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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复建日处理500吨铅锌矿洗选厂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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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 总则 1.1 任务由来 我国铅锌矿工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有相当规模。2005年,铅产量达150万t,占世界铅总量的16.6%;锌产量196万t,占世界锌产量的22.7%。近年来,随着国内铅锌冶炼产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对铅锌精矿的需求大大增加。 但是由于国内铅锌精矿的缺口较大,每年都需要从外国进口。2003年上半年,进口铅精矿23.7万t,同比增长69%,进口锌精矿33.3万t,同比增长2.1%。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矿山的整顿,一些无证开采,生产不规范,不安全的中小矿山被停封,铅锌精矿的供给将更趋紧张。 汉源县经初步探明,锌远景储量约40万吨,近年来,还逐渐发现部分新的矿点。目前全县开采的有团宝山、乌斯河、唐家、皇木、片马等矿区,现已建成投产的选矿厂有唐家一选厂、二选厂、工业总公司选厂等18个选矿厂,年产锌精矿约2.5万吨。改革开放以来,汉源县有色金属工业发展迅速,截止2002年底,汉源已建成12条锌精矿沸腾焙烧烟气制酸生产线,年产锌焙砂金属2万吨左右,目前全县境内所有锌精矿、锌焙砂市场前景良好,发展势头十分强劲。 对此为充分发挥当地资源,四川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决定自筹资金建设一日处理原矿500吨的铅锌选矿厂,公司决定投资960万元在汉源县小堡乡解放村七组境内修建生产规模为年处理铅锌原矿15万吨,年产锌精矿3795吨、铅精矿21015吨的铅锌选矿厂,所产锌精矿主要供给本地企业锌精矿沸腾焙烧炉使用。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选址符合当地规划。汉源县经济与商务局在2007年以汉经商[2007]149号文批复了该项目。 原洗选矿厂一日处理原矿50吨,位于汉源县桂贸乡,由于其位于汉源县瀑布沟水电站水库的淹没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安置和库区迁建工作的通知,该厂可搬迁至汉源县小堡乡解放村。因此公司决定投资960万元在汉源县小堡乡解放村迁复建。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汉源县经济与商务局在2006年以技改备案4号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当地环保局要求其做环境影响评价。 经汉源县环境保护局确认,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四川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负责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即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编制完成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1.2 评价目的和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制度,其基本目的是贯彻“保护环境”这项基本国策,认真执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环境管理方针。实现项目与自然、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评价,查清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分析该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分析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可造成的不良影响,弄清楚影响程度和范围,从而制定避免污染、减少污染的防治对策,对项目实现合理布局、最佳设计、为环保行政部门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本项目是选矿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生态、地表水、空气及声环境方面。因此确定本次环境评价工作的具体的目的及原则是: (1)贯彻“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以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推行循环经济的“污染物减量、资源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技术原则。 (2)通过现场调查与监测分析,了解工程所在区域的生态、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现状。针对建设内容和环境特征各有侧重地进行评价,确保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标准和有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弄清工程对生态影响的特征、生态影响的程度和显著性、敏感性等,明确本项目拟采取的生态治理和恢复措施,尽力维护当地生态平衡,谋求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最大协调。 (4)对工程的污染特征进行达标排放和清洁生产措施分析,弄清生产系统各种污染物排放源点及源强,有针对性地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核算污染源排放总量,为制定总量控制计划提供依据。 (5)按国家有关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保护水资源的要求,提出相应的措施,指导项目按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建设。 (6)评价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通过对工程拟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论证,评价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7)通过对工程的环境经济分析,论述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8)通过以上分析论述,并结合区域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述项目规模、选址、平面布置及污染防治措施等的可行性,并对其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环境管理和工程建设提供依据。 