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车位转让协议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226032 上传时间:2024-05-23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51.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车位转让协议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车位转让协议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车位转让协议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车位转让协议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车位转让协议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车位转让协议书1、车位转让协议书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为了方便乙方在XXXX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XXXX编号为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

2、,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

3、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

4、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十三、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甲方:乙方:代表:代表:年月日2、车位转让协议书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鉴于:甲方和XX有限公司于20XX年12月13日共同签署的合作开发XX花园补充协议书(

5、见附件一)约定:XX有限公司将XX花园地下车库32个车位(见附件二)作价抵扣上交利润,作价标准为每个车位7.2万元,由甲方自行处理变现,XX有限公司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故甲方对上述车位享有转让和处分的权利。一、甲方将位于XX花园地下车库的B5车位,(见附件二)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置。二、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本协议之附件一、附件二的客观真实,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三、甲、乙双方约定车位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四、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支付价款,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

6、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将价款划入甲方上述收款银行帐户时即行生效。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XX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自承担)。七、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车位不能办理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须按转让价款双倍赔偿。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九、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十、本协议的附件为本

7、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一、合作开发XX花园补充协议书的有效复印件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年月日3、车位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

8、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XX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2、违约责任:(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

9、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使用限制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

10、,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五、使用管理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六、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11、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年月日4、车位转让协议书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_年_月_日在_市_(区/县)签订。协议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东南郡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车位的基本情况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_。(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1.2地下室内墙面为普通水泥砂浆粉刷、

12、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东南郡一期”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三、转让价款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_元(大写:_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

13、如下处理(不作累加):5.1逾期在_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5.2逾期超过_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的违约金。六、交付期限与方式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_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

14、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八、使用管理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

15、九、其他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9.2_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

16、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_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证件号码:_证件号码:联系地址: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_月_日_年_月_日5、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库

17、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三、付款方式及责任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

18、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四、使用管理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五、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