187
207
2010
昼间
81.9
75.4
68.6
66.5
64.9
62.3
61.2
57.9
54.6
53.6
夜间
77.9
71.4
64.6
62.5
60.9
58.3
57.2
53.9
50.6
49.6
2015
昼间
82.6
76.1
69.3
67.2
65.6
63
61.9
58.6
55.3
54.3
夜间
78.6
72.1
65.3
63.2
61.6
59
57.9
54.6
51.3
50.3
2020
昼间
82.9
76.4
69.6
67.5
65.9
63.3
62.2
58.9
55.6
54.6
夜间
78.9
72.4
65.6
63.5
61.9
59.3
58.2
54.9
51.6
50.6
2030
昼间
87.7
81.2
74.4
72.3
70.7
68.1
67
63.7
60.4
59.4
夜间
83.7
77.2
70.4
68.3
66.7
64.1
63
59.7
56.4
55.4
表1-10 各敏感点距等效声线的距离
村庄名称
邢家茅坨
朱桥庄
马店乡
庞家庄
西文
西河
冀家庄
牟家庄
翟家庄
王裴庄
距离(m)
13
113
43
44
48
72
81
36
181
77
表1-11 敏感点噪声值预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
时间
现状值
叠加值
预测值
标准值
超标值
邢家茅坨
2010
昼间
60.1
78.5
78.5
70
8.5
夜间
51.2
74.5
74.5
55
19.5
2015
昼间
60.1
79.8
79.8
70
9.8
夜间
51.2
74.7
74.7
55
19.7
2020
昼间
60.1
80.1
80.1
70
10.1
夜间
51.2
75.0
75.0
55
20
2030
昼间
60.1
85.4
85.4
70
15.4
夜间
51.2
80.4
80.4
55
25.4
朱桥庄
2010
昼间
54.0
59.
60.1
60
0.1
夜间
40.9
55.0
55.1
50
5.1
2015
昼间
54.0
59.7
60.7
60
0.7
夜间
40.9
55.7
55.7
50
5.7
2020
昼间
54.0
60.0
60.9
60
0.9
夜间
40.9
56.0
56.0
50
6
2030
昼间
54.0
64.8
65.1
60
5.1
夜间
40.9
60.8
60.8
50
10.8
马店乡
2010
昼间
62.6
67.3
68.5
70
-1.5
夜间
55.4
63.3
63.9
55
8.9
2015
昼间
62.6
68.0
69.1
70
-0.9
夜间
55.4
64.0
64.5
55
9.5
2020
昼间
62.6
68.3
69.3
70
-0.7
夜间
55.4
64.3
64.8
55
9.8
2030
昼间
62.6
73.1
73.4
70
3.4
夜间
55.4
69.1
69.2
55
14.2
庞家庄
2010
昼间
51.1
67.
67.1
70
-2.9
夜间
44.7
63.1
63.1
55
8.1
2012
昼间
51.1
67.8
67.8
70
-2.2
夜间
44.7
63.8
63.8
55
8.8
2020
昼间
51.1
68.1
68.1
70
-1.9
夜间
44.7
64.1
64.1
55
9.1
2030
昼间
51.1
72.9
72.9
70
2.9
夜间
44.7
68.9
68.9
55
13.9
西文
2010
昼间
62.1
66.5
67.8
60
7.8
夜间
52.6
62.5
62.9
50
12.9
2012
昼间
62.1
67.2
68.3
60
8.3
夜间
52.6
63.2
63.5
50
13.5
2020
昼间
62.1
67.5
68.6
60
8.6
夜间
52.6
63.5
63.8
50
13.8
2030
昼间
62.1
72.3
72.6
60
12.6
夜间
52.6
68.3
68.4
50
18.4
西河
2010
昼间
57.8
62.9
64.0
60
4
夜间
40.8
58.9
58.9
50
8.9
2012
昼间
57.8
63.6
64.6
60
4.6
夜间
40.8
59.6
59.6
50
9.6
2020
昼间
57.8
63.9
64.8
60
4.8
夜间
40.8
59.9
59.9
50
9.9
2030
昼间
57.8
68.7
69.0
60
9
夜间
40.8
64.7
64.7
50
14.7
冀家庄
2010
昼间
60.2
61.8
64.0
60
4
夜间
51.9
57.8
58.7
50
8.7
2012
昼间
60.2
62.5
64.5
60
4.5
夜间
51.9
58.5
59.3
50
9.3
2020
昼间
60.2
62.8
64.7
60
4.7
夜间
51.9
58.8
59.6
50
9.6
2030
昼间
60.2
67.6
68.3
60
8.3
夜间
51.9
63.6
63.8
50
13.8
牟家庄
2010
昼间
47.2
68.6
68.6
70
-1.4
夜间
38.5
64.6
64.6
55
9.6
2015
昼间
47.2
69.3
69.3
70
-0.7
夜间
38.5
65.3
65.3
55
10.3
2020
昼间
47.2
69.6
69.6
70
-0.4
夜间
38.5
65.6
65.6
55
10.6
2030
昼间
47.2
74.4
74.4
70
4.4
夜间
38.5
70.4
70.4
55
15.4
翟家庄
2010
昼间
62.1
54.9
62.8
60
2.8
夜间
45.0
50.9
51.8
50
1.8
2015
昼间
62.1
55.6
62.9
60
2.9
夜间
45.0
51.6
52.4
50
2.4
2020
昼间
62.1
55.9
62.9
60
2.9
夜间
45.0
51.9
52.7
50
2.7
2030
昼间
62.1
60.7
64.4
60
4.4
夜间
45.0
56.7
56.9
50
6.9
王裴庄
2010
昼间
65.1
62.3
66.9
60
6.9
夜间
58.7
58.3
61.5
50
11.5
2015
昼间
65.1
63
67.1
60
7.1
夜间
58.7
59
61.8
50
11.8
2020
昼间
65.1
63.3
67.3
60
7.3
夜间
58.7
59.3
62.0
50
12
2030
昼间