1.3 编制依据 (1) 环境保护法规、国家产业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3年8月1日,第12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12月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防治法》,1996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29日;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 (12)《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家经贸委等6部委局,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 (13)《关于工业节水“十五”规划》,国经贸资源[2001]1017号文; (14)《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国家环保局,环控[1997]0232号文;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2002第14号; (16)《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 (17)《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2005.12.16); (18)《关于依法加强环境影响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川环发[2006]1号); (1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2000年11月26日; (20)《全国生态建设规划》; (21)《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 (22)《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号; (23)《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环发[2001]4号文件;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25)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93]36号; (2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川府发(1996)142号; (27)《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1992年8月17日国家环保护局令第11号发布); (2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 (29)《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 (30)《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彻底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全面推进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通知》(川委办发[2005]6号); (3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5]32号); (32)《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国土资源厅); (33)《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检总局[2006]6号); (34)《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 (3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 评价技术规范 (1) 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 (2) 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19-1997); (3) 国家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3) 建设项目有关批文、依据 (1) 汉源县经济与商务局汉经商[2006]4号文《汉源县经济和商务局关于四川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复建日处理500吨铅锌洗选厂项目备案通知书》; (2) 汉源县工业迁建区管理委员会汉工管[2006]7号《关于四川省宏达有限责任公司初步选址的批复》; (3) 汉源县环境保护局汉环建发[2006]27号《关于四川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复建日处理500吨铅锌洗选厂项目建设选址意见及环评标准的通知》; (4) 四川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复建日处理500吨铅锌洗选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本项目建设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4 评价因子 14.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1.水环境 ①选矿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 ②尾矿库产生的溢流水和渗滤水; ③机械及运输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 ④生活区职工排放的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 ①矿石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 ②尾矿坝产生的扬尘; ③车辆运行及堆矿过程产生的扬尘; 3.声环境 设备及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①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废石; ②尾矿渣; ③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 ①项目建设和使用占用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引起的地形、地貌改变,从而导致植被破坏、景观及动植物生境条件改变; ②尾矿库建设和使用,若措施不当,将可能引发水土流失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③选矿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尾矿若处置措施不当,将可能污染土壤。 