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植树:园林绿化公司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园林绿化公司,顾名思义,一般会以园林绿化为主营业务,属于建筑业中的其他建筑业,需要取得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一)会计处理园林绿化公司属于其他建筑业,会计处理因按照建筑施工进行会计处理。因此,对于绿化工程承包中发生的植树成本等:借:工程施工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二)税务处理1、流转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
2、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六、问:对绿化工程应按何税目征税?答:绿化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绿化与平整土地就分不开,而平整
3、土地本身就属于建筑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为了减少划分,便于征管,对绿化工程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征收营业税。“根据上述规定,园林绿化公司用自产的树木进行绿化工程施工时,应就自产树木进行增值税申报(免税也应申报),同时就工程承包合同全额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缴纳营业税(在施工当地开具建筑业发票给发包方,并在当地纳税)。根据上述规定,园林绿化公司承包园林绿化工程的同时外购苗木用于绿化工程,不属于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视为提供应税工程劳务,全额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缴纳营业税。2、企业所得税:园林绿化企业应在核算上对自产苗木销售和绿化工程承包进行分开核算。自产农产品销售可以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绿化工程承包收入须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