65.1
68.1
69.8
60
9.8
夜间
58.7
64.1
65.2
50
15.2
由表1-10可见,邢家茅坨昼夜噪声预测值均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4类标准,马店乡、庞家庄、牟家庄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4类标准;朱家桥、西文、西河、冀家庄、翟家庄、王裴庄噪声预测值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类标准。
1.4.4.2 噪声控制措施
拟建项目建成后邢家茅坨昼间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4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范围为8.5~15.4d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为19.5~25.4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朱家桥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范围为0.1~5.1d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为5.1~10.8dB(A)。采用相邻一侧种植40米宽防护林,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的方法,可降低噪声值10 dB(A)。
马店乡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4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值3.4d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8.9~14.2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庞家庄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4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值2.9d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8.1~13.9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西文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范围7.8~12.6d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12.9~18.4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西河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范围4~9d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8.9~14.7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冀家庄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范围4~8.3,夜间噪声最大超标值8.7~13.8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牟家庄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4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值4.4d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9.6~15.4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翟家庄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范围2.8~4.4dB(A),夜间噪声超标超标范围1.8~6.9dB(A),采用相邻一侧种植乔灌相间、宽20米防护林,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的方法,可降低噪声值8 dB(A)左右。
王裴庄噪声超过《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82)2类标准,昼间噪声超标范围6.9~9.8B(A),夜间噪声超标范围11.5~15.2dB(A),在公路相邻设立隔声屏障,并铺筑吸声降噪沥青路面后,噪声值可降低26dB(A)。
1.4.4.3 小结
经过降噪处理后,各敏感点的噪声均满足标准。
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和范围
公路线起点与终点间路程42.508km,根据导则路上线路评价范围按路线中轴线各向外延伸200米,经计算,本项目评价区域总面积约为17.0032km2。
2.2 生态环境影响识别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指标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地形地貌
土地占用
环境因素
野生动物
土壤侵蚀
生物要素
生态影响
指标体系
植被
土地利用格局
社会因素
景观格局
图2.1 生态环境影响指标体系
2.3 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2.3.1土地利用现状
拟建公路路线经过地区基本为农村、农田或林地,村庄相对比较密集。
从土地利用情况看,现状期区域用地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耕地、林地和荒地为主,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耕地包括蔬菜及棉粮,人工林地包括人工护堤林、及绿化带幼林,区域内无天然及次生林地,河滩主要为草地。