1.4.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结合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现状,以及本工程具体特征,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主要污染因子进行筛选,详见表1-1。 表1-1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表 工程因子 环境因子 工程 建设 施工期 运营期 重 要 性 挖填方及弃土作业 其它施 工作业 施工营地生产生活活动 选矿 生产 尾矿 处置 交通 运输 生活 活动 生态 环境 景观 -2L -2L -2L -3R -2L -3L ±3L Ⅱ 水土流失 -2L -1L -2L -3R -2R ±3R ±3R Ⅰ 生物多样性 -3L -3R -3R -3R -3L ±3R Ⅲ 植被 -2L -1L -2L -2R -2R ±3R Ⅱ 地质灾害 -2L -2L -2L Ⅱ 土地利用 ±2L -3R -2R -2L Ⅱ 土壤 -2L ±3R ±3R ±3R -3L -1L ±3R Ⅱ 水 环境 pH -3L -3R -2L -2L -3L Ⅱ NH3-N、BOD5、CODcr -2L -2R -3L -3L -2L Ⅱ SS -2L -3R -3R -2R -2L -2L -2L Ⅱ 氨氮 -3L -2R -3L -3L -2L Ⅱ 石油类 -3L -3R -2R -3L -3L -3L Ⅱ 硫化物 -2L -2L -2L 铜、铅、锌、、砷、银、镉、 -2L -2L -2L Ⅱ 水资源 -2L -3R -2L -2L -3L Ⅱ 地下水 -2L -3L -2L Ⅱ 空气 环境 TSP -2L -2R -2R -2R -1L -2L -2L -2L Ⅱ SO2 -2L -2L -3L Ⅱ NO2 -3L -3R -3R -3R -3L -2L -3L Ⅲ 声 环境 噪声 -2R -2R -2R -2L -2L -3L Ⅱ 固废 弃土及弃渣 -2R -3R -3R -2L Ⅱ 尾矿 -1L -1L Ⅰ 垃圾 -2R -2R -3L -2R Ⅱ 社会 经济 环境 人口密度 ±2L ±3R ±2L Ⅲ 农业生产 -2L Ⅱ 经济收入 +2L Ⅰ 经济结构 +2L Ⅱ 城镇化 +2L Ⅱ 生活质量 +2L ±3R ±3R Ⅱ 人群健康 ±3R ±3R ±3R Ⅲ 说明:(1)+、-、±分别表示有利影响、不利影响、影响不明确; (2)1、2、3分别表示影响程度的大、中、小; (3)R、L分别表示影响为可逆和不可逆; (4)Ⅰ、Ⅱ、Ⅲ分别表示该因子的地位相对重要、相对次要、可忽略。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的筛选,本项目主要是选矿对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以及尾矿处置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但本项目的实施又可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公众生活产生有利影响。由表1-1中的筛选结果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因子见表1-2。 表1-2 评价内容与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 评价内容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水环境 (地表水及地下水) (1) 选矿废水排放 (2) 尾矿库溢流水和渗滤水排放 (3) 生活污水排放 pH、SS、CODcr、BOD5、石油类、Cu、Zn、Cd、As、硫化物、氨氮、Pb、Hg 事故状态下预测因子Cu、As、CODcr 大气环境 (1) 矿石破碎粉尘排放 (2) 尾矿坝产生的扬尘 (3) 车辆运行及矿石装卸产生的扬尘 TSP、PM10、NO2、SO2 扬尘 声环境 设备及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 环境噪声、厂界噪声 厂界噪声、环境噪声 固体废物 处置环境 (1) 施工产生的弃土和废石 (2) 尾矿排放 (3) 生活垃圾的排放 弃土、废石、尾矿、生活垃圾 尾矿、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及土壤环境 (1) 工程建设占地 (2) 施工期挖填方作业及弃土作业 (3) 运营期尾矿处置 (4) 人员活动 植被、水土流失、土地利用、景观、地质灾害、土壤 水土流失、植被、土壤 社会经济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和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 人口密度、农业生产、经济收入、经济结构、城镇化、生活质量、人群健康 农业生产、经济收入、经济结构、城镇化、生活质量 社会环境 项目建设、生产产生的噪声、扬尘、废气、废渣及水土流失等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及影响程度 选矿厂、尾矿库、精矿运输道路沿线敏感点分布情况 噪声、扬尘、废气、废渣、水土流失等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程度 1.5 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执行标准由汉源县保局出具。 1.5.1 环境质量标准及标准限值 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1996)以不改变土壤侵蚀等级类型现状为标准,见表1-3;地质灾害以不产生新的地质灾害为标准。 地 表 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见表1-4。 地 下 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见表1-5。 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见表1-6。 声 环 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类标准,见表1-7。 表1-3 土壤水力侵蚀强度分级标准(SL190-1996) 等 级 侵蚀模数(t/km2·a) 平均流失厚度(mm/a) 微度侵蚀(容许侵蚀) <500 <0.37 轻度侵蚀 500~2500 0.37~1.9 中度侵蚀 2500~5000 1.9~3.7 强度侵蚀 5000~8000 3.7~5.9 极强度侵蚀 8000~15000 5.9~11.1 剧烈侵蚀 >15000 >11.1 表1-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GB3838-2002)III类水域 单位:mg/L pH:6~9 CODcr:20 BOD5:4 Cu:1.0 Pb:0.05 Zn:1.0 Cd:0.005 As:0.05 氨氮:1.0 硫化物:0.2 石油类:0.05 表1-5 地下水质量标准值(III类) 单位:mg/l 项 目 pH 镉 砷 铜 铅 锌 钼 轱 标准值 ≤ 6.5~8.5 0.01 0.05 1.0 0.05 1.0 0.1 0.05 表1-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GB3095-1996)二级 SO2:1小时平均值0.50 mg/m3 日平均值0.15 mg/m3 NO2:1小时平均值0.24mg/m3 日平均值0.12 mg/m3 TSP:日平均值0.30mg/m3 GB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LAeq:dB)昼间:60、夜间:50;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Leq[dB(A)]》。 