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全日制用工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协议书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第一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用工形式用工形式为非全日制用工。由甲方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安排上班起始时间,并根据以不超过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限要求为标准安排当天工作。第三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量标准1、乙方从事 工作(岗位),工作质量应达到如下标准: 按公司相关工作操作标准执行,在当天规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安排的工作。2、乙方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
2、操作规程,爱护甲方的财产。否则,由此引发的责任、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3、如甲方遇有特殊事项、活动等,乙方应接受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第四条 劳动报酬乙方在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工资标准为:不低于法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其中已包含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金)。甲方在每月15日前按时支付前月下半月工资,在每月30日前按时支付当月上半月工资。如发薪日为节假日,则发薪日提前至最近的一个工作日。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本协议的变更由双方协商进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条 其他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