2.3.2 植被覆盖特征
本区域农垦活动历史长、强度大,已经不存在原生植被,公路两侧为农作物植被和草丛。人工林以旱柳、毛白杨为主;农作物主要为蔬菜、小麦、玉米;草地主要物种为狗尾草、菅草、远东芨芨草等。
该区域植被人为性、次生性较强,但对于保持水土和生态系统功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公路两侧的人工林,其地下发达的根系和地上茂密的树冠对减少水土流失具有重要的作用,河漫滩大面积的农作物和草地对于水土保持的作用也不可忽略。
2.3.3 物种多样性
林草地物种较作物植被丰富,缺点是优势种少,多数物种为伴生种或偶见种。该区域的物种数量较少,主要是因为该区域生境多样性低,生境质量不高,环境人工化程度相对较高。
2.3.4 土壤流失
本区域土壤侵蚀动力来源以水蚀为主,主要在降水丰富的夏季随地表径流流失,另外由于区内植被覆盖差与耕作形成大面积裸露的土层,在强风季节也有风蚀存在。该区土壤流失的主要特点是时空分布不均匀。在时间分布上,强度侵蚀主要集中在降水丰富的夏秋季节;在空间分布上,土壤侵蚀强度随地形、土壤结构、植被覆盖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沟谷、农田、裸露地的土壤侵蚀强度最大,疏林、灌丛的土壤侵蚀强度次之,植被覆盖良好的缓坡土壤侵蚀强度较轻。
土壤侵蚀造成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在:使生境恶化,植被发育更加困难。
2.4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拟建公路的工程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特点,在不同的工程阶段,不同类型的工程活动对生态环境中各主要因子的影响列表见表2-1。
表2-1 公路对生态环境中主要环境因子的影响
影响类别
影响方式
有利影响
营运期改善当地生产条件、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
不利影响
施工期和运营初期的占地、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加重,营运期沿线的地面动物迁移受阻,生物和人类受交通尾气和噪声影响。
可逆影响
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和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大。
不可逆影响
永久占地,地面动物迁移受阻,沿线生物和人类受交通尾气和噪声污染。
近期影响
占用土地,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加重。
远期影响
地面动物迁移受阻,沿线生物和人类受交通尾气和噪声污染。
一次影响
占有土地。
累积影响
交通噪声和尾气对生物和人类健康的不利影响。
明显影响
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大、运营期的绿化改善生态环境条件。
潜在影响
公路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有利和不利影响并存,如果及时采取恢复生态措施可改善沿线的生态环境,否则会恶化沿线的生态环境,也不利于公路营运效益的发挥。
局部影响
生态环境从施工期的破坏到营运期的恢复。
区域影响
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供有利条件。
由此可见,拟建公路对生态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施工期和营运初期的占有土地、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加重,营运期的地面动物迁移受阻和沿线生物受噪声和尾气的污染。其中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不利的、一次性的、明显的、局部的影响,而营运期的影响主要是长期的、累积的影响,是以有利和不利、明显和潜在、局部和区域、可逆和不可逆影响并存特点。
2.4.1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堆料施工破坏植被,开挖土方增加土壤流失,废料、弃渣增加固体废弃物、噪声扬尘影响居民生活和动植物生存,以及因弃渣、堆料的不妥善的管理而造成的水面的污染,从而对水生植被的破坏。另在该项目施工期取土作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的影响较为突出。总的来说,建设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时空集中、强度大的特点。
2.4.1.1堆料施工对植被的影响
在建设施工期,部分建筑物占用草地和耕地,建筑物所在位置的植被将全部被清除,地面全部硬化,这部分植被将永远不能在就地得到恢复,只能通过异地恢复植被进行补偿;由于施工和堆积建筑材料和废料,建筑物周围的植被也将受到压踏甚至清除,且因此而破坏的植被面积要大于建筑物占地,但这部分植被在施工完成后可以得到就地恢复和重建,草地的恢复与重建较快,林地的恢复和重建则比较慢,即使幼林也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或是由于堆积建筑材料和废料的不合理的管理而造成对河流水体的污染,从而对水生植物造成影响。
2.4.1.2取土方案的生态影响
取土作业除了造成取土场生物量的直接损失外,还容易破坏农田排水系统,改变土壤结构,使土地肥力下降,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
经调查了解,项目所在境内干渠较多,农田灌溉等水利设施较发达。工程取土可以与农田灌溉水利设施清淤相结合,尽量利用清淤土方,减少取用耕地土方数量。此外,路基用土可联系使用附近电厂的粉煤灰。不但可以解决电厂固废堆存造成的环境污染,还可以有效减少取土量,保护生态环境。