表1-7 不同施工阶段噪声限值 等效声级Leq[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 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结 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 70 50 装 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水污染物:《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标准 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见表1-8、1-9、1-10。 表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 项 目 有组织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粉尘 120 mg/m3,排放速率3.5kg/h(15m高排气筒) 1.0 表1-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限值(GB8978-1996 一级) 单位:mg/L pH:6~9 SS:70 CODcr:100 Cu:0.5 总Pb:1.0 Zn:2.0 总Cd:0.1 总砷:0.5 总Ag:0.5 硫化物:1.0 石油类:5 BOD5:20 氨氮:15 表1-10 厂界噪声标准限值(GB12348-90 II类)单位:Leq dB(A) 昼 间 夜 间 60 50 1.6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 1.6.1 评价等级划分 1.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建设区域为中高山区,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有选矿厂、尾矿库及辅助生产设施,项目的主要生态影响为尾矿库建设、尾矿输送陶瓷复合钢管+溜槽等造成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尾矿库占地10072㎡,根据现场踏勘与初步分析,尾矿库及周围环境主要为荒山荒坡自然生态系统,主要是稀疏残次林草地,且以灌木和杂草为主,附近无人居住,无自然保护区或其它生态类型保护区,项目建设对物种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不明显,对地表水理化性质改变亦不明显。根据工程分布和运行特点及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标准来判断,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2.地表水评价等级 本项目投产运行时,选矿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尾矿库,无废水排放。项目所在地废水受纳水体为耍耍沟,属Ⅲ类水域,废水水质除选矿废水属中等外,其余废水较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有关规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为三级。 3.声学环境评价 本项目评价区域为山区,项目周围人口较少,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学环境》(HJ/T2.4-1995)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声学环境评价为三级评价。 4.大气评价等级 大气污染物是破碎矿石产生的少量粉尘。粉尘因数量较小,故本次评价按《导则》规定,本次环境空气评价等级低于三级评价工作,可适当从简,周围又无特殊敏感点,因此对大气环境作影响分析。 1.6.2 评价范围 (1) 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尾矿库生态直接影响区约10072㎡,评价范围为尾矿库周围外延500米。 (2) 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工程所在地耍耍沟上游1000m至下游8500m河段。 评价河段内无集中式城镇生活用水取水口。 (3)声学环境评价范围 选矿厂厂界外200m内区域和工程区与运输道路两侧200米。 (4)大气环境分析范围 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结合工程处地形和外环境状况,以厂址为中心4×4km2范围内和工程运输利用的公路两侧500米。 1.7 项目外环境关系 拟建选厂厂址位于汉源县小堡乡解放村七组坡地上,位于新县城西南方,距离约15km,距离大渡河4km项目400m范围内无人群居住。选厂厂址海拨标高1223—1268m。大致呈长方形,均为坡地。区域内植被较差,主要是稀疏残次林草地,且以灌木和杂草为主。 拟建尾矿库位于选厂北方向约200m处,库区标高1230m~1260m,处在厂区东侧和西侧坡地的干沟内,尾矿库区地形呈“V”字型,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无居民居住,为项目建设提供了较为有利的条件。 外环境关系图见附图。 1.8 评价时段 按项目建设期、生产期和服务期满三个时段进行评价。 1.9 控制污染和环境保护目标 污染控制目标:项目外排污染物必须经过治理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废水: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 废气:生产废气中的粉尘达标排放。 噪声:厂界噪声达标。 废渣:在尾矿库妥善堆存;生活垃圾必须集中在专用垃圾收集设施中,统一清运,禁止乱堆乱放污染环境。 生态:保护植被,不改变土壤侵蚀等级类型现状,防治地质灾害。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11。 1.大气:小堡乡解放村农户 2.地表水:耍耍沟不因受纳本项目废水影响河水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不因受纳本项目外排废水而影响人蓄饮用、泄洪的使用功能。