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瑞安市华光经编厂印染车间
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ZHE JIANG RUIYANG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CO.,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1、建设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建设规模 1
1.3主要生产设备 2
1.4主要原辅材料和公用工程消耗 3
1.5主要生产工艺 4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6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6
2.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6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7
3.1建设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7
3.2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 10
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0
3.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4
3.5环保投资分析 15
3.6社会经济效益损益分析 15
4、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6
4.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6
4.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8
4.3建设项目其他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19
5、建议 21
6、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22
瑞安市华光经编厂印染车间整治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瑞安市华光经编厂成立于1985年,现状厂区位于瑞安市塘下镇鲍田中心东路101号,主要从事汽车内饰面料的生产、销售,产品适用于汽车座椅、门板、侧围、顶棚等,现与一汽大众、一汽解放青岛、一汽四环、一汽海马、广汽集团、南京马自达、重庆福特、天津一汽、郑州日产等汽车厂配套。企业占地面积约35000m2,建筑面积约38000 m2,其中印染车间面积约650 m2。
2013年6月,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瑞安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等文本的通知》(瑞政办[2013]152号),根据其中《瑞安市印染行业整治提升方案》有关内容,其整体目标是通过深化整治,规范我市印染行业行业有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瑞安市华光经编厂属于原地整治提升企业,依据瑞政办[2013]152号有关验收要求,企业进行整治提升,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实现增产减污,企业总产能从整治前的年产450万米汽车面料扩大为年产810万米汽车面料,其中内饰经编布600万米、汽车内饰纬编布150万米、汽车内饰机织布60万米。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以塘经技备案[2013]204号文件同意企业扩大产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受企业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35号)承担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在现场踏勘、调查、监测及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3年11月12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我单位在专家审查意见基础上,对环评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该报批稿,提请审批!
1.2建设规模
结合企业目前订单情况,原有已批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要,此次整治提升,企业淘汰一台老旧染色机,并新增4台染色机(其中1台打样机),通过增加生产班次,延长生产时间,企业深入挖掘产能潜力,最终形成年产经编面料600万米、纬编面料150万米、机织面料60万米的生产能力。整治后情况见表1-1。
表1-1 项目规模
序号
名称
整治前
新增
整治后
1
经编面料
300万米/a
300万米/a
600万米/a
2
纬编面料
100万米/a
50万米/a
150万米/a
3
机织面料
50万米/a
10万米/a
60万米/a
1.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2。
表1-2 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整治前(依据原环评)
整治后
新增
1
提花大圆机
12
17
+5
2
经编机
2
18
+16
3
电子提花织机
2
4
+2
4
整经机
4
5
+1
5
定型机
2
2
0
6
剪毛起毛压花机
4
7
+3
7
梭织机
8
14
+6
8
起绒机
1
1
0
9
染色机
8
11
+3
其中
SME500D
1
0
-1
ASME600C
2
2
0
ASME300C
2
2
0
SME30
1
1
0
SMZ10
1
1
0
GR202
1
1
0
HJF-2-500KG
0
1
+1
HJF-2-200KG
0
1
+1
HJF-2-300KG
0
1
+1
HAS-1-5KG
0
1
+1
10
脱水机
2
2
0
11
锅炉
1(4T/h)
3(4T/h、6T/h、160万大卡/h)
+2
1.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原材料消耗见表1-3。
1-3 整治提升前后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清单 单位t/a
序号
原料名称
整治前
(依据实际情况)
整治后
整治前后变化量
1
低弹丝
500
1250
+750
2
长丝
300
750
+450
3
海绵
240
600
+360
4
胶水
50
125
+75
5
分散染料
3.5
9
+5.5
6
助剂
20
50
+30
其中
匀染剂
5
12
+7
分散剂
5
12
+7
清洗剂
10
26
+16
起毛剂
0.5
1.2
+0.7
7
醋酸
15
40
+25
8
连二亚硫酸钠
(保险粉)
10
25
+15
9
氢氧化钠
10
25
+15
10
煤炭
1600
3000
+1400
11
自来水
70000
130000
+60000
1.5主要生产工艺
企业主要工艺流程如下所示,工艺过程说明见表1-4。
①经编面料生产工艺:
②纬编面料生产工艺:
③机织面料生产工艺:
④布料染色工艺:
⑤纱线染色工艺:
表1-4 项目工艺生产过程
名称
工艺流程简述
整经
将一定根数的涤纶、锦纶、尼龙单丝按规定的长度和宽度平行卷绕在经轴或织轴上的工艺过程,该过程在整经机上完成。
纬编
将纱线由纬向顺序地喂入针织机的工作针上成圈并相互串套而形成针织布。纬编设备会产生噪声污染。
经编
将经向平行排列的纱线于经向喂入平行排列的织针上,同时进行成圈而形成的针织布。经编设备会产生噪声污染。
机织
将整经后的纱线根据客户需求喂入剑杆机,通过织机形成机织布。
前处理
为浅色系产品的去油清洗,该过程采用去油清洗剂,去除布料上残留的油污,浅色系产品约占产品总量的60%,前处理废水量约为染液用量2倍。
印染
根据客户需求,对织造好的产品进行染色,该过程在染色机内进行。本项目染色机类型分为高温高压染色机(130摄氏度,0.6MPa),该过程产生大量的前处理、印染及溢流、清洗废水。
起毛
用密集的针或刺将织物表层的纤维剔起,形成一层绒毛的工艺过程。起毛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与噪声。
剪毛
剪毛机剪去织物表面不需要的茸毛的工艺过程。剪毛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固废。
定型
定型是利用织物在潮湿状态下具有一定的可塑性能,将其门幅拉至规定的尺寸,从而消除部分内应力,调整经纬纱在织物中的形态。在定型过程中,织物上的化纤油、染化料残留物等由于温度高部分挥发而产生少量废气。
复合
企业经编面料、纬编面料及机织面料加工完成后,需复合一层海绵,复合有两种方式,一种为胶水复合,另一种为燃烧复合,其中胶水复合约占总复合面料的30%,燃烧复合约占70%。胶水复合采用水性环保胶水,复合过程中仅产生少量有机废气,复合废气主要来自燃烧复合,主要成分为CO、CO2、烟尘、NOX及有机物等。
