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前应及时处理几个账务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第五条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
2、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生产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50万元就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80万元就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营改增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就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就以上规定,结合目前国家的物价水平,可以确认,除了营改增企业,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要想维持经营利润,其营业额基本很快就会超越国家规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在接到通知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我们应着手处理哪些问题,以避免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损失呢?1落实有哪些客户,货物已发出还没有开具发票,此类客户需要立刻将发票开出;2落实有哪些客户,货物基本确认可以发出但还没
3、有发出,企业应立刻跟此类客户沟通,提前确认收入,开具发票;3盘点一下库存,没用的或者不太有用的,尽快便宜处理,特别是账面数据,尽量清零;4联系上游客户,看看有没有尚未执行完的合同,跟客户沟通,未执行完的部分,重新商定合同价格以及合同发票税率;5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税负过高,而客户对发票类型又没有要求,那么跟客户沟通,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可以与总公司采用不一样的纳税类型。再甚者,能说服客户接受,注册新公司更好。6第5条中所说的总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这种结构特别适合某些产品必须独家代理,而独家代理商既需要开具专用发票,又有部分客户不需要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出具发票税负率更低的情况。代理商可以成立小规模分公司,专门服务不需要专用发票的这部分客户,至于分公司的数量,税法没有规定。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