评价河段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 表1-1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因素 保护目标 方位 距项目距离(m) 备 注 地表水 耍耍沟 1000 大气 小堡乡解放村农户 1500 涉及住户3户 1.10 评价重点 ■ 尾矿库评价重点 1、尾矿库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2、尾矿堆放,进而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3、尾矿废水的处置以及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 4、尾矿堆场的生态恢复措施。 ■ 选矿厂评价重点 1、噪声对厂界外环境的影响。 2、选矿废水综合利用及对当地地表水的影响。 1.11 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铅锌洗选矿产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汉源县经济和商务局以汉经商技改备案(2006)4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瀑布沟水电站移民安置和库区迁建工作的通知:工矿企业迁建应以市场为导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国家行业政策规章,通过迁建,引进和采用同行业前沿技术及设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国家行业政策规章,在采用原有的生产工艺的基础上,更新生产设备,并强化处理尾矿,使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瀑布沟水电站搬迁的相关政府规定。 1.12 与当地规划及经济发展的相容性 项目在汉源县小堡乡解放村七组建设,远离汉源县城市规划区范围,汉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川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复建日处理500吨铅锌矿洗选厂项目建设选址意见及环评标准的通知》(汉环建发【2006】27号)以及汉源县工业迁建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宏达有限责任公司初步选址的批复》均同意本项目选址。 1.13 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的符合性 表1-12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主要指标与项目对比表 序号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相关要求指标 本项目 结论 1 (一)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   2.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   3.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   4.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5.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   6.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二)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1.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   2.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本工程不涉及敏感区域;不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不涉及地质灾害危险区;不属于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焦、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本项目开采的同时实施水土保持,及土地复垦等生态恢复措施。 符合 2 2010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1)新、扩、改建选煤和黑色冶金选矿的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90%以上; (2)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0%以上; (3)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20%以上。 2015年应达到的阶段性目标: (1)选煤厂、冶金选矿厂和有色金属选矿厂的选矿水循环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提高3%; (2)尾矿的利用率在2010年基础上分别提高5%; (3)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 (1)本项目水重复利用率为77%; (2)本环评要求积极开展研究,建设方必须在正式投产前尾矿利用率达到10%以上;。 符合 3 选矿废水(含尾矿库溢流水)应循环利用,实现闭路循环。未循环利用的部分应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选矿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符合 4 宜采用尘源密闭、局部抽风、安装除尘装置等措施,防治破碎、筛分等选矿作业中的粉尘污染。 安装了除尘器 符合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环发[2005]109号)中提出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1-14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老厂项目概况 原铅锌洗选厂位于汉源县桂贸乡,于1999年建厂,生产规模为日处理50吨铅锌原矿,占地40亩,采用的生产工艺为二次扫选,三次精选。 厂址位于汉源县瀑布沟水电站水库区,水库建成后将被淹没。为使旧厂址不产生遗留环境问题,根据瀑布沟水电站的清库要求,旧厂址的全部建筑物都要拆除,设备全部搬迁,尾矿库要做封场处理,并登记该尾矿库的位置,以作备案。原厂已于2006年停产并拆除。 2.2建设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四川省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复建日处理500吨铅锌矿洗选厂项目 建设性质:迁复建(原厂位于汉源县瀑布沟水电站水库区,将被淹没) 建设地点:汉源县小堡乡解放村七组 2.3 建设规模、产品方案 建设规模:新建选厂规模为处理15万t/a、500t/d,矿石来源于小堡乡耍耍沟铅锌矿闪、冕宁县三岔河铅锌矿山、甘洛县合伙联营甘沟铅锌矿山。 产品方案:铅精矿2.102万t/a,品位62.4%,回收率92%; 锌精矿0.380万t/a,品位29.4%,回收率60%。 精矿产品供给本地企业锌精矿沸腾焙烧炉使用。 