后处理
部分产品需要经过后处理,包括印花、修边、梳理等。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本单位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对项目南侧河流的水质进行监测,由监测结果可知,不同断面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要求,属于劣V类水体,主要定类指标为NH3-N、DO。
2、本评价采用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3年8月24日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水质监测数据。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地下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Ⅳ类水质要求,地下水水质较好。
3、大气常规数据引用引用宁波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5月20-26日对项目厂区北侧上灶村的监测数据。常规大气环境质量表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的时均值和PM10的日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4、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的范围为54.0-57.8dB(A),夜间噪声的范围为49.3-51.6dB(A),昼间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夜间存在超标,但超标幅度很小,主要为工业生产及周边偶发交通噪声所致。
2.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见表2-1。
表2-1 评价范围一览表
环境要素
范 围
地表水环境
厂区南侧河流(温瑞塘河支流)
地下水环境
≤20km2
大气环境
以锅炉烟囱为中心,主导风向为轴线,5km为直径的圆
噪声环境
厂界外200m范围内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3.1建设项目污染源强分析
整治后项目污染源强排放情况见表3-1所示。
表3-1 整治提升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小计 单位:t/a
项目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去向
废
水
生产
废水
废水量
188562
94281
94281
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南侧河流,远期待项目所在区域污水处理系统建成并纳管运行后,项目废水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CODcr
170.27
162.73
7.54
氨氮
1.98
1.04
0.94
生活废水
废水量
12250
0
12250
COD
4.29
3.06
1.23
氨氮
0.37
0.19
0.18
废
气
定型废气
一定量
一定量
少量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复合
废气
有机废气
少量
0
少量
燃烧复合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以上排放
海绵燃烧废气
一定量
一定量
少量
锅炉
废气
烟尘
90
85.5
4.5
水膜除尘+双碱法进行处理后排放
二氧化硫
38.4
18.05
20.35
氮氧化物
8.82
0
8.82
污水处理站臭气
NH3(mg/s)
4.33
0
4.33
无组织排放
H2S mg/s
0.59
0
0.59
醋酸
0.2
0
0.2
无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
22.41
13.45
8.96
经油烟机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燃油废气
少量
0
少量
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毛絮
一定量
一定量
少量
经设备自带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后,沉降至专用毛絮收集房
固体
废物
废纱、毛线、边角料、毛絮
52
52
0
收集后外售处理
污泥
471.4
471.4
0
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煤渣
450
450
0
生活垃圾
79.2
79.2
0
废包装桶
一定量
一定量
0
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
废活性炭
0.18
0.18
0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油
10
10
0
委托温州云光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回收
3.2建设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
项目周围保护目标情况及保护要求见表3-2。
表3-2 项目保护目标概况
名称
方位
保护内容
与项目厂区最近距离
与印染车间最近距离
备注
现状
保护
目标
南侧小河
南侧
水环境
5m
35m
宽约10m
鲍五村民宅
西北侧
大气、
声环境
8m
230m
约150户
东南侧
25m
70m
约100户
鲍田中心小学
东南侧
110m
145m
在校师生约930人
塘下鲍田办事处
西侧
105m
335m
办公楼
规划
保护
目标
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25 m
约70m
现状民宅
规划居住用地
北侧
约50m
约265m
现状民宅
规划社区服务中心用地及幼托用地
东北侧
约50m
约125m
现状为厂房、空地
3.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3.3.1废水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企业生产废水的排放去向为南侧小河,该河属温瑞塘河水系,河宽约10m,河深约1m,现状水体流动性较差,主要功能为灌溉、泄洪、纳污,根据项目南侧河流水质监测数据,该河不同断面均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要求,属于劣V类水体,已无环境容量,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水对该河水质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整治提升后,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量较整治前许可排放量有所削减,同时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更为严格的污水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指标较整治前均有所减少,因此,单就本整治提升项目而言,对南侧河流存在一定的正面影响。
在项目运营期间,企业须严格做好废水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保证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同时建议企业不断地寻求更有效更科学的废水处理设施系统,尽量提高废水回用比例,将企业废水对该河影响降至最低。
②废水远期纳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
远期,项目生产废水将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目前江北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处于满负荷运行,处理能力为7万t/d,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预计2014年建成运行,届时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将达到14万t/d,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纳管范围。根据该建设进度,待江北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后,本项目污废水处理至相应纳管标准,经中心东路——东新路——瑞光大道,最终进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B标准后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及企业排污口水质监测数据,本整治提升项目废水处理效果符合江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表3-3 江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出水质 单位:mg/L(pH值除外)