取土场如隔断了原有农田灌溉体系,必须采取导流,改路等措施保证原有农田灌溉渠道输排水顺畅。
取土场的设置过程中应多参考当地群众的意见,了解拟设取土场附近的土地使用情况,选择条件差、肥力差、作物产量低的地块或废弃土块,对于人均耕地面积较少的村庄尽量不设取土场。此外,对于取土深度较浅或取土前地形相对较高的取土场,取土过后应采取相应的覆土还耕措施。大面积取土且取土较深时,应将表土以下30cm的土层挖出暂时堆存,待取土作业完成后回填,减少土地肥力损失,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由于取土导致的植被覆盖率下降。拟建取土场挖深为3~4m,工程沿线地区主要为平原地形地貌,因此部分地下水位较高、易积水的取土坑可改造为鱼塘、藕池,发展水产养殖。针对公路所在平原地区地势平缓,路线排水缺乏出口的情况,可将距离公路路线较近的取土场改建为路线排水蒸发池或蓄水坑,汇集附近路线边沟积水。根据山东省的高速公路建设经验,取土坑只要做好农田排水措施,避免恢复耕种的取土场雨季积水,取土场的复耕还田可以极大减轻施工取土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取土场边坡应及时进行绿化,植草或者植树,防止水土流失。草能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在同样的降雨条件下,已植草地面比裸露地面冲刷量减少75~85%,每平方公里草地可蓄水约96t,草地载水是降水量的60~80%,而裸露地面载水仅为降水量的10~20%。因此,对取土场边坡进行植草处理后,可以大大减轻水土流失。
2.4.2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对策
2.4.2.1 取弃土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对策
拟对取土场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⑴ 沿取土场开挖面坡顶外缘设截水沟以截取开挖坡面以上山坡的汇水,并将截取的水引入与附近沟渠排走,避免水流对开挖面土体的冲刷。
⑵ 取土场开挖边坡裸露面在降雨及地表径流作用下,易产生面蚀或细沟侵蚀,为此,主要采用当地易生长的优势草种进行植物护坡。
⑶ 将取土场的取土过程与农业开发规划设计和造林相结合,尽量集中取土,取土后形成的陡坎进行削坡,以防止坍塌。
综上所述,在采取一定的措施后,取土作业的生态影响较小,取土方案在环境上是可行的。
2.4.2.2 工程临时占地的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对策
工程临时占地主要是指用于预制厂、料场及施工营地等设施场所的用地。工程临时占地改变了土地使用功能,减弱了土地的生态利用功能,破坏了地表植被。因此应采取相应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营地的布设可尽量租用当地村民的房屋,施工营地禁止设在林区,施工人员不得烧林、毁林,临时用地内的林木尽量少砍或不砍,确实需要砍伐的,施工结束后应补种相应数量的林木。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松土整治。施工结束后应迅速恢复土地的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进行绿化,植草植树,防止因土壤裸露加剧水土流失。
2.4.3运营期生态影响
2.4.3.1土地利用
建成后,土地利用类型有明显的变化,因新增公路用地及大桥建设占地挤占一部分草地、林地、耕地。少量的未利用荒地通过就地人工绿化措施得以治理。新增加的用地类型为人工林地、交通用地。区域内用地类型以水浇地和城市用地为主。从土地利用情况看,建成期区域用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城镇用地和水浇地、村居用地减小,交通用地有了较大的增加,并且通过人工绿地的构建将较现期有较大的提高,草地面积虽有减少但变化不大。因此合理的人工绿化措施对该区域生态环境的防护和改善至关重要。
2.4.3.2植被覆盖特征
(1)群落类型
公路建成后,新增加的人工林地将和保留的原有植被共同组成区域植被外貌,执行植被的生态功能。原有的林地、草地群落仍然存在,但草地的面积有所减小,林、草地的物种组成、结构与外貌也将通过保育和恢复逐渐变化,生态功能逐渐增强;新增加的人工林、绿地的功能主要是维持生态平衡、提高景观质量。
人工绿地的构建应遵循三个原则:(1)实现生态功能优先原则,即人工植的设计应首先保证实现起其蓄水、保土、改善生态环境等生态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其观赏效果;(2)符合生态学规律、确保生态安全原则,即物种的配置、人工植被的建立要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和植被发展的自然规律,并不对区域现有的物种、植被和生态环境产生有害影响,近可能选择本地物种和外来归化种,根据生境条件和功能目标,逐步建立生态功能完善的复杂、安全的植物群落;(3)可持续性和低费用原则,即人工建立的植物群落应逐渐实现自我更新和持续发展,尽量降低运行成本。应该将生态学思想深入贯彻在绿化设计中,建立功能完善、生物多样性丰富、持续安全、低投入的人工植被,并促使主要人工植被向区域潜在植被发展,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规划中设计的人工植物群落类型主要有防护林、草坪等,为了提高群落的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建议避免建立成分、结构单一的植物群落,建立多物种、多层次,乔、灌、草结合的复杂的生物群落,且物种的选择以本地种优先,外来归化种次之,尽量避免使用外来种,尤其是引种后果不明的外来物种必须慎重考虑,严格控制。
(2)植被覆盖率
由于人工林、绿地的构建,自然和人工林地的覆盖率将比现状期的林地有很大提高,但由于部分水浇地被规划为交通用地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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