2.4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为9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6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00万元。 2.5 劳动定员及生产制度 根据生产岗位需要设置劳动定员,全厂职工定员104人。企业工作制度为连续生产工作制,非生产部门为间断工作制。 破碎作业: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每班工作5小时,设备作业率51.36%。 主厂房和精矿过滤室: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每班工作8小时,设备作业率82.19%。 2.6 工程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选矿厂工业场地、尾矿库、耍耍沟供水系统和配电房等组成。本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表2-1 项目组成表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 可能产生的 环境问题 施工期 营运期 主 体 工 程 选矿厂 1.选厂(占坡地9332㎡、规模500t/d): 2.粗、细碎及筛分工段 3.选矿工段 4.脱水工段 生态破坏 噪声 扬尘建渣 废水 生态破坏 水土流失 破碎粉尘 噪声 尾矿砂 浓缩及过滤废水 尾矿库 1.尾矿库:占地1.0072hm2,有效库容46.332×104 m3 2.尾矿输送系统:输送管线长约200m 3.临时渣场:占荒地0.15hm2,堆放弃渣 辅 助 工 程 机修、电修 废石 粉尘 噪声 化验室、实验室 选厂新水高位水池(1000m3) 选矿生产回水高位水池(1000m3) 供配电系统 环保工程 除尘 系统 新建选矿厂除尘系统; 除尘灰 噪声 公 用 工 程 供电 建变压器配电房 水土流失 扬尘 噪声 耍耍沟供水 系统 包括耍耍沟引水渗渠、大口井、一级取水泵、二级加压泵、三级加压泵扬至选厂新水高位水池(输水距离约1050m,高差大约528m) 尾矿 回水 系统 回水循环泵站设于尾矿库附近(标高1230 m),选用水泵二台(一用一备),输水管道为一条DN200 mm钢管。扬至选矿厂回水高位池(输水距离约320 m,高差大约110 m),自流供选矿车间使用 内部 道路 改造厂外道路长500.2 m 办公及 生活设施 选厂办公室、职工生活区、宿舍、职工食堂 生活废水 生活垃圾 仓储或其它 原矿仓:V=143m3,中、细碎缓冲矿仓:V=150m3 粉矿仓:V=102m3,精矿仓:V=1873m3 选矿材料堆棚、汽车库 粉尘 噪声 表2-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厂区占地面积 m2 21000 其中:尾矿库占地10072m2 原矿堆场占地3370m2 2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m2 1596 3 建筑系数 % 41.8 4 新修道路面积 m2 2297 5 道路及场地挡土墙 M3 10057 条石 6 浆砌片石排水沟 m 800 7 土石方量 m3 50117 其中:挖方 m3 22121 填方 2938 8 年运输量 104t 34.96 其中:运入 104t 15 运出 104t 2.48 9 绿化占地面积 m 2658 10 绿化系数 % 12.66 2.7 总平面布置 2.7.1 总体布置原则 总体布置指导思想是以企业的管理上的方便又不干扰,原矿运输简捷、经营费用低,占地少的原则,依据选矿工艺流程,使流程顺畅、耗能低进行总体布置,同时选择最优的总体布置方案。 厂址的选择遵守不占或少占良田,不迁或少迁农户的原则,结合山地建厂的特征,在满足工艺流程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工程费用。 厂址布置应充分满足工艺流程主要物料自流的原则,尽量减少各种物料运输距离,尽量满足生产管理方便,以降低企业经营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7.2 总体布置 ⑴选厂 拟建选厂厂址位于汉源县小堡乡解放村七组坡地上,位于新县城西南方,距离约15km,距离大渡河4km,项目400m范围内无人群居住。选厂厂址海拨标高1223—1268m。大致呈长方形,均为坡地。区域内植被较差,主要是稀疏残次林草地,且以灌木和杂草为主。选厂占地面积约9332㎡。 选厂总平面布置为: 原料堆场、原矿仓及破碎室、筛分、浮选间、过滤间及精矿仓布按工艺流程及高差要求布置在缓坡地带,各工艺车间均有道路与外界相通。机修及综合仓库布置在主厂房附近,生活水池、生产新水池、生产回水池、35kv变电站布置在主厂房南方的山坡上,办公楼、宿舍、食堂及浴室布置在主厂房西面靠公路的缓坡地带。 厂区竖向布置采用台阶式场地整平方式。按工艺要求,道路的纵坡限制,对厂区平整,新建选矿厂破碎室、筛分场地标高定为1305.90m,原料堆场场地标高定为1317.90m,其余主厂房各车间标高按工艺要求布置,生活区场地标高定为1269.00m。场地内雨水有组织排入厂区外的溪沟内。 由于选厂地处山坡,为防止地表雨水渗入影响正常生产,设计考虑在选矿车间及办公生活区靠山体一侧设截水沟,将上部雨水引入相邻的山沟内排泄。各工业场地地表水采用明沟有组织排泄。 ⑵尾矿库 项目尾矿库位于选厂北侧地势较低的一侧,拟建尾矿库区地貌类型为低中山侵蚀地貌,微地貌为近南北向展布的短小冲沟。东西两侧剥蚀残丘海拔1278m,库尾北侧山包海拔1350m,沟谷切割深度80余米,但两岸谷坡较陡,沟底狭窄,具典型的“V”型谷特征。场地内基岩埋藏浅甚至地表出露,工程区地震烈度为8度, 尾矿库集水面积小,上游无地表水体补给,因此该冲沟常年为干沟,仅暴雨后沟底中下部有泉点流出,流量小,但雨后几天便完全干涸。 项目区主要河流为耍耍沟,位于工程区西侧10m。尾矿库内沟段平均比降110‰。排洪系统容易设置,工程量小。尾矿输送可从选厂自流输送到尾矿坝前进行分散放矿,无需扬送。 ①尾矿库库容 尾矿库采用常规的上游法筑坝堆存尾矿。 选矿厂设计规模500t/d,尾矿产率83.46%,平均堆积干密度为1.5t/m3,选厂每年有尾矿8.35万m3。根据公司提供的1:1000地形图,由于地形条件所限,为了充分利用尾矿库库容,需在冲沟内新建一个尾矿坝形成尾矿库来堆存选厂所排尾矿。经圈定计算,上游尾矿坝堆高至标高1258m时,库内有效库容为46.3312万m3,可以满足选厂5.5年生产堆存需要。 本环评要求在尾矿库在服役期满前2年时,建设方必须重新建设新的尾矿库,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对新建尾矿库从选址、建设、运营及闭库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建设方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必须停止生产,直至新的尾矿库投入运营方可重新生产。 ②初期坝 根据库址地形采用上游式尾矿筑坝方式堆坝,其初期坝按《选矿厂尾矿设施设计规范》ZBJ1-90规范规定:尾矿初期坝应满足贮存选厂半年以上排放的尾矿量。初期坝坝顶标高为1245m时,初期库容为16.32万m3,满足选厂生产时间10.7个月,故尾矿初期坝坝高定为30m。 初期坝依据坝址地形筑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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