项 目
pH
COD
BOD
SS
氨氮
TP
进水水质
6~9
400
150
200
45
6
出水水质(一级B)
6~9
≤60
≤20
≤20
≤8(15)
≤1
届时,本项目废水处理达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纳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排放标准B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项目外排废水量(285.7t/d)仅占江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的0.2%,江北污水处理厂在空间容量上可以接纳处理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水。
在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设施如发生故障,会造成废水非正常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达不到江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若污水输送至该污水处理厂处理将影响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因此,污染物排放浓度达不到江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时,项目生产废水严禁外排。项目厂区已设置两个事故应急池(合计池容约120m3),当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停运时,将废水导入事故应急池,印染车间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及时检修。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后,将事故储池中废水处理达标排放后, 方可继续运行。
③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为了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的影响情况,本单位委托上海中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对企业厂区附近村庄地下水进行了检测。
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Ⅰ类标准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Ⅱ类标准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Ⅲ类标准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及工业、农业用水。Ⅳ类标准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附近地下水水质各项指标符合Ⅳ类标准。总体来讲,本项目地下水水质较好,还未受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
根据调查,厂区道路均已经过硬化处理,具有较好防渗、防漏效果;另外,为确保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不受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厂区还应做好废水的收集工作,并做好管道的防渗处理。同时,企业还寻求更有效更科学的废水处理设施及更高的中水回用率,将项目生产废水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3.3.2废气
(1)项目废气贡献浓度影响预测分析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蒸汽锅炉燃煤废气中SO2、烟尘、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198mg/m3、0.00662 mg/m3、0.013mg/m3;导热油锅炉燃煤废气中SO2、烟尘、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277mg/m3、0.00405 mg/m3、0.00793 mg/m3,均远低于居民区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印染车间醋酸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177mg/m3,远低于居民区标准值,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此外,经分析,项目定型废气、复合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燃油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毛絮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
跟进SCREEN3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印染车间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①印染车间
依据《纺织业卫生防护距离 第1部分: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业(2012)》(GB18080.1-2012)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实施后,企业产能为810万米各类汽车面料,依据GB18080.1-2012可知,企业印染车间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此范围内禁止建设民宅、医院、学校以及经常居住的房屋等敏感建筑。根据现场调查,与本项目印染车间最近的敏感点为南侧鲍五村民宅,距离约70m,因此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②污水处理站
企业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气体,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有关规定,无组织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应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来解决。为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周边大气环境符合相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企业污水处理站需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现场调查,与企业污水处理站最近的现状敏感点为南侧鲍五村民宅,距离约100;规划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规划的社区服务中心用地及幼托用地,与污水处理站距离约110m,因此本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3.3.3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昼间和夜间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较小,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到达敏感点处噪声将进一步降低,对敏感点声环境基本无影响。
3.3.4固废
固废主要是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纱、毛线、边角料、毛絮、煤渣、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等,采取相应的固废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3.4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列表见表3-4。
表3-4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污染物类别
主要治理措施
废气治理
1、 两台蒸汽锅炉烟囱排放高度提升至35m,导热油炉烟囱排放高度提升至30m
2、 定型机已配套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90%以上,定型废气经处理后高架排放,排放高度约20m
3、 燃烧复合废气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处理后高架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
4、 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废气引至屋顶排放
5、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6、 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污泥及时清运
7、 剪毛毛絮经设备自带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后,绝大部分已固体形式沉降至专用毛絮收集房
废水治理
企业生活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再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印染工艺(回用率50%),其余排放至厂区南侧河流,排放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的有关要求
固废处置
1、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包装桶由厂家进行回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纱、毛线、边角料、毛絮收集后外售处理;煤渣收集后外售用于铺路或制砖;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油收集后委托温州云光废油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噪声防治
1、各车间尽量少开启门窗,各车间通风换气设备采用低噪声轴流风机,进出风管采用软连接;
2、平时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其在正常状况下运转;
3、对风机、泵机等高噪声设备底座加设减振垫,同时可将这些设备布置于独立的设备房内,尽量减小其噪声强度。对风机进、出口采取消声措施;
4、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内种植高大常绿树种,车间周围加大绿化力度。
3.5环保投资分析
本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国内外均有成熟的工艺和经验,只要认真落实,在技术上基本可行。根据估算,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环保总投资为16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9%。
3.6社会经济效益损益分析
营运期间,各项环保设施投入运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效果明显,均能达标排放,效地减轻了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取得较好的环境效益。
项目的建设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虽然环保设施的投资费用及运行费用均比较高,但只要该企业在设备运行过程能做到恰当的管理,在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可大胆摸索各种节约运行成本的方法,弥补环保设施在经济效益上只投入不产出的状况。另外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该企业在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行的状况下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这对当地环境和人民群众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在对当地经济建设做出贡献的同时也保护了当地的环境质量。
综上所述,只要企业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各类污染物均做到达标排放,则该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能够做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的统一。
4、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4.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4.1.1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
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项目所在区域属优化准入区(Ⅴ1-40381D05瑞东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其污染控制措施是:加快电镀工业集聚区的建设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巩固罗凤小熔炼整治成果,打击废塑料洗涤,做好酸洗业的污染治理;浙江华建尼龙有限公司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计,完善污染治理设施,提高废水达标处理率。生态保护与建设措施是继续做好温瑞塘河环境综合整治,提高生活污水截污率,减少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居住区内不得布置二、三类企业,工业功能区企业集中率达到50%以上。
本项目位于塘下镇鲍五村,本次整治提升项目通过提升企业污染治理水平,设置中水回用系统等措施,可实现印染废水50%以上回用于,对周边环境的污染程度已降到最低,符合瑞东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要求。
4.1.2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性
废水:企业生活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企业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再经中水回用系统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印染工艺(回用率50%),其余排放至厂区南侧河流,排放标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的表2直接标准及《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的有关要求。
废气:锅炉废气经脱硫、除尘处理后高架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的相关标准。定型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架排放;燃烧复合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架排放;备用发电机采用轻质柴油,废气引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污泥及时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
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经治理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昼、夜间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固废采取相应的固废防治措施后可以实现零排放。
综上,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1.3总量控制原则符合性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统计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总量统计情况
污染因子
整治前污染物排放量
整治项目污染物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整治后
排放总量
排放
增减量
生产废水量
99000
94281
99000
94281
-4719
CODcr
9.9
7.54
9.9
7.54
-2.36
氨氮
1.19
0.94
1.19
0.94
-0.25
二氧化硫
36.66
20.35
36.66
20.35
-16.31
氮氧化物
0
8.82
0
8.82
+8.82
根据企业污许可证核定废水排放量及排放标准,整治提升后建议企业总量指标为COD7.92t/a、氨氮0.99t/a、二氧化硫20.35 t/a、氮氧化物8.82t/a。为保护环境、保证持续发展,项目区域总量控制实施方案由建设单位向环保管理部门申请,由环保部门根据瑞安市印染行业整治的总量控制指标量进行分配调剂,经环保审批部门统一后给予核定。
4.1.4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与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的符合性
从现状监测的污染因子来看,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根据预测结果,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小时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均低于居住区环境质量标准,锅炉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经分析,项目定型废气、复合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燃油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从地表水水质现状监测结果可见,项目南侧河流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劣Ⅴ类,本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排放的废水对该河流质有一定的影响,通过本次整治提升整改,企业配置了中水回用系统(回用率达到50%),最大程度降低了项目对周边水环境质量影响。在项目运营期间,企业须严格做好废水处理装置的日常维护,保证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同时建议企业不断地寻求更有效更科学的废水处理设施系统,尽量提高废水回用比例。
根据预测结果,企业设备运行噪声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因此,项目建成后,所在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符合相关大气、水环境质量要求。
4.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4.2.1公众参与要求符合性
本项目在环评期间,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对项目建设以及环评的信息、主要结论进行了两轮公告;采取发放调查表格的方式对项目拟建地周围的团体和个人进行了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整个公众参与的过程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的要求。
4.2.2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
建设项目生产废水回用做到了节水,使用清洁能源电,做到了在生产过程中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同时,本环评建议企业不断采用先进设备与工艺,进一步改进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4.2.3瑞安市印染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符合性分析
对照《关于印发瑞安市造纸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等文本的通知》(瑞政办[2013]152号)验收标准,企业仍存在部分不足,现已全力整改中,业主承诺于2013年底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整治验收标准,从而达到此次整治验收要求。
4.2.4风险防范措施符合性分析
本环评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项目特点的风险防范措施,园区必须落实到位,特别加强原料储存、运输的风险防范及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杜绝超标排放。
根据本环评风险评价,园区如能采取本环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本项目风险评价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4.3建设项目其他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
4.3.1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符合性
企业厂区于2004年编制《瑞安市华光经编厂厂区详细规划》,其用地性质为工业工地,与企业土地证用地性质一致,符合当时规划要求。而后,随着周边经济发展,项目所在区域修编《瑞安市北部组团(鲍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其修改稿,根据该规划,企业厂区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园,项目现状用地性质与当地规划不符,因此项目现状用地性质与该规划不符,将来若规划实施,本厂区需要被征用时,建设单位需配合当地政府搬离,确保不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3.2国家及本省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本项目采用的技术和设备不属于国家产业目录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也未列入鼓励类项目,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
同时对照《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浙淘汰办〔2010〕2号)、《温州市限制类、禁止淘汰类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温经贸资源〔2009〕340号)等,本项目采用技术和设备不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限制和淘汰类,也未例入鼓励类项目,项目属于省、市产业政策中的允许类项目。
因此,总的来说,本项目建设不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5、建议
1、确保环保资金到位,落实废水、废气和噪声治理设施,满足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与监测,防止风险事故排放发生。
3、建设单位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设置专门环保科室,由环保专业人员负责环保设施,以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备及各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发生,防止污染环境。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选用先进的工艺、设备,落实节能、节电、节水措施,把污染控制从原先的末端治理向生产的全过程转移和延伸,防范于未然。
6、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瑞安市华光经编厂印染车间整治提升项目位于塘下镇鲍五村。项目建设符合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文件规定;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瑞安市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公众参与符合规范要求。
企业厂区用地性质现为工业用地,与当地规划不符,由于此次整治提升企业提升自身污染治理水平,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单就本整治提升项目而言,对周围环境是有正面影响的,根据调查,企业所在地及周边规划目前还未实施,业主承诺,规划实施时,企业将配合政府搬迁。
本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只要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确保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达标排放,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现状,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
16
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瑞安市罗阳大道天天家园6幢裙房